山东青岛调整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精彩3篇)
山东青岛调整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篇一
近日,山东青岛市政府宣布将调整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为城镇居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工作保障。这一举措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和支持,也彰显了政府对人民生活水平的关注和关怀。
养老金是老年人的重要收入来源,对于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和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至关重要。据了解,此次调整将涵盖城镇职工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两个方面。对于城镇职工养老金,政府将根据职工工资水平和通货膨胀率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养老金能够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政府将提高补贴标准,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此外,政府还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待遇。据了解,此次调整将涵盖城镇和农村劳动者两个方面。对于城镇劳动者,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劳动者的工资能够与生活成本保持平衡。对于农村劳动者,政府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和就业机会的增加。
这一调整举措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山东青岛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首先,调整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将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促进商品和服务的需求,进而拉动经济增长。其次,调整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和凝聚力,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最后,调整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将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
总之,山东青岛市调整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的举措,将为城镇居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工作保障,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政府将继续关注和关怀人民的生活水平,努力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福利待遇。相信在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山东青岛市的未来将更加美好和繁荣。
山东青岛调整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篇三
山东青岛2014年调整养老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规划将于2014年调整养老金,制定企业职工工资倍增计划,并发布新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这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是退休金连续十年上涨。以下由yjbys.com的小编为您介绍2014年青岛工资和养老金具体调整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6日说,今年全国共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有17个地区制定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普遍在14%左右。我国连续第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近1900元。
退休金将第十次调整
根据规划,山东省2014年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快车小编发现这将是山东省自2005年以来,第十次调整退休金。青岛市的月人均退休金已经从2005年的787元,上涨到了2013年的2268元,已经是连续第九年持续上涨。
从近几年的月养老金调整情况来看,青岛市养老金在2005年、2006年月人均共增加199元,2007年月人均增加125元,2008年月人均增加123元,2009年月人均增加152元,2010年月人均增加175元,2011年月人均增加206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达到了1767元,2012年又增长了256元,今年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上涨245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2268元。2014年
养老金上涨后,岛城的退休金也达到了十连涨。医保报销比例将上调
据了解,山东省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报销比例,2014年将分别提高到75%以上和70%以上。此外,还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工伤人员待遇标准。强化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到2014年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4200万。
青岛市目前已经确定6家银行发放社保卡,发卡的第一周就将5万张新社保卡发到了企业职工手中,根据规划,年底前将制作新社保卡195万张,尽可能快速地发给企业和参保人。为了保障制卡和发卡顺利,社保局将参保职工的信息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做了详细比对,比对结果显示,共有69万名参保人的信息出现不一致情况。据介绍,信息不一致的参保人中,有50余万人的信息出在了电子照片上,还有部分参保人的其它信息不全面,这都需要通过6家银行的信息采集点来完成数据补充。
青岛退休金第九次调整详情
从2013年1月1日起,本市开始为全市53.6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以下简称“调待”)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45元,增幅为13%。今年1至4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于4月25日划入账户,从5月份起新增的养老待遇随当月养老金正常发放。
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依据全省统一政策规定进行的,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此次养老金调整分为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两部分。普遍调整又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60元,第二部分按2012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1%计算增加。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月基本养老金,即这次调整待遇按3.1%比例增加养老金的基数,是指按国家、省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及历年调整待遇增加的养老金,不包括地方性补贴和应由企业自行发放的`部分待遇。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为下列三部分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养老金:一是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30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150元;二是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60元;三是继续对年满70周岁以上(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的退休人员予以倾斜。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60元、100元;其中,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190元、100元和200元。同时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待遇可重复享受。
企业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调整: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额128元,第二部分按企业退休人员相同比例和计算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70周岁以上条件的退职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的年龄倾斜政策增加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