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思考(优选3篇)
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思考 篇一
在当今社会,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完善,不仅可以提高税收的征管效率和质量,还可以促进企业的合规经营和良性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
首先,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必然趋势。通过建设税源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对企业纳税情况的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从而提高税务部门的决策能力和管理效能。同时,还可以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税收风险进行预警和预防,提高税务部门的风险防控能力。因此,在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过程中,应当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和支持。
其次,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还需要加强税收征管的专业化建设。税收征管的专业化水平直接关系到税务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效果。因此,应当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税收征管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税收征管的考核机制,对税务干部的工作进行评估和激励,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通过加强税收征管的专业化建设,可以提高税务部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和便捷的税源管理服务。
最后,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还需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税务部门作为税源管理的主体,应当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和合作,了解其经营情况和需求,及时解决企业在税收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还应当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指导,提高企业对税收政策和法规的理解和遵守。通过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可以增强税务部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为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和优质的税源管理服务。
综上所述,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举措。在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过程中,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税收征管的专业化建设,以及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只有不断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税收的征管工作,实现税收的科学管理和协调发展。
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思考 篇二
近年来,我国税收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税源管理服务机制也在不断完善。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索。如何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首先,我们应当加强税源管理服务的科技支撑。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税收征管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通过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对税源的精准定位和分类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精细化水平。同时,还可以通过建设智能化的税收征管平台,提供一站式的纳税服务,简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便捷度。因此,在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科技的投入和应用,提高税源管理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其次,我们应当加强税源管理服务的风险防控。税收征管工作不仅要关注税收的实时征管,还要注重对税收风险的预警和预防。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风险,提高税源管理服务的风险防控能力。同时,还可以通过加强对企业的信用评估和监管,提高企业的纳税诚信度,减少税收风险的发生。因此,在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研究和防控,提高税源管理服务的风险管理水平。
最后,我们应当加强税源管理服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税收征管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可以确保税源管理服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同时,还应当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和遵守,减少纳税人的投诉和纠纷。因此,在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公平性和公正性的重视,提高税源管理服务的公正水平。
综上所述,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是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任务。在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过程中,应当加强税源管理服务的科技支撑、加强税源管理服务的风险防控,以及加强税源管理服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只有不断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才能更好地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推动税收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思考 篇三
完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思考
税源管理服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通常广义的税源管理服务,是指税收从纳税主体确立,到日常涉税事项的处理、税款的征收,到运行质量和效率的监控、分析和干预的全过程。狭义的税源管理服务,一般理解为税管员日常对税源的前置和基础性管理。从实践上看,单从狭义的角度来探讨和研究的话,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所要求的便捷、高效的需要。原因在于,税管员在整个税源管理服务中更多的是业务的起点,过程的各环节与终结确认的层级职责不在其列。
和谐的税源管理服务机制,应该是科学的、可持续的和以人为本的,应该是在既定资源的动员和组织以及征管质量和效率方面的最大化,应该是管理有序、相互促进、便捷高效,基层和纳税人以及社会满意并充满激励活力的制度体系。无疑,这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绝非一人、一文所能办到和说清的。本文试图从确立整体基本架构的理念、原则等方面,做出“和谐税源管理服务机制”建立的基础性、方向性的、思路性的定位与探索。
一、 建立和谐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一般思路
1、税源结构与组织方式和人员适配的分类与规范
在税源结构既定的前提下,管理服务的组织方式直接影响着运行的效率和质量。如重点税源的集中与分散、专业化与属地化等。而组织方式又影响着不同素质、能力层级人员的适配,不同的适配,不仅影响着智力和人力资源的动员与开发,同样更加直接地影响着管理服务运行的质量和效率,还影响着组织管理资源和素质能力提高资源的运用效能。基础的规范应该是,重点税源集中加专业化、一般税源属地加专业化,人员则依管理组织方式进行相应的分类与适配。
2、业务与层级和岗责的分类与规范
在税制既定的前提下:一是依据其性质和类别对所有业务进行分类,使其流程化和模块化,并建立类业务系统模型和明确子类型间的关联(逻辑关系及其重要程度);二是分析、研究并把握每一
业务流中核心的和关键的或起重要关联作用的程序环节,并尽量使其量化与数字化,使其成为控制本业务流的主要抓手。这里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考虑征、纳双方的便捷、高效问题。(也就是资源动用最少、成本最低的问题);三是确认不同控制节点的层级所属和岗责的属性与操作要求。岗责属性要明确是责任点、服务点、风险点的意义及作用;操作要求则要明确干什么、怎样干、干的标准、负偏差应承担的责任,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描述性;四是对可量化的控制性项目逐一进行运行评价性研究,再从类项目和全部项目进行局部和整体的研究,从而形成既有单项又有类属全部控制点的运行评价体系;五是实现不同层级不同性质业务的集合,研究并确定业务的类属性和岗位设置,形成岗责基本业务操作和评价手册;六是研究业务的上下、左右的关联关系,同时对关系控制和干预的方法、途径以及责任和运行评价标准进行明确规范并形成制度;七是对岗责和评价及制度进行广泛的可行性评估,并通过评估加以修订和完善,形成公开透明并被上下广泛认同的办法与制度体系。这时,也就形成了税源管理服务的基本模型(以下简称“模型”)。3、评价体系与运行激励的方法和途径
评价体系,应同“模型”的层级、类别、岗位、项目一致,并直接定位到具体的“责任人”,以在一定的时期和范围内建立具有可比性的运行评价结果的比较模式。通过比较模式的展示和考量,来定位某一业务或岗位的质量与效率的状态,进而研判其提升的空间可能,为下一周期的干预提供具体、可行的目标值选择。这里应注意的:一是在“模式”中岗责规范的统一性将是“可比性”无可替代的基础,;二是信息(虚拟)系统对实际现状映照的一致性,将对组织管理提出最严格的要求;三是直接反映状态的结果数据,在对责任人进行评价时应进一步同上期数据比较,得出稳定性的正负差异数据,从而通过对差异的考量来判断责任人的努力程度;四是所有评价数据均应以不同的目的在同类别性质的岗责下进行排序,以使各层级各岗位具体定位自己在全局的状态和位置,进而肯定和彰显长板,鼓励和鞭策短板;五是在周期的过程中,努力通过信息系统实现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在第一时间提供给第一责任人,并配发规范操作意见指导书;六是为不同层级、类别、岗位的责任人提供分类的、具有确切针对性培训,实现岗位技能素质的滴灌;七是建立各级各类问题交流沟通的数据平台,为整个模式在运行中的不断优化和完善以及特殊问题的确认提供支持的方法和手段;八是建立以责任人为基本单元的动态业绩变化数据库,使系统中的每一责任人均有业绩的历史描述档案;九是研究建立以税收业务承载主体(责任人)为核心的政治、经济、行政、人事、组织的配套激励措施,来为责任型、服务型、效率型税务机关的打造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理念和原则的定位与把握
系统和谐的研究,离不开在科学化指导下的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人性化、制度化的研究与理念的体现。各理念之间相互融合、相互制约,在科学化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有机统一。不同系统对理念内涵的价值取向不同。本文的基本取向如下:
科学化理念:是指用人类已认知的思维和知识综合研究事物变化规律及趋势,并寻求符合规律及趋势的应用或指导的方法或途径,使人们的社会活动行为不断地、朝着预期更有效率地得到表达。其应用有三个层面:一是税收管理服务本质(“征收率的提高与征纳成本的降低”)与核心(“运行质量与效率的最大化”)的研判和定位。二是围绕本质与核心的定位研判:所有涉税业务流程的程序、环节、手段、方法、途径以及预期的主要标准问题;三是组织管理方式的高效、便捷与人力资源适配的问题;层级间的整体平衡,综合协调,有机运行的制度保障体系问题;四是理论最优与实践可行的结合与行政和人事管理保障的问题。
专业化理念:是指依据事物的类属性,专题研究其某业务设定、运行和变化的内在联系与必然趋势,以及同它业务的关联及其影响。界定起决定作用的环节与意义,表述其作用并数字化,使其具有可操作、可描述、可评价的属性。其应用在于:由专业人员来研究专业问题;在使其业务流程化、模块化的同时,以对其的专业考量,提取出最核心、最关键的起纲举目张作用的环节并实现量化;对量化的指标进行“责任点、服务点、风险点”的定位与界定,并明确具体的操作要求和评价标准。切忌小而全小而优。
精细化理念:如果说,专业化是研究流程与关键环节确认的话,那么精细化则是指:寻求以最少的资源动用与最小的成本投入,实现对关键环节预期控制的方式、方法或途径。也就是目标预期与高效便捷的问题。其基本指导在于:一是能一个指标解决的不用多个、能一次办的不两次、能一船撑的不两船、能互动的不单行;二是在既定税制下,征、纳双方各自的法定责任、义务和风险的区别与界定,以及在互动中相互间行为的描述与确认。三是切忌画蛇添足。
系统化理念:是指在专业化和精细化对事物研究的基础上,考量和研判预期的综合协调与统筹平衡问题,以达到可能、可行的目的。在这里,既要兼顾各类业务的专属需求,又要考虑形式和内容的整体最优,以及可行性问题。整体最优,包括组织方式,管理方法、行政保障、制度设计等。其基本指导意义在于:系统思考、整体统
一、普遍联系、发展变化、相互制衡、和谐有序、中正有矩六大观念的把握与运用。切忌局部脱离整体。
人性化理念:以人为本,是所有社会行为研究的基点。人作为实践的能动者,是全部行为中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主体。行为受心理影响,是一种思想意识,是行为的源泉。在这里,要充分考虑“拥有快乐而不是痛苦、要求尊重而不是贬抑、希望影响并被肯定而不是脱离与否定”,并通过社会属性的表达来体现是人的自然属性。使其具有共荣共辱的归属感、自觉维护的责任感、努力向上的使命感,便是我们的课题。指导意义在于:一是要最大限度地提供完成目标的必要时间、组织管理、信息等资源的条件和方法、途径。使其既可能又可行;二是要尽量把责任人的努力程度作为绩效评价的标准,即目标值的遵从性、稳定性和成长性问题;三是把适合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四是当目标值发生负偏离时,不仅要从客观,还要从主观方面,寻求关心、指导、协助的可能并实施;五是这里的人不仅是指税务部门的各级责任人,还包括各类纳税人;六是建立问题沟通、交流和讨论的互动平台和制度的适调机制。同时,切忌脱离规制原则的导向。
制度化理念:是指对上述研究的成果,以及运行中各种关系的定位与协调,在普遍认同的前提下,通过规范化的形式来集成并固化。对于系统,制度应该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是模式运行中秩序功能、控制功能和强化功能的载体;是对各种行为预期的界定和贯彻的保障;是公开透明、上下认同的游戏规则。切忌保守僵化。
所谓“高度决定视野、角度改变观念、尺度把握局势;过程决定结果、细节决定成败;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出路决定方向、方向激发热情、热情弥补不足、不足完善制度、制度决定长效、长效决定生命力、生命力描述科学化、科学化指引和谐的可持续化”,应该是在上述“理念”的认知和厘清的前提下,经过在“思路”中的细雨润物,来探讨建立和实现“和谐税源管理服务机制”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