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优质3篇)
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 篇一
在大多数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中,为了方便管理和提供便捷的就餐方式,普遍使用了就餐卡系统。就餐卡作为一种电子支付方式,不仅方便了用户的就餐,还提高了食堂的管理效率。为了更好地规范食堂就餐卡的使用和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
首先,食堂就餐卡使用制度规定了就餐卡的申领和充值方式。一般而言,新生入学或新员工入职时,会统一发放就餐卡。用户需要凭借有效证件去指定的地点申领就餐卡,并缴纳一定的押金。同时,也规定了就餐卡的充值方式,一般可以通过现金、银行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充值。这样,用户在消费时就可以直接使用就餐卡进行支付,减少了现金交易的麻烦和风险。
其次,食堂就餐卡管理制度明确了就餐卡的使用范围和使用规则。食堂就餐卡一般只能在指定的食堂内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场所。同时,也规定了就餐卡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学年或一年。超过有效期限未使用的金额,可以申请退卡退款。此外,还规定了就餐卡的挂失和补办程序,用户如果发现就餐卡丢失,应及时向食堂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后,原有金额不受影响,用户可以办理补办手续并继续使用。
再次,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还规定了就餐卡的消费限额和结算方式。一般来说,食堂就餐卡的消费限额会根据用户的身份和需求进行设置,以便更好地控制食堂的消费情况。同时,也规定了就餐卡的结算方式,一般是按月或按学期结算,用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的费用。
最后,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还规定了对就餐卡使用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比如,用户私自挪用就餐卡资金、伪造或盗用就餐卡等行为,都属于违规行为。对于这些违规行为,一般会采取警告、扣除金额、暂停使用甚至取消就餐卡等处理措施,以维护食堂就餐卡系统的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的制定,为食堂的管理和用户的就餐提供了规范和便利。通过明确就餐卡的申领和充值方式、使用范围和规则、消费限额和结算方式,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可以更好地管理和维护食堂就餐卡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用户的就餐体验。
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 篇三
XX街道机关职工食堂由街道膳食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负责制订食堂就餐卡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就餐卡办理对象: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包括长期在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外聘工勤人员,短期借调人员不办理就餐卡,凭餐券就餐。
二、就餐时间:早餐7:20—8:20;中餐12:00—12:30;晚餐5:00-5:30(夏令时5:30-6:00,晚餐原则上只限值班人员,各办(所)较多人员晚上加班、值班就餐需提前告知)
三、就餐标准:早餐5元/人/餐,中、晚餐按所点菜分别计价。打卡由食堂人员负责,膳食委员会人员轮流监督。
四、就餐卡补助:
街道机关每月15日前从职工福利费中按类别进行补助:
1、在街道办事处食堂就餐人员:每月补助450元/人;
2、在各拆迁等指挥部食堂就餐人员:每月补助100元/人。
五、就餐卡充值
余额不足可以自行到党政办现金充值。
六、就餐卡余额使用
1、每季度末,街道办事处编内、编外人员就餐卡内余额可以直接向食堂换购米、油、牛奶等物品,不退现金,未换购的自动清零处理;
2、其他人员就餐卡内余额不得换购,每季度末清零。
七、就餐卡使用方法
1、食堂就餐卡为射频(感应)卡,请勿挤压和与水、油及高温接触。
2、不可折弯,不可打孔,不能与钥匙、手机等物品放在一起,否则影响正常使用。
3、如有遗失请及时到党政办挂失。
4、请妥善保管就餐卡,凡丢失、损坏者补办时一律收取工本费五元。已经补办了新卡后又找到旧卡的,新卡不予退换。
八、就餐要求:
1、杜绝浪费。就餐人员应按需盛饭打菜,厉行勤俭节约,不得故意造成浪费。
2、文明用餐。就餐人员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应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抢、插队。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餐后要将餐具放到指定地点,分类放置各类垃圾。
3、就餐卡规定。就餐卡系需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或交易。就餐卡仅限于机关内部,不对外办理使用。
4、自觉刷卡用餐。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按照伙食标准刷卡就餐,餐后不得打包带走,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
5、按时就餐。严格按规定时间进餐,不得擅自提前就餐时间。
6、爱护公物。就餐人员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不得将餐具带出食堂。
7、外来人员就餐。食堂只向在职上班的机关干部开放,原则上不接待外来搭膳人员在食堂用餐。因工作需要,来本机关工作、服务的外来人员临时需就餐,需由相关办公室主任向党政办领用就餐券,外来人员凭就餐券就餐。
8、招待用餐。各办(所)包厢接待客人,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接待用餐申请单》,党政办凭申请单通知食堂安排就餐。
本制度从2018年1月起开始执行,2017年就餐卡内所余金额统一清零处理。
XX街道膳食管理委员会
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