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实用6篇)
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篇一
近年来,学校卫生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提高学校卫生状况,许多学校开始实行卫生检查评比制度。这一制度可以有效地监督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下面将探讨该制度的优点和实施方法。
首先,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可以提高学校卫生工作的质量。通过定期的卫生检查,学校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学校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同时,评比制度可以激发学校师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他们更加重视卫生工作,积极参与其中。学生们会竞相争优,争取在评比中取得好成绩,从而更加注重个人和集体的卫生习惯。
其次,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可以增强学生的卫生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在评比过程中,学生们需要自觉遵守学校卫生规定,保持个人和公共环境的整洁。这种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将在他们成长为社会人士后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参与卫生评比,学生们能够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责任感,提高自身素质。
此外,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可以促进学校和社会的互动。学校通过定期公布评比结果,向社会展示学校卫生工作的成果和努力。这不仅可以增加学校的声誉和影响力,还可以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同时,社会的监督和参与也可以推动学校卫生工作的不断改进和提高。学校和社会的互动,使得学校卫生工作能够与社会需求相适应,更好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要实施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制定明确的卫生检查标准和评比规则,确保评比公平公正。其次,建立健全的评比机制,包括评比组织和评比周期等。评比组织可以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等组成,确保多方参与和监督。评比周期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可以定为每学期或每年进行一次。最后,建立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学校师生积极参与评比,并引导他们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综上所述,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它能够提高学校卫生工作的质量,增强学生的卫生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校和社会的互动。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的实施,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篇二
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是为了提高学校卫生状况和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而实施的一种制度。然而,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可能带来过度的竞争和压力。为了在评比中取得好成绩,学生和教师可能过分追求卫生标准,忽视了教学和学习的主要任务。此外,评比结果可能会引起学生之间的对立和竞争,导致不良的学风和人际关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校可以适当减少评比的频率,将重心放在教学和学习上,避免评比成为学校工作的唯一目标。同时,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他们明白卫生评比只是提高学校整体卫生状况的手段之一,并非最终目的。
其次,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可能存在评比结果不公平的问题。由于评比标准和规则可能存在主观性,评比结果可能受到个人偏见或不公正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校应该制定明确的评比标准和规则,确保评比公平公正。评比组织应该由各方代表组成,包括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等,以确保多方参与和监督。同时,学校可以设置申诉机制,让被评比方有权提出申诉,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最后,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可能缺乏长期的可持续性。一些学校可能只在评比期间重视卫生工作,一旦评比结束,卫生状况可能会逐渐恶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校应该建立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卫生工作的持续开展。这可以包括定期的卫生培训和宣传活动,以及建立专门的卫生管理团队,负责监督和推动卫生工作的开展。
综上所述,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如过度竞争和压力、评比结果不公平和缺乏可持续性等。然而,只要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这些问题,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仍然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可以提高学校卫生状况,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的实施,为学校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学习环境。
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篇三
为保障学生能在一个优美、洁净的环境中愉快地学习、健康地生活,使学生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爱护校园环境的意识,根据学校目标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评分细则,望遵照执行。
1、包干区(室外)卫生
(1)班级安排值日生打扫,每天二次,一定要力求卫生干净。除了包千区内的道路要打扫干净,还要特别注意包干区内绿化带里的废纸以及塑料袋等每天打扫时都要及时捡拾出来。学校将每天检查卫生情况,每天定时检查二次,不定时抽查,记录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如果打扫不及时或是打扫不干净视具体情况将扣班级星级评估总分。
(2)各班负责自查并做好保洁工作。班主任要安排值日生每节课间监督检查包千区内的卫生。有纸屑塑料袋等及时捡拾放入垃圾桶,时刻保持自己班级卫生区的清洁。
(3)各班所负责垃圾桶应定时清扫,
2、室内卫生
(1)每天打扫二次,其中每天上午第一节预备铃响之前,各班值日生要清扫完教室,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
(2)讲台桌面洁净,桌面及桌内不乱堆乱放物品,墙面洁净,无灰网、无灰尘、无污渍、无污印,门窗玻璃明净,不随意乱贴乱画,乱顶乱挂,各种表格及奖状悬挂张贴整齐,统一美观。
(3)劳动工具统一摆放教室后,要求整齐划一,灰斗、垃圾桶及时清倒,确保干净。
(4)教室后不准堆放纸箱、瓶子等。
(5)强调卫生的保持,不乱扔、不乱吐、不乱写、不乱画,见到杂物及时捡起来。
(6)学校卫生小组有关人员将对各班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记录并通报。
(一)包干区(室外)卫生(大、小卫生区)(满分40分)
1地面无杂物、无积水﹔草坪、花池内无杂物;(15分)
2走廊地面干净,无垃圾,垃圾桶按时清理(桶内垃圾不能超过1/ 3 );( 10分)
3墙壁无污渍、无灰尘、无鞋印、球印,无乱刻乱画现象。(15分)
(二)教室卫生(满分10分)
1、室内、室外走廊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无卫生死角。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及时清理;(5分)
2、室内外墙壁无灰尘、无粉笔灰、无蜘蛛网、无鞋印、无球印,无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现象;门窗玻璃明净无污渍,窗台干净无尘土、无杂物;(3分)
3、桌椅摆放整齐,讲台上物品摆放整齐,讲台下无杂物;(2分)
(三)班级加分
1、周五卫生大扫除,班主任能指挥劳动并参与卫生检查。
2、学校安排的临时劳动任务,班级要积极参加。
1、将依据卫生检查记录,每周一小结,授予最优班级"卫生流动红旗”﹔班级卫生得分情况当天公示。
2、每学期评出“卫生先进班级"若干,学期内没有获得过“卫生流动红旗"或没有没有参加过公寓劳动的班级不能参加“卫生先进班级"的评选。
3、班级中有以下现象者,将对该生所在班级进行全校通报,并取消"卫生流动红旗"的循环资格:
(1)乱扔、乱倒杂物、垃圾;
(2)乱涂乱踢,随处拍粉笔灰;
(3)其它破坏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
(4)顶撞卫生检查人员,不服说教的。
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篇四
秉持“为每一位学生成才打好基础,为每一位教师发展搭建平台”办学理念,聚焦课堂教学,打造高效课堂,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是我们的不懈追求。为此,学校定于四月下旬举行20xx年江松一中中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旨在深化教研组校本主题研修,营造浓郁的教学研究氛围,推进星级教研组建设,提升中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1、参赛条件: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五年教龄以上教师。
2、参赛人数: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两名,其他学科各一名教师。
3、组别设立:为体现课堂教学的差异性,本次教学大奖赛按文、理科分别评奖,即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艺术为文科组别;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为理科组别。
4、奖励方式: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得教学奖教师给予证书及适当的物质奖励,并把结果计入其所在教研组的星级考核。
评委由特级教师、区首席教师、区学科名师及学校课题组、校长室等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文科评委--z
理科评委--z
总评委--z
1、第10周各教研组利用教研活动时间集体磨课,精心设计教案;授课教师上交比赛教案(电子稿)
2、第11周分文科、理科进行教学评比
3、第13周进行教学评比总结、表彰
6号楼101录播教室
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篇五
(一)教室卫生
1.地板、楼道清洁,无果皮、无纸屑、无积水、无痰迹。
2.墙壁无蛛网、无灰尘、无印痕。
3.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窗棱无灰尘。
4.灯管、灯架干净,无灰尘、无污点。
5.黑板无字痕,框无粉尘。
6.桌凳及用品排放整齐。
7.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拖把在指定位置挂放。
(二)环境卫生
1.地面洁净,无果皮、纸屑,无碎砖烂瓦。
2.建筑物无乱涂现象,门窗擦拭干净。
3.花园无杂草、枯叶、枯枝、纸屑。
4.打扫及时,无垃圾存留。
(三)个人卫生
勤理发、勤洗澡、勤刷牙、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纹身,不穿奇装异服,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1.各班教室、卫生区,必须每天清扫三次,每周一次大扫除。
2.每学期初学校划分一次卫生包干区,实行班级责任承包。
3.行政值日人员和值周老师每天早晨、下午检查两次,并不定时抽查,检查人员严格按量化标准评分,达不到卫生标准的班级,除扣量化分外,随时追查责任并限期整改。
4.每班可设立卫生值日生,做好本班卫生区保洁工作。
5.卫生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6.学校对卫生工作加强量化管理,检查结果记入值周总分。
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篇六
第一条为鼓励广大同学积极营造卫生整洁、互助和谐、温馨舒适的住宿环境,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促进学院优良校风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创建文明宿舍是引导学生培养自理能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形成优良校风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成立京南城市职业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文明宿舍的组织、监督、检查、评比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工、后勤、保卫、团委、宣传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宿舍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设在学工处。办公室主任由学工处长兼任,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学生工作处、宣传部、保卫处、团委、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创建办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学生处宿舍管理科负责。
第四条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团学干部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工作。各二级学院应建立并完善文明宿舍建设工作机制,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全面加强本学院学生宿舍风纪、卫生、安全等文明建设工作。
1、二级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小组应经常对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安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或报学生处宿管科。
2、二级学院文明宿舍检查组每两周不定时对宿舍卫生进行一次检查、评分,并将结果记录留存,作为评选“院级文明宿舍”的依据。
第五条辅导员(班主任)应将学生文明宿舍建设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经常下宿舍,教育、引导、督促学生自觉做好宿舍卫生、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要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宗旨,从住宿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维修保障、寝室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工作的投入,使学生宿舍的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七条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保证宿舍整洁、美观、舒适的前提。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学生住宿条件,按照学校的基本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宿舍规范化布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基本要求如下:
(一)整体布置
床铺、书桌、脸盆架、行李架箱等室内家具应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整洁、美观、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二)床铺
1、起床后将蚊帐挂起,冬、春季须将蚊帐摘下。寝室内严禁使用不透光蚊帐。
2、起床后应叠被并放在床头靠窗的一侧,枕头置于被子之上。
3、床下鞋子应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
4、床面上物品摆放方位一致,不应堆放杂物。
(三)桌面
1、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可以放置茶杯、装饰品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整齐摆放。
2、椅子不用时应置于桌下。
3、桌面、桌腿清洁无尘。
(四)各类洗漱用品按整齐统一的原则放在固定位置。
(五)待洗衣物放入脸盆,不应长期堆放,洗涤晾干后折叠好放入箱(框)内。
第八条学校文明宿舍创建办公室应建设并完善全校学生宿舍检查、指导机制,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全面加强学生宿舍风纪、卫生、安全等文明建设工作。
1、学校“创建办”应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各宿舍楼的风纪、安全等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通报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
2、学校“创建办”设办公室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学生文明宿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每学期不低于3次。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部门,并在全校范围内给予公布。
第九条文明宿舍评比设校级“文明寝室”和二级学院“文明寝室”。校级“文明寝室”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学期公示一次卫生检查成绩。校级“文明寝室”应首先获得二级学院“文明寝室”称号。各二级学院应参照本规定制定出文明宿舍评比办法,报学生处宿管科备案。
第十条各二级学院“文明寝室”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比例控制在学生宿舍量的`60%以内;由不同学院学生共同住宿的宿舍,以住宿学生人数多的学院组织评选,或由相关二级学院共同协商由其中某一学院负责组织评选。
第十一条校级“文明寝室”评优工作由校文明宿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以下办法组织评选。具体事务由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1、“校级文明寝室”的评选比例在全校学生寝室数的40%以内(毕业班学生寝室不计算在总数范围内)。以一个学年中各月卫生检查评分情况、安全守纪情况、寝室成员和谐相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成员,在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中按《学生手册》(修订版)相关办法给予加分。
2、学校每学年评选“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先进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优秀指导老师”、“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优秀服务个人”、“标兵文明寝室”。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校级“文明寝室”:
1、寝室成员中出现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和检查,造成恶劣影响的。
2、寝室成员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擅自夜不归宿或留人住宿、抽烟、酗酒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3、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正常教学时间,寝室成员有无故滞留宿舍睡懒觉现象的。
第十三条被授予二级学院“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奖励。
第十四条在学年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校“不合格”寝室(月平均得分低于60分)给予全院通报。已被评选为各级“文明寝室”的,如寝室成员有严重违纪行为,撤销“文明寝室”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