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会议纪要(优选4篇)
房地产公司会议纪要 篇一
会议主题:制定新的销售策略
会议时间:2022年5月10日
与会人员:公司高层、销售团队
会议纪要:
1. 会议开始前,公司高层对公司最近的销售情况进行了简要分析。尽管市场竞争激烈,但公司的销售额保持了稳定增长。然而,高层认为公司需要制定新的销售策略以应对市场变化。
2. 高层提出了三个关键问题,需要与销售团队共同讨论和解决:
a. 如何提高销售团队的绩效?
b. 如何拓展新的销售渠道?
c. 如何增强客户忠诚度?
3. 销售团队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
a. 加强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他们的销售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b. 寻找新的销售渠道,如与房地产经纪合作、拓展线上销售渠道等。
c. 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关系维护,提供更好的售后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4. 高层对销售团队的建议进行了总结和提炼,形成了新的销售策略:
a. 设立销售目标和绩效考核机制,激励销售团队积极进取。
b. 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提供方便快捷的购房体验。
c. 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建立客户数据库,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回访。
5. 高层决定成立一个销售策略小组,负责具体落实新的销售策略,并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表。
6. 会议最后,高层对销售团队的贡献表示感谢,并鼓励大家共同努力,实现新的销售目标。
会议结束时间:下午4点
房地产公司会议纪要 篇二
会议主题: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会议时间:2022年6月15日
与会人员:公司高层、市场部负责人、品牌顾问
会议纪要:
1. 会议开始前,公司高层对公司的品牌形象进行了评估。尽管公司在市场中有一定的知名度,但高层认为公司的品牌形象仍有提升空间。
2. 高层提出了两个关键问题,需要与市场部负责人和品牌顾问共同讨论和解决:
a. 如何提升公司的品牌认知度?
b. 如何塑造公司的品牌形象?
3. 市场部负责人和品牌顾问分别分享了他们的观点和建议:
a. 市场部负责人建议加大对市场推广的投入,通过广告、宣传活动等方式提升公司的品牌认知度。
b. 品牌顾问建议制定一个全面的品牌形象规划,包括品牌标识、口号、形象视频等,并在各个渠道上进行宣传和推广。
4. 高层对市场部负责人和品牌顾问的建议进行了讨论和整合,形成了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的具体措施:
a. 设计一个新的品牌标识和口号,突出公司的核心价值和独特性。
b. 制作一部品牌形象视频,展示公司的发展历程和优势。
c. 在各大媒体平台上进行广告投放和宣传,提升公司的品牌认知度。
5. 高层决定成立一个品牌形象团队,负责具体执行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的计划,并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表。
6. 会议最后,高层对市场部负责人和品牌顾问的建议表示感谢,并鼓励大家共同努力,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
会议结束时间:下午5点
房地产公司会议纪要 篇三
一、关于业务流程再造、与房管交易(抵押)衔接事宜
原则同意房屋交易(抵押)类事项,由区房管局负责前置审批。该类事项申请人须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统一受理后,移交房管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抵押)审核,房管交易窗口出具交易确认单后,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公告发证之日前,区房管局办理的房屋所涉抵押权、查封登记,仍由区房管局办理注销、解封登记;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后,未办理首次登记之前,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名下
的房产,查封、解封登记仍由区房管局办理。涉及仅街道、门牌号等地名变更的不动产变更登记一律不收费。
二、关于不动产数据整合、信息共享(发证系统无缝对接工作)事宜
房产数据整合、档案扫描参考歙县的模式,由区国土局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其他数据整合及系统二次开发、购置暂由苍穹公司先行提供服务,最终技术服务商参照市局模式确定。相关工作由招管局予以配合。
信息共享目前解决方案: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平台向房管部门开放(连接内网专线、账号密码),房管部门的业务平台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开放(提供外网网址端口、账号密码、u盾),确保双方实时共享交易(登记)信息。
信息共享下一步解决方案:为了确保登记资料统一性、完整性,由国土局牵头,负责召集苍穹公司、新奕公司,共同商讨数据实时共享共用的建设方案、传输接口研发、统一登记簿册等工作,尽快完成各自数据库接口研发工作,同时根据权籍管理系统标准统一修改、设置各业务系统登记簿册,确保各部门数据正常实时互传共享,数据转换与推送工作做到完整正确、不重不漏。实时共享共用数据库建设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相关工作招管局予以配合。
三、关于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移交事宜
房产登记历史纸质档案于20xx年10月28日前移交不动产登记局,档案资料仍存放在房管局档案室,房管局负责档案整理和查询的两名工作人员一并划归不动产登记局管理,人员工资由区财政负责保障。不动产登记局正式运行后形成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及纸质档案,按档案管理标准,分年度统一移交给区档案局。
四、关于发布《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事宜
为提前做好新老发证工作准备和衔接,区政府决定于10月18日发布《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从10月20日起开始停办房屋、土地登记业务,查封登记仍由原部门受理,并将登记结果反馈到不动产登记局。10月28日起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10月20日前各部门受理登记仍由各部门按原途径办理。10月20日起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各部门引导权利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宣传报道工作由宣传部、电视台负责。
五、关于不动产登记中心聘用临时人员事宜
为确保10月28日顺利发证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原则同意招聘临时人员10人,请区国土局行文报区政府研定,区人社局、财政局商洽办理。
六、关于经费保障事宜
区国土局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时,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费列入预算,区财政局做好预算。
房地产公司会议纪要 篇四
20xx年3月21日,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冠军主持召开了我市不动产(土地、房屋)统一登记发证收费有关问题的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就有关不动产(土地、房屋)统一登记发证收费按照政策前后衔接,维持现有收费项目标准的原则就相关收费政策执行明确如下:
1、纯土地(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办理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xx]500号)执行。
2、有房有地的办理不动产登记,若以房为主的(容积率大于0.9且用地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登记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924号)执行;若以地为主的,按照《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xx]500号)执行。
3、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更正登记、不动产权利因土地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924号)执行,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4、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工本费按《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xx]500号)文件每本30元收取。
二、会议同时明确了不动产(土地、房屋)统一登记发证收费项目的绑定调整由财政部门负责;土地、房产部门做好收费公示及宣传等相关工作;发改部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做好协调配合和解释等工作。
参加会议的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刘冠军、刘建荣、市财政局张红、董凯、市国土局张治平、李玉春、市房产局何丹、肖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