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公司管理制度(优选6篇)
造价公司管理制度 篇一
造价公司是一个专业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其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质量至关重要。本文将从人员管理、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三个方面探讨造价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具体内容。
首先,人员管理是造价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造价公司的员工需要具备专业的造价知识和技能,因此招聘和培训是关键。管理制度应明确招聘标准和流程,确保员工的专业素质。同时,制度还应规定员工培训的内容和要求,通过提供培训机会和资源,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其次,项目管理是造价公司管理制度的核心。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工程造价核算等环节。管理制度应规范这些环节的操作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例如,制度可以规定项目招标的程序和要求,明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审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制度还可以规定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要求,提高项目中标的几率;制度还可以规定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内容,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制度还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核算的方法和标准,确保造价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质量管理是造价公司管理制度的关键。质量管理包括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两个方面。质量控制是通过建立质量检查和评估机制,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质量保证是通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认证制度,提高公司的整体质量水平和客户满意度。例如,制度可以规定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评估,明确检查内容和评估标准;制度还可以规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明确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和责任;制度还可以规定质量认证的程序和要求,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造价公司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人员管理、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应明确员工招聘和培训的要求,规范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机制。通过有效的管理制度,造价公司可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造价公司管理制度 篇二
造价公司是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机构,其管理制度直接影响着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本文将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费用管理三个方面探讨造价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与具体内容。
首先,信息管理是造价公司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造价公司需要处理大量的项目信息,包括项目资料、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管理制度应规定信息管理的流程和要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例如,制度可以规定项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方式,明确信息的归档和存储要求;制度还可以规定信息共享和传递的方式,提高信息的流通效率;制度还可以规定信息保密的措施和责任,保护客户的隐私和商业机密。
其次,合同管理是造价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环节。管理制度应规范这些环节的操作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例如,制度可以规定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内容,明确合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制度还可以规定合同履行的要求和期限,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制度还可以规定合同变更的程序和限制,避免合同纠纷和风险。
最后,费用管理是造价公司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费用管理包括工程造价核算、费用控制和费用结算等环节。管理制度应规范这些环节的操作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例如,制度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核算的方法和标准,确保造价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度还可以规定费用控制的要求和措施,避免费用的超支和浪费;制度还可以规定费用结算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合同款项的及时支付。
综上所述,造价公司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具有重要作用。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费用管理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度应规范信息管理的流程和要求,明确合同管理的操作流程和职责,规范费用管理的环节和要求。通过有效的管理制度,造价公司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项目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造价公司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范围:通过对项目从开发策划、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与控制工程建造成本,以利工程顺利进展,保障开发效益。
2、职责:
2.1审计核算部负责在项目策划阶段向策划中心提出建安成本控制目标分析意见;在设计阶段提供委托设计的经济指标限制以及在扩初阶段负责审查设计成果是否在限制指标范围内,如超出限制,负责向设计研发部提出调整意见或向策划中心提出追加投资建议;在理想状态下,负责在施工合同签署前完成造价预算。
2.2审计核算部负责提供售楼面积,审核工程合同中工程造价篇章和工程进度款、预结算,确定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负责在施工过程中阶段性地向总经室反馈造价控制是否在控制指标范围内,如有超出,及时提出预警。
2.3工程材料部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材料规格、数量、品牌及询查市场原价;
2.4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审查工程项目预、结算和进度款资料;
2.5财务部负责工程预、结算的复核,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复核;
2.6总经理批准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材料综合市场价格、综合施工单价与特殊材料损耗率。
3、工作程序
3.1新开发项目投资成本的估算;
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审计核算部收到设计研发部提供的新开发项目各项技术指标概况,配合总经室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成本估算。
3.2售楼面积计算
3.2.1根据设计研发部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经营销售部提供的项目统一标识及功能等资料,审计核算部即于15天内提供售楼建筑面积。
3.2.2施工图纸如有修改,设计研发部应通知经营销售部和审计核算部,经营销售部提出需重新计算售楼建筑面积内容,审计核算部将提供相应售楼建筑面积。
3.3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设计合同的商谈与签订;
3.3.1审计核算部参与编制招标说明书。
3.3.2审计核算部参与商谈并审核合同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条款。
3.4材料单价及综合施工单价的签认
3.4.1材料单价的签认
3.4.1.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数量、品种、规格)后的材料单价报表,并注明监理单位签收时间,填写请示单送工程材料部;或工程部提出的甲供材料采购申请。
3.4.1.2工程材料部填写详细的询价单,向审计核算部提供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市场原价等信息;
3.4.1.3审计核算部根据材料计价有关规定计算材料到工地的综合市场价格,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1.4审计核算部在合同规定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将商定的材料市场综合价格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签价单必须明确厂家品牌、型号、质量等级及价格)。
3.4.1.5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将签价文件送交施工方,并办好签收手续。
3.4.2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综合施工单价签认;
3.4.2.1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单价的签价按3.4.1条款完成后,审计核算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审计核算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测定现场施工用量,分析出综合施工单价由审计核算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商谈、确认施工综合单价,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2.2财务计统部将复核意见反馈审计核算部;
3.4.2.3审计核算部将综合价格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
3.4.2.4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方项目经理部,并办好签收手续。
3.4.3高级装饰材料或新型材料的损耗率确定;
3.4.3.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请损耗率确认报表及初审意见后,办好签收手续,送审计核算部;
3.4.3.2审计核算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审计核算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测定现场施工用量,由审计核算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商谈、确认损耗率,转送财务计统部复核;
3.4.3.3财务计统部将复核意见反馈审计核算部;
3.4.3.4审计核算部将材料特殊损耗率以签价单形式通知项目经理部。
3.4.3.5项目经理部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方项目经理部,并办好签收手续。
3.5施工图预算审核
3.5.1不具备预算编制条件的工程一般情况下不进行施工图预算审核,而采用进度款、中间结算过程把关控制全过程造价;
3.5.2具备施工图预算审核或采用施工图预算包干的项目;
3.5.2.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的施工图预算,并办好签收手续,在2天内核查施工图预算资料;
a、报送资料包括计价表、工程量计算书、抽筋表;
b、报送资料不符合要求,退回监理单位重报;
c、报送资料符合要求,于收到资料第三天转交审计核算部;
3.5.3其余办理程序同3.7条款
3.6工程进度款审核
3.6.1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单位初审后,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转交项目经理部。
3.6.2经项目经理部确认转送审计核算部审核。
3.6.3审计核算部提出工程进度款确认单,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通知项目经理部。
3.6.4项目经理部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经监理单位,送交施工单位,准许办理付款手续。
3.7中间结算(含分项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
3.7.1审计核算部负责组织办理中间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3.7.1.1审计核算部预算员整理、分析工程签价单,熟悉合同,核查结算资料;
3.7.1.2审计核算部预算员分土建、水电专业进行工程量、单价审核,并编制审核意见书;
3.7.1.3审计核算部复核人员复核各预算员审核结果;
3.7.1.4审计核算部分管副经理重点抽查审核结果;
3.7.1.5审计核算部经理根据合同条款复核审核结果;
3.7.1.6审计核算部发函通知施工单位领取审核意见书,并商定时间核对;
3.7.1.7审计核算部根据核对结果修改、整理审核意见书;
3.7.1.8审计核算部将结算资料按规定整理成册
a、工作请示单
b、送财务部审核意见书
c、送总经理室副总工审核意见书
d、合同
e、竣工图纸
f、图纸会审纪要
g、设计变更通知单
h、签证单
i、签价单
j、施工记录表
k、乙方送审的结算书
l、乙方送审的工程量计算书
m、甲方计算书
n、委托书
o、其他
3.7.1.9审计核算部将结算审核意见书及资料转交财务核算部复核;
3.7.2审计核算部落实财务核算部复核意见
3.7.2.1如内部复核结果在结算审核偏差率(见下表)范围内,审计核算部将维持原审核意见;
单项工程造价偏差率价值
5万元1.0%500元
10万元9.8‰980元
30万元9.5‰2850元
50万元9.0‰4500元
100万元8.0‰8000元
300万元6.0‰1.8万元
500万元4.0‰2.0万元
1000万元3.0‰3.0万元
3000万元1.6‰4.8万元
5000万元1.5‰7.5万元
8000万元1.2‰9.6万元
1亿元1.0‰10.0万元
3.7.2.2如复核结果大于结算审核偏差率,则
a、本项目无遗留争议项目,审计核算部将修改原审核意见书;
b、本项目有遗留争议项目,审计核算部将暂不修改原审核意见书,在遗留争议项目中一并修改、解决;
3.7.3审计核算部将财务核算部复核意见及结算审核意见书提交总经理室复核;
3.7.4审计核算部将正式审核意见书交施工单位确认签字盖单(一份三联);
3.7.5审计核算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7.6审计核算部将双方确认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第三联)发给施工单位,并记录签发时间;
3.7.7审计核算部将总经理批准的审核意见书(第二联)送财务部付款,并记录签发时间;
3.7.8审计核算部将总经理批准的审核意见书(第一联)存于审计核算部,待该项目财务决算后移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8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零星项目结算审核
3.8.1~3.8.1.8同3.7.1~3.7.1.8
3.8.1.9审计核算部将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及资料转交财务部复核;
a、偏差在规定范围内,执行3.8.2;
b、偏差大于规定范围内,返回审计核算部修改、重报;
3.8.2审计核算部将正式审核意见书交施工单位确认签字(一份三联);
3.8.3审计核算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8.4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95万元以下零星工程结算审核
3.9.1项目经理部收到结算资料,对零散工程即事后难于或无法核实的项目、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应及时确认,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填写可办理结算请示单,转交审计核算部审核;
3.9.2审计核算部对项目工程量抽样审核,对单价全面审核,并编制审核意见书;
3.9.3其余办理程序同3.7.4~3.7.8条款;
3.10装饰工程结算审核
3.10.1项目经理部收到监理单位初审后的竣工结算资料后上报审计核算部;
3.10.2审计核算部通知监理单位组织由审计核算部、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到现场丈量工程量;
3.10.3审计核算部组织财务计统部、总经理室联合审核装修单价并与施工单位核对;
3.10.4审计核算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10.5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11广告制作费用审核
3.11.1经营部收到广告制作结算书,如有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可由监理单位初审其工程量及施工内容,报审计核算部;
3.11.2审计核算部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落实、丈量工程量;(有委托监理的,可由监理单位主持)
3.11.3审计核算部参照广告制作业费用审核,并与广告商核对;
3.11.4审计核算部编制审核意见书转交财务部;
3.11.4.1广告制作费小于50万元,参照3.8条款;
3.11.4.2广告制作费大于50万元,参照3.7条款;
3.11.5审计核算部将经施工单位签字盖单的正式结算审核意见书报总经理室批准;
3.11.6其余办理程序同3.7.6~3.7.8条款;
3.12限额造价管理(用于设计与施工为一体的工程)
3.12.1公司确定高级装饰工程、景园工程最高投资限额;
3.12.2审计核算部阶段性反映过程累计工程成本,及时上报总经理;
3.12.2.1监理单位按项目经理部要求提供分部分阶段落实的工程量;
3.12.2.2审计核算部亦分部分项分阶段复核经监理单位初审后的工程量及单价,并提出过程累计发生成本,上报总经理;
3.13资料管理
3.13.1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政策性文件资料由审计核算部负责设专人管理、编号存档;
3.13.1.1签价单资料分项目待竣工结算完成后,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13.1.2工作请示单分项目,待竣工结算完成后,送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3.13.1.3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分项目按统一编号造册存档(见表单);
3.13.1.4工程预算审核意见书分项目按统一编号造册存档(见表单);
4、相关文件
4.1工程定额及相关文件并造册登记;
4.2标准图集、规范并造册登记;
5、相关表单记录
5.1xx房地产材料认价单;
5.2工程进度款审核相关表单;
5.2.1建筑安装进度结算审核意见书;
5.2.2工程进度款确认单;
5.2.3工程进度款结算审核意见书;
5.3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审核意见书;
5.4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审核相关表单;
5.4.1送财务部审核意见书;
5.4.2送总经理室审核意见书;
5.4.3结算资料目录;
5.4.4结算资料汇编封面(编号四~十五);
5.4.5工程结算阶段性审核通知书;
5.4.6分项工程量确认单
5.4.7分项工程过程造价确认单
5.5工程结算审核记录表
5.6审计核算部内部审核程序表(见附表)
造价公司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发挥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陕西xx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和《xx石油产品经销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结合hb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hb公司遵循产品经销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统一制度和分级管理的管理模式。
(一)统一制度:统一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统一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人员数据库。
(二)分级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两级实施'。'三级管理'即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hb公司分级管理;'两级实施'即产品经销公司和hb公司分别实施。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作为公司建设工程造价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限上工程项目造价的管理、审查工作;设立的预算岗位作为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岗,负责公司权限下工程项目造价的审定及限上工程项目造价的初审工作。(对于限上/限下工程项目的规定见《产品经销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工程造价管理职责包括:
(一)转发国家、地方、集团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制订和修订公司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审核工作;
(五)参与限上工程项目招标、工程设备招标、材料招标、合同审查工作,负责限上工程项目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结算的审查工作,负责限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审核;
(六)配合集团公司和产品经销公司做好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理论培训、业务交流及资质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具体职责
(一)负责限下工程项目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结算审查,限上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结算的初审工作。
(二)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进度、核实工程量及工程变更内容。
(三)负责限下工程项目招标、工程设备招标、材料招标、合同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组织采集、筛选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审批乙方自购材料价格。
(五)负责向公司投资管理领导小组反映定额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六)认真参加上级公司组织的工程造价人员专业理论培训、业务交流工作。
第六条工程造价计价包括:
(一)编制施工图预算;
(二)编制工程量清单;
(三)编制招标标底或最高限价;
(四)编制投标报价;
(五)约定工程合同价;
(六)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
第七条计价依据包括:
(一)定额依据
1.工程概算定额;
2.工程预算定额;
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4.工程消耗量定额;
5.配套价目表及参考费率。
(二)工程量计算依据
1.初步设计;
2.施工图设计;
3.设计变更;
4.现场签证单;
5.竣工资料
6. 合同约定。
(三)其它计价依据
1.设备、材料价格;
2.发包人的招标文件(含答疑纪要);
3.承包人的投标文件;
4.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5.施工组织措施及方案;
6.工程造价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等。
第八条工程造价管理遵守投资估算控制工程概算,工程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竣工结算,防止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现象。
第九条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由设计单位编制。投资估算是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决策和投资控制的依据。工程投资达到集团公司或产品经销公司限上工程标准,其投资估算审查由公司上报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由公司或集团公司规划部组织专家会审,造价管理部门参与审查;限下工程标准,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专家会审,并参与审查。
第十条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概算)
工程概算由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算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一个项目若有几个设计单位共同承担时,由主体设计单位负责统一概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取费标准等,并汇编总概算。经批准的工程概算是投资计划的最高限额,工程概算投资一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突破,应控制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之内,最多不得超过10%。
工程投资达到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限上工程标准,由hb公司上报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由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财务中心预决算部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确认;限下工程设计概算,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确认。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管理
施工图预算由公司相关部门或者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施工单位分别编制。施工图预算是考核设计单位限额设计水平、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依据;是拨付工程进度款、办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基础;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及确定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
施工图预算必须控制在批准的工程概算以内,超出工程概算应修改施工图设计或报审调整工程概算。
工程投资达到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限上工程标准,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再报产品经销公司或集团公司进行审定;限下工程预算,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审定。
第十二条依法招标的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或者最高限价既可以由公司自行编制,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
第十三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中标价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价应控制在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内,合同应当对下列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事项做出约定:
(一)工程合同价;
(二)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支付方式;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四)工程施工中
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
(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
(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九)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
(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十一)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
(十二)双方认为应当给定的其他工程造价计价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编制要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计价依据(或工程预算书)、甲乙双方供应材料、设备价格等明细表,应注明所包括的主要工序内容。
第十五条合同价款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一)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二)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三)固定费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取费费率,暂估合同总价方式。
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的管理
工程签证是甲乙双方实现索赔的唯一依据,必须量价清、责任明。工程签证必须先经造价管理人员测算并签署意见后,经甲乙双方施工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签章、甲方主管领导审查签章后生效(与设计有关的还需经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签章)。建设单位主管领导、甲方代表、工程造价人员对工程签证要逐一审核,对不合理的应予以废除。
第十七条工程结算管理
由承包方根据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合同价款及其调整原则自行编制工程结算。限上工程项目先由综合办公室初审,再报产品经销公司投资规划部审核;限下工程项目由综合办公室审核,再报财务部复审。
第十八条工程竣工决算管理
竣工决算由财务部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编制,将限上工程项目的财务决算报表(附决算资料)上报产品经销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再报产品经销公司财务资产部进行复审。重点审查工程竣工决算是否控制在投资计划的额度内、各项费用是否符合工程概算列项范围。
第十九条上报的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审核人或负责人工程造价员专用章。
第二十条推行限额设计制度
工程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在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阶段,要按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按工程概算推行限额设计。对设计单位优化施工图设计而降低工程投资的,在以后的设计招标中作为优先选用的条件。对因设计单位设计错误、漏项或扩大规模、提高标准而引起工程投资超标的,相应扣减设计费,并由委托单位记录备案。
(一)工程概算超投资估算10%的,要重新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减设计单位设计费5%。
未经公司投资部门批准,工程设计单位任意提高设计标准或选用高档材料,按超投资的50%扣减设计费;
(二)设计单位应提交高质量的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由于设计文件低劣,经审查不合格者,设计单位除无条件返工使其达到合格外,还要扣减设计费的10-15%;
(三)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凡由于设计单位设计错误、漏项或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而导致工程投资超概算(或施工图预算),要扣减设计费。
累计超过原批准概算或施工图预算2%-3%(含3%)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3%;超过3%-5%(含5%)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5%;超过5%-10%(含10%)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10%;超过10%以上的,扣减全部设计费的20%。
第二十一条公司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要从保证集团公司、产品经销公司及hb公司的整体利益及经济安全运行的角度,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不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进行造价管理或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等导致工程投资超过工程概算的,由公司对其项目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公司处理。
第二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建议调离原岗位、取消资格证书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没有如实反映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条件的;
(二)有意少算和高估冒算,造成工程概算、工程预算、招标标底、工程结算、决算价款失真引起经济损失的;
(三)泄露标底,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无证、伪造资质证、出卖转让图章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拒绝、妨碍和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的检查、审查及抽查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综合办公室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质量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质量包括工程各阶段造价控制的准确性、及时性,上报施工图预算、结算、决算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等。
第二十六条工程项目建立工程预结算计划工作进度。所属企业于季末20日前上报下季度预结算工作计划,综合办公室25前上报公司下季度预结算工作计划。做到工程建设项目开工一项预算一项,完成一项结算一项。
第二十七条工程项目建立工程预结算工作考核评比制度。综合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程结算完成情况。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造价公司管理制度 篇五
为加强公司造价咨询业务管理,拓展公司造价(预算、结算)业务市场,明确公司投标业务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造价咨询工作效率,明确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造价人员。
(一)、固定工资(底薪)、加班费、提成工资、福利、绩效奖、职务工资、保险,其他。根据各人选择的计薪方案(以上所列几种工资的组合)结合公司制度计算。每个人的计薪方案一经确定,不能随便变更,必须经部门负责及分管副总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
1、保底工资:
各专业造价员保底工资4000元/月,辅助造价员保底工资2500元/月,年【季】度计算,达不到保底工资,按保底工资发放,超过则按实际发放。
2、提成工资
造价咨询的生产提成以该项目最后造价为基数标准核算,提成计算是以作业合同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为计算基础,确定提成比例,各人应得提成是以其各自完成的工程造价与该项目的各专业提成比例的乘积计算。
3、每单位工程(按建筑安装、市政、公路、水利四大专业)的提成最低标准为100元/次。
4、项目负责人单独提取本项目提成总额中的10%,作为项目的总体协调费用,全过程负责该项目,包括(并不限于)项目的收款、作业人员的提成计算以及审核核对工作。各项目需形成责任协议(盖谁的章谁负责),项目内部可合适订立奖惩措施。
5、提成工资的发放方式:
预算成果打印盖章送业主时支付以预算总价计算的提成的30%。 审核报告文件审定时支付以审核价格计算的提成的30%。 项目完全完成之后并收回来款项后发余款,并结合奖惩方案。 未核对工程量清单前,提成按标准80%发放,核对后发放余下的20%。
6、以上系数为可叠加系数。
(二)、奖罚条款产:
1、每个人的业绩按季度累计完成工程超过5千万的予以奖励500~1000元;年终奖按照个人为单位计算.1亿为0.03‰, 3亿为0.025‰,5亿以上为0.02‰。(计算基础为审核后的建安费,分段累加计算)
2、咨询作业价和最终价相差10%以上,其提成按标准乘0.8系数;相差15%以上,其提成按标准乘0.6系数;20%以上无提成费用。园林差值可放宽*1.5,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无本专业造价员证书提成按此标准乘0.9系数,医社保照常缴交。
因某证书注册于其他单位致公司无法使用,社保由其注册公司缴交,公司不予缴纳,并由员工填写,自愿不交纳医社保申请,不管是否已取得证书,提成按此标准乘0.9系数计算;
4、部门经理根据个人能力合理安排项目责任人,被安排人员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各种理由推脱;
5、作业成果要求:
(1)、合格品:内审和外审造价误差在±3%以内,资料归档完整;
(2)、造价基数:为业主或政审批部门或收费结算确认的该项目造价作为提成的基数,不得将项目投资拆分计算基数,基数仅指项目责任人自身完成的工作部分;
(3)、提成包括项目奖励、加班、交通电话等所有生产中发生的费用;
(4)、非项目责任人成果原因造成的坏帐,生产提成正常发放,若因项目责任人成果原因造成的项目收入打折,生产提成按打折同比例发放。
(5)、若因项目责任人成果问题导致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取消提成发放,并对项目责任人员予以500~20xx元的处罚处理;
(6)、钢筋建模导出砼、模板:建筑面积10000m2以下250元/幢,10000m2以上300元/幢,特殊情况另行调整;
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2、出差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3、出差人员自行坐合适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一般以公共汽车、动车为主。如公司派车则不另行交通补贴报销;
4.其他未详细单列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作业人员故意不遵守规章制度,违章违法给公司造成的经济与名誉损失,公司保留对作业人员依法追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造价公司管理制度 篇六
工程造价管理细则(建议此项条款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1. 本合同总价未含甲方分包工程、三方施工合同、三方供货合同的总包配合费用。
2. 现场签证(含设计变更签证、增加工程签证):计价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八条执行。
2.1. 甲方增加工程量,或者对工程进行变更,如乙方认为按甲方要求完成签证工程的施工,将引致合同造价外的金额而要求补偿时,应在接到甲方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单15日内将签证单(附相对应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单、详细预算及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监理及甲方,逾期视为乙方放弃补偿要求。所有联系单在施工前须得到甲方成本人员的确认,否则不作为计价的依据。
2.2. 甲方一般应在签证工程施工完成后30日内将签证签认完毕,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调整。乙方在上报进度款申请时,应将上月已签认的签证(含相关资料),一起上报,签证工程款随进度款一起支付给乙方(支付比例同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逾期上报或未上报甲方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项签证权益,结算时不再计入。
2.3. 签证造价确认套用本补充合同有关规定,包括计费方式、施工组织措施费等,全部项目按定标综合单价计费,缺项部分套用相应或相近定额项目计算,乙供材料设备价格按甲方限价为准,工程量以甲方审定量为准。
2.4. 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有可能被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原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2.6. 现场签证统一使用招标单位制定的现场经济签证单格式,此单须由施工单位填写,甲方及监理经办人审核工程量和单价,经总监、甲方项目经理审定后方为有效;违反本要求的签证为无效签证。
2.7. 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乙方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的编号等,否则不予办理。
2.8. 乙方违约金、罚款等应扣款项,由甲方办理扣款单,从当期进度款中扣回。
2.9. 劳动保险费等甲方代收费用,从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回。
3.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交纳。
4. 其它事项按工程造价计算规定执行。
5.工程分包:
5.1. 乙方负责对三方施工合同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配合,由甲方或分包方支付该工程合同价(不含设备费)的2%作为乙方总包管理配合费(含税金),
5.2. 在乙方对甲方分包工程提供了总承包配合的情况下,甲方支付该工程合同价(设备费除外)的2%作为乙方总包配合费(含税金)。
5.3. 以上两种情况,乙方在收取合同中规定的总包配合费外,不得向分包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收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6. 材料、设备:
a、甲供材:此部分材料价格按投标文件的附件7计入预算,结算须在税前扣除甲供材价款,甲方按照实际采购成本价计取1%保管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b、三方订货材料:此部分材料价格不计入综合单价,甲方按照实际采购成本价计取2%保管费用支付给乙方;并直接支付材料款给供货单位。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c、以上两种情况,乙方在收取合同中规定的保管费外,不得向分包商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收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d、材料最高限定价格:此部分为甲方要求使用的特定品牌、规格的材料,乙方已根据自行询价的结果承认此价格或另行报价,结算时不论材料价格如何变化,以此报价为准。(注:乙方报价不允许超过甲方限定的最高价格,否则该种材料按照甲方限定价格x0.8计入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中。)
e、甲方未指定的常规材料价格:乙方已根据市场情况编制材料单价,结算时以此报价为准。
f、如使用未在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材料时,或在施工中需要更换材料的种类,甲方有权重新确认此部分材料采用何种方式供应,乙方无条件接受,如果采用限价,以甲方审定的材料限定价格为结算依据。
7. 三方施工或供货合同工程的结算(特殊工程由甲方划分):
7.1. 甲方只根据图纸、定额、限价、签证、设计变更、三方合同条款与乙方对接,而不直接与分包方交涉。如分包方计算和结算的工程量与甲方、乙方核对的工程量有出入时,差量由乙方负责;即分包方的结算工程款以甲方、乙方核对的工程量为准。
7.2. 最后乙方工程总结算价款须先减去甲方按照三方合同中实际支付给分包方的工程款或材料款。三方合同中的分包商和乙方之间的结算由分包商和乙方自行结算。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商材料、人工的浪费,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任意苛扣分包方结算款,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扣分包方结算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7.3. 在没有明显证据表明分包商有违约现象的情况下,乙方应该在三方合同中分包方工程完工并经乙方报请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的15天之内完成其与分包商之间的结算。
8.甲供材及三方订货材料的结算:
甲方按照定额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单方用量支付材料款,超出部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9. 工程预(结)算划分细则
施工图拿到后,乙方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分部位、分专业编制施工图预算。
a.土建:地下车库、地下室、裙楼、架空层、塔楼(住宅)
⑴ 地下车库:
基础:以地下车库底板为界(含底板)。包括挖地槽、土方回填、基础、承台、地梁;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地下车库的顶板钢筋砼;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金属构件、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地下室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屋面隔热及防水;
⑵地下室:
基础:对于高层项目,以地下室底板为界(含底板);对于多层项目,以±0.00(首层)处楼板底为界。包括挖地槽、土方回填、基础、承台、地梁;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
50%、地下室的顶板钢筋砼;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金属构件、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地下室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
⑶架空层: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架空层顶板钢筋砼;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阳台地砖、屋面地砖、屋面瓦、金属构件、屋面隔热及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架空层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
⑷塔楼(住宅):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超高费的50%;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超高费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阳台地砖、屋面地砖、屋面瓦、金属构件、屋面隔热及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塔楼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
⑸其他:
地下室、裙楼、架空层飘出部分,其屋面结构和建筑全部计入该部位。
对于结构错层的,参照上面的部位划分,按其使用功能进行划分;
屋面装饰架由特殊构件制作的应进行单独列项。
b. 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空调通风
⑴各专业按地下室、管道井或强弱电井(密闭式)、裙楼、架空层、塔楼分别列项;
⑵消防工程分消防水(下分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电、火灾报警系统设备、火灾报警系统工程)、防排烟、配电房co2灭火系统(弱电、管道)、配电房通风工程;
⑶弱电预埋分电话、电视、智能、煤气、门铃、消防电、宽频。
⑷电气工程分动力、照明、防雷接地。
10. 预算核对原则
a. 审核进度及人员安排
(1)乙方必须安排充足人员,并报送人员名单,此名单上的人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离。
(2)乙方在收到甲方资料及全部图纸后按甲方要求30天内报送施工图预算书。甲方收到乙方施工图预算书后5天内提出反馈意见,如甲方认为需要核对,由乙方提供工程量计算书及汇总表。
(3)乙方在接到咨询公司的审核意见后,必须在5天内提出反馈意见。
b. 甲方委托咨询公司对乙方报送的《工程预算书》进行审核。
(1)乙方预算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分类及格式编制,否则影响进度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提供该部分的《工程量汇总表》和《工程量计算书》,以便核对;工程量计算书必须按 省、 市有关规定正确列式计算,否则以甲方、咨询公司为准。
(3)乙方本着对自己利益负责,对自己所报的《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中少算、漏算的内容负完全的责任,40天内(自收到施工图纸后计)乙方未提出补充预算的,甲方视其为已经综合考虑,核对时不再计入。
(4)核对时乙方必须及时提供钢筋计算书,否则以咨询公司计算为准。
(5)咨询公司对甲方的利益负责,对乙方所报的《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进行审核。
(6)咨询公司审核乙方《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 计算书》的过程中,意见出现分歧时,按合同规定执行;其他(工程量计算、套项计价等)首先考虑咨询定额站,其次再考虑由甲方协调解决。
c. 咨询公司和乙方核对确认后所出的《工程预算书》作为初审结果报甲方最终审定。
d. 乙方不得向咨询公司人员赠送钱物、行贿,亦不得向咨询公司人员请客送礼。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e. 咨询公司人员指出乙方《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中不合理多算、重算的部分,乙方人员必须予以解释,在双方人员沟通后按正确的方法修正、调整,否则以咨询公司计算为准。
f. 在核对过程中,对已经核对完成的部分(指按部位、分项目),于第二天由双方核对人员签字确认。双方复核人员在第三天进行签字确认。在复核时发现错误的,由发现方指出错误所在,双方核对人员重新核对及签字确认结果,并及时做好预算项目的备忘。
g.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核对完成预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预算核对工作,甲方将不予支付进度款(不含前三次付款)。
11. 结算编制、审核原则
a.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1) 实行变更、签证(已施工完成)进行月结制度,变更按预(结)算划分细则进行分类,分为结构变更、建筑变更。乙方按以上规定必须在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25日前签发的变更、签证的结算书。结算书必须按本合同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也必须采用预算软件进行编制。
(2). 变更、签证结算必须按变更、签证号码进行分项,不得进行不同号码(有互相联系的号码除外)工程量汇总。同时,乙方还必须提供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底稿给甲方。
(3). 对于结构变更、建筑变更、签证、水、电、风各专业应分别编制结算书。
(4). 变更、签证结算费用编制应按'一单一价'的原则,即每一份变更、签证附一份结算书。一份签证单上只能申报一项内容。签证原件一式六份,乙方保留三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工程部一份,成本管理部一份)。
(5). 一次设计变更导致增加工作量超过合同总价的1%,且该工作在关键线路上时,工期才可增加,增加工期按下式进行计算:
变化时间= 变化工程量× 合同工期
总工程量
本公式计算出的时间与实际发生不一定完全相同,但为方便管理,甲、乙方同意按此公式进行工期调整。
b.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30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 90天内(含乙方与甲方的核对时间)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c. 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额,不得高出甲方审定后的结算额的5%,否则,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d. 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须按 市的预(结)算规定及合同要求进行编制,缺项部分采用
预算软件进行编制。同时也必须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整的变更签证等相关的结算资料。在造价咨询单位结算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
e. 结算造价主要分五部分:
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
施工图预算价以外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
施工图预算价未施工部分;
修改变更、签证增减工程造价;
材料、设备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