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规章守则【优质6篇】
员工规章守则 篇一
员工规章守则的重要性
作为一家企业的员工,遵守员工规章守则是非常重要的。员工规章守则是企业为了维护正常运营秩序和保障员工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它不仅对员工的行为和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还对员工的权益和福利进行了保障。遵守员工规章守则不仅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也是对企业的尊重和支持。
首先,遵守员工规章守则可以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在一个企业中,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职责和岗位。员工规章守则明确规定了员工的职责和行为准则,确保所有员工都能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同合作,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如果员工不遵守规章守则,可能会导致工作任务的延误、质量问题的出现,甚至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因此,遵守员工规章守则是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的基础。
其次,遵守员工规章守则可以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员工规章守则中通常会涉及到员工的工资、工时、休假、福利待遇等内容。这些规定是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让员工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如果员工不遵守规章守则,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甚至可能会面临处罚和解雇的风险。因此,遵守员工规章守则是保障自身权益和福利的重要途径。
最后,遵守员工规章守则是对企业的尊重和支持。员工规章守则是企业为了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和使命而制定的。作为员工,遵守规章守则是对企业管理层的尊重和支持,也是对企业文化和价值观的认同和拥护。只有员工都能够遵守规章守则,企业才能够顺利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和使命,进一步发展壮大。
总之,遵守员工规章守则是企业和员工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员工,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员工规章守则,尊重和支持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稳定、高效的工作环境,实现个人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员工规章守则 篇三
一、按时上下班,提前两天请假,假期按30元/天扣除,加班按5元/小时计算,上班迟到一分钟扣1分。迟到30分钟扣30元/天奖金,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不结算工资算自离。
二、仪容不整,有损公司形象每次扣5分,上班不带工牌不穿工服的每次扣5分。上班时间不可以中途离开,如有急事须与经理请假。
三、不礼貌待客或有意怠慢顾客,粗暴对待顾客扣10分,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扣10分;顶撞上司者每次20分,严重者开除。
四、不准与客户拉关系,不准索要喜钱和食物,发现严重者扣20分,上班时间不可以玩手机或上网聊天,发现扣10分。
五、未经准许擅离工作岗位,每次扣5分,擅离现场每次扣20分。要保证顾客在需要帮助时随时可以找到你。
六、卫生注意保持,烟缸随时清理,客人下机后及时清理现场,没做机台卫生或没收拾整理好工作环境,每次扣10分。
七、严禁聚伙聊天,注意力应放在所管区域内,服务员负责区域有公物损坏或有公物被偷机台币或分被偷,应立即告诉当班经理处理,如没发现,将追究当班服务员经济责任,严重者立即开除。
八、服务员不准欠款上分,欠帐当天补平,遇特殊情况请示当班经理。
九、严禁透露机台运行情况及客人输赢情况,发现扣100分立即开除。
十、开机上分赠人、私售机币,化公为私,欺瞒上级,扣100分及全月奖金并即刻开除。
十一、上班时间禁止玩游戏机发现每次扣20分。
十二、结帐时,上分服务员与收银员应先把现金上交-班当班经理,再由机修人员抄机台帐和售币机帐,然后再结算,一定要按此流程做,不按此流程做的发现扣30分。由于工作不认真导致错帐应由当班工作人员现金补上。
十三、要不断巡视所管辖场地,严密观察防止隐患,发现苗头及时处理。发现有多人围在机台上一定要加强观察。
十四、所有员工要不断提高工作技能,提高服务质量。
十五、留机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做好记录便以交接。提前20分钟到工作岗位交接清楚。
十六、本场人员非工作期间出现意外后果自负。
十七、关于上分赠分卷,客人拿赠分卷来上分时服务员一定要检查是否有经理签名与有效期是否过期,并且在上分前一定要交当班机修签名方可有效,否则在结帐时视为上分员私自上分,后果自负。
员工规章守则 篇四
第一条严格遵守企业一切规章制度,有敬业精神,积极进取,忠实勤勉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力求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注意本身品德修养,禁忌不良嗜好,言行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同事间和睦相处,积极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条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一切活动,包括素质文化教育,业务技能培训,文娱体育系列活动等。
第四条尽忠职守,以企业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保守商业秘密,树立
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五条顾全大局,服从上级指挥,绝对服从工作分配和岗位调动。
第六条爱护本企业一切设施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因过失或故意使本超市利益遭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本企业业务有关人士和单位的任何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任何款项。
第八条不准私自经营,擅自抬价经营和兼职经营与本企业业务有关的任何商业业务。
第九条对每一位光临本超市的顾客应保持热情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处理事情力求机敏周到,不得草率敷衍或者任意搁置不理,随时听取顾客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并解决好服务工作的矛盾和纠纷,保证任何情况下不与顾客发生冲突。
员工规章守则 篇五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法犯忌及损害工厂利益的事情,要团结、互助、惜物爱厂。
二、上、下班要按时打卡,不迟到、早退。工厂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30)。特殊情况或要加班的,由厂部另行通知。
三、上班及出入厂区必须佩带厂卡,厂卡要带在胸前正中央或左胸口袋处位置,要正面朝外。厂卡要妥善保管,不能租借他人使用,如有遗失应立即登记补办,否则如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持卡人本人负责。
四、请假要以书面形式申请,经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才能有效,否则当矿工处理。
五、爱护公物,不得故意损坏公物、产品及设备等。(严重者按价格赔偿)要遵守机械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生产设施,保障安全生产。
六、安全用电,禁止个人未经许可乱拉乱接。严禁在厂区工作区域及有易燃物区域内吸烟,吸烟要到规定吸烟处。
七、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上班时间不准穿拖鞋,衣着要工整、得体。
八、上班时间不得用手机戴耳塞听音乐、聊天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需接听电话的,要长话短说,并不能影响其他同事的工作。
九、保持厂区卫生清洁。各员工要负责打扫当天所在岗位区域的卫生,及轮值公共区域的卫生。(具体任务由各部门主管安排)
十、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十一、上班没带厂卡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10元/次。
十二、遗失厂卡需补办,补办一张为10元。
十三、上班迟到5分钟内10元/次,如当天因迟到而没有上班的情节恶劣,罚款10元/小时以此类推。
十四、除公事批准外,打卡后在上班时间外出或到宿舍吃早餐,以及做与工作无关事由的,每次罚款30元。
十五、矿工者,当天工资取消外,另罚款50元。
十六、请假以书面申请,两天以下的由直属部门主管批,两天以上的由经理批。
十七、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
员工规章守则 篇六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应事先请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请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予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当面提前申请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填写《请假条》,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
3、如因突发情况而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在事发当天致电行政部说明情况,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书面请假审批手续,补交到行政部,如未及时补交请假单、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每月突发情况不得超过三次。
4、病假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5、事假三天以上者,需提前三天申请。
6、员工在假期内提前上班者,应及时到行政部销假。
7、请假的批准权限
8、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扣款10元,10分钟扣款20元,30分钟扣款50元。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个工作日处理。
9、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出勤者、伪造出勤记录着,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10、毎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计算,予以扣除。
11、凡旷工连续三天或全年累计五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上班也未续假者,三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