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汇报【推荐6篇】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汇报 篇一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合理。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汇报。
一、制度目的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二、制度内容
1. 采购流程规定:明确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具体操作流程,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评审、中标供应商的确定、合同签订等。
2. 合同管理规定: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程序,规范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3. 资金管理规定: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的预算控制、资金审批和支付管理等制度。
4. 监督检查规定: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
5. 外部合作规定:对外部合作单位的选择、评估和管理等进行规定,确保合作单位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三、实施效果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制度的建立使得采购流程更加规范和透明,减少了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其次,合同管理规定的实施提高了合同的履行和执行效率,减少了合同纠纷的发生。再次,资金管理规定的实施保证了采购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有效防止了贪污和浪费现象。此外,监督检查规定的实施加强了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了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最后,外部合作规定的实施加强了对外部合作单位的选择和评估,确保了合作单位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综上所述,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合理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为学校的采购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字数:600字)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汇报 篇二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为了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合理。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汇报。
一、制度目的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二、制度内容
1. 采购流程规定:明确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和具体操作流程,包括需求确认、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评审、中标供应商的确定、合同签订等。
2. 合同管理规定:明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程序,规范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3. 资金管理规定:确保采购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的预算控制、资金审批和支付管理等制度。
4. 监督检查规定: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
5. 外部合作规定:对外部合作单位的选择、评估和管理等进行规定,确保合作单位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三、实施效果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制度的建立使得采购流程更加规范和透明,减少了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其次,合同管理规定的实施提高了合同的履行和执行效率,减少了合同纠纷的发生。再次,资金管理规定的实施保证了采购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有效防止了贪污和浪费现象。此外,监督检查规定的实施加强了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了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最后,外部合作规定的实施加强了对外部合作单位的选择和评估,确保了合作单位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综上所述,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合理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为学校的采购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字数:600字)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汇报 篇三
组长:
联络员:
成员: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汇报 篇四
为加强对学校采购大宗物品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及宴请。
2、采购部门所有采购必须按预算计划、组织进行采购,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按照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活动和验收程序。
3、对大宗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特殊性、临时性急需购买的物资需申报调整预算,并完善相关手续,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4、对大宗设备、物资进行采购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控制。
5、对小额的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6、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价格,监督验收入库和完善采购计划。
7、财务室负责审核采购方式、发票真伪和付款结算。
8、采购完毕必须做好采购资料的存档、备份工作。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汇报 篇五
为认真贯彻上级物资采购有关文件的精神,使学校物资采购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及群众监督的原则。
3、坚持节约实用的原则。
4、坚持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统筹安排的原则。
5、坚持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规范化原则。
1、由需要购买人提出申请,填写《物资采购申请清单》应写清项目、数量、单价、大约金额、使用单位、用途和申购人签名等。
2、申购清单由申购人送所属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要认真审核后送总务处审批。
3、申购物资金额在100元以下由总务处主任审批,100元-200元送分管后勤的领导审批,200元以上送校长审批。1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上报教育局并采用招投标方式。
4、采购人员根据完整的审批手续签字后的申购清单进行采购。
5、教学实验用品、各处室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由相关人员提前三天填好申请清单,并送有关领导批准,如因迟报导致来不及采购,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及造成生活不便由申购人负责。
6、专项大宗物品的采购或工程造价项目要列入财务预算并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由政府采购部门采购办理。
1、物资采购工作由学校分管后勤的领导把关,总务处负责落实。
2、采购人员及保管人员应严格把好质量关、验收关。
3、200元以下的物资由采购人员在市场供应货比三家的前提下,根据质优价廉的原则直接购买;200元-1000元由需方派人与采购人员进行采购1000元以上须由总务主任或副主任、需方派人和采购人员三人以上进行采购;1000元以上须学校校级领导参与采购。
学校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汇报 篇六
一、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属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单项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批量采购超过5万元的也应纳入政府采购。
二、学校应在每年初根据自己的资金来源和学校实际需要,经行政会议研究制定出当年的采购项目计划。采购计划经中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教育局对各校采购情况进行汇总后报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未制定采购项目计划的学校或不在采购计划中的项目,除遇突发事件和上级要求需采购外,年内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学校进行物品采购时,在向教育局报《采购申请表》同时要写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等,采购报告必须经乡镇教育办公室审核。
四、在政府采购中心未进行招标前,任何人不得与供货商确定所购物品的价格和作出任何承诺,更不得向供货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现金。
五、学校采购的物品一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后,学校应及时与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规定验货、付款。
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政府采购,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按规定将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