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助推法院工作(优秀3篇)
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助推法院工作 篇一
随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展开,越来越多的法院开始意识到积极参与这一活动对法院工作的积极影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是指通过广泛开展学习讨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党理论学习和理论创新,激发全党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的活动。在法院工作中,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有助于加强法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认识。法院工作是一项高度复杂且具有专业性的工作,法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和思想认识,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和使命。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法官可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思想境界。只有不断学习和思考,法官才能更好地适应复杂的司法环境和应对各种复杂案件。
其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有助于提高法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法院工作需要高度的敏感性和判断力,需要法官们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法官可以及时了解最新的司法动态和理论成果,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和思维方式。在学习和讨论的过程中,法官们可以相互交流经验和观点,互相启发和借鉴,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同时,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还可以帮助法官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审判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通过大讨论活动,法官们可以发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最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有助于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法院是一个集体,需要全体法官紧密合作才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法官们可以加强沟通和交流,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形成团结合力。在讨论和学习的过程中,法官们可以共同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形成共识和共同目标。这样,法院的工作氛围将更加融洽,工作效率也会得到提升。
总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对法院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法院可以加强法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认识,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法院应积极参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将其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和质量。
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助推法院工作 篇三
**县人民法院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围绕“审判执行更加公正高效、司法为民措施全面落实、法官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目标,重点在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等方面下功夫,抓好着力点,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效转化为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前进的不竭动力,成效明显。
两本书营造学习好氛围
在该院法官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你在为谁工作》、《工作要有好人品》两本书。
翻开书本,“人品,是人真正的最高学历”,“有德有才重用,有德无才巧用,无德无才避用,无德有才忌用”,“责任是升华人生价值的内在力量”……一句句话语,给人以深刻的教育和启迪。
XX年初,该院党组提出了“人才强院、管理兴院”的工作思路,将XX年确立为全院的“学习年”,要求大家潜下心来,挤出时间,多读书,读好书,钻研业务,提升能力。
开展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后,该院又将两个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精心挑选,将《你在为谁工作》、《工作要有好人品》两本书的学习作为“读好书、好读书”系列活动的重头戏,鼓励大家认真研读,仔细品味,提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案件研讨会激发学习热情
5月15日,**县法院会议室里气氛热闹,不时传出激烈的争辩声和肯定的鼓掌声。
原来,这是该院为助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围绕办案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精选案件而开展的研讨会。院领导和来自办案一线的法官30余人参加了研讨,大家围绕精心选定的疑难案件展开研讨。这次研讨的是我国有关人身损害赔偿中工伤赔偿请求与民事侵权赔偿请求竞合的问题。法官们从法律适用的不同角度出发,各抒己见,激烈讨论,气氛异常活跃。通过研讨,引发了大家对我国目前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并就如何完善这一制度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疑难案件研讨会的平台,大家在交流中互相学习,开拓视野,碰撞出了思想的火花,激发了的学习热情,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也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向深入。
巡回审理便民促和谐
XX年以来,*
*县人民法院在全县16个乡镇设立26个巡回审判点,人民法庭定期在巡回审判点上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指导人民调解活动,风雨无阻。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后,为使该项便民、利民措施得到深化,**县法院实行院领导挂钩巡回审判点制度。规定每位领导都挂钩二个巡回审判点,定期到点上指导、督促巡回审判,同时实行院领导亲自到巡回审判点上办案,引领法官办精品案、办铁案。
四月份以来,该院领导开展亲自巡回办案已有十余次,为全院开展巡回审理,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与深化便民利民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在当地引地极大关注。巡回审判也被当地群众和新闻媒体亲切地称之为“家门口断案”、“流动的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