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优质3篇)
篇一: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传销活动也在不断演变和改变其模式。为了有效地打击传销活动,加强监管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提出几点建议,以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管。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传销活动往往借助于高额回报的承诺吸引参与者,因此,提高公众对传销活动的认知和警惕性非常重要。政府可以通过媒体、教育机构等渠道,广泛宣传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增加公众对传销的认知,提高警惕性,从而减少传销活动的发生。
其次,加强跨部门协作。传销活动常常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打击传销活动。政府可以建立跨部门的传销打击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方式,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形成合力,提高对传销活动的打击效果。
第三,加强网络监管。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销活动也逐渐转移到了网络平台上。政府应加强对网络传销活动的监管,建立网络监测和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打击网络传销活动。同时,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管理,严禁传销活动在互联网上的宣传和招募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有效遏制传销活动的发展。
第四,加强对传销组织的打击。传销活动往往有组织有计划,政府应加大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建立专门的传销打击队伍,加强对传销组织的侦破和打击行动,打击传销组织的经济基础和人员组织,削弱其发展能力和影响力。同时,对于已经涉及传销活动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形成对传销活动的强有力威慑。
最后,加强对传销活动的宣传和揭露。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布警示信息等方式,加强对传销活动的宣传和揭露。同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提供线索举报传销活动,形成社会共同打击传销的氛围和合力。
综上所述,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包括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跨部门协作、加强网络监管、加强对传销组织的打击以及加强对传销活动的宣传和揭露。只有通过综合手段,加强监管,才能有效地打击传销活动,保护公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篇二: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
传销活动作为一种极具危害性的非法经济活动,给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传销活动也在不断演变和改变其模式。为了有效地打击传销活动,加强监管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提出几点建议,以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管。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传销活动的定义和界定,明确传销活动的违法性,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此外,还要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提高对传销活动的处罚力度,形成对传销活动的强有力威慑。
其次,加强执法力度和技术手段的应用。传销活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复杂性,需要政府部门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可以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专门的传销打击队伍,加强对传销活动的侦破和打击行动。同时,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测和预警,提高打击传销活动的精准度和效果。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传销活动常常涉及跨国界的组织和活动,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共同打击传销活动。政府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情报交流和合作,共同打击跨国传销活动。同时,加强对跨国传销组织的打击和追捕,形成对跨国传销活动的强有力打击。
第四,加强对传销活动的宣传和教育。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布警示信息等方式,加强对传销活动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传销活动的认知和警惕性,让公众了解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从而减少传销活动的发生。
最后,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政府可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提供线索举报传销活动,形成社会共同打击传销的氛围和合力。同时,还要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确保举报人的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
综上所述,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加强执法力度和技术手段的应用、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对传销活动的宣传和教育以及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只有通过综合手段,加强监管,才能有效地打击传销活动,保护公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针对传销活动新特点加强监管的几点建议 篇三
今年以来,我局针对传销活动猖獗的现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打击力度,虽经公安、工商部门多次打击、遣散,但效果并不明显,仍存在泛滥、蔓延之势。在查办传销案件中我们发现,目前传销活动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这促使我们对打击传销活动有了新的思考。下面就传销活动出现的新特点和如何加强管理谈几点看法。
一、传销活动新特点
(一)无商品传销。无商品传销因其活动方便,形式隐蔽,又无实物,使执法人员难以查获,当执法人员围堵住传销组织后,传销现场除了几本资料外就是一些生活用品,根本没有传销的商品。例如,今年9月我局和双桥公安分局联合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在狮子沟村、喇嘛寺村围堵传销组织300多人,然而传销现场只收缴几本宣传册,几部旧手机,面对二、三百号传销人员,执法人员也只能教育遣散,传销组织不伤筋不动骨,今天遣散明天照样聚集,致使传销活动屡打不禁。另外,我市查处的传销活动
大多属于散兵游勇式,无场地、无商品,执法人员一罚不到款,二又没有商品可收缴,三对传销人员又不能进行刑事处罚,给打击传销活动增加了难度。(二)反打击能力强。传销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采取分散居住,租住民房的方式,上课时则到荒山野岭或到酒店歌厅聚集,各路口、楼道处又派人把守,只要发现陌生人立刻电话通报,执法人员还没到,传销分子就逃之夭夭了。今年夏天棒槌山上就多次发现有传销组织活动,他们把授课地点设在山上居高临下,只要发现有“可疑”人员上山就四散而去,反打击能力极强。另外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处和活动场所,且不配合执法,使打击传销活动又增加了新的难度。
二、几点建议
(一)政府牵头,综合治理。要建立严厉打击传销的协调机制、合作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牵头,工商、公安、教育、通信、房管、街办、村委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完善情报信息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经常性地研究治安动态和传销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提出对策措施,切实增强预防、控制和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加强排查调处工作;要严厉打击违法出租房屋行为,使传销行为失去活动场所。
(二)对传销违法犯罪行为从严制裁。对传销活动尤其是传销组织头目根据其行为和性质进行罪名认定,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使执法力度得以加强,使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达到惩一儆百的目的。
(三)建立表彰奖励机制。政府应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发动群众广泛提供案件线索,尤其是对举报并抓获传销头目或提供传销源头的应给予重奖,有关部门还应对侦破大要案件有功的执法人员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