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心得体会的(推荐3篇)
读一本好书心得体会的 篇一
《活着》——人生的真正意义
《活着》是余华的一部作品,通过一个普通农民的故事,讲述了一个人如何在苦难中保持对生命的热爱和希望。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一部启迪人心的哲理著作。
故事的主人公福贵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他经历了战争、饥荒、失去亲人等一系列的悲惨遭遇。然而,尽管他饱受痛苦和折磨,他依然坚守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希望。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人生的真正意义。
通过福贵的遭遇,作者告诉我们生活中的苦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失去对生活的热爱。无论遭遇怎样的困难和挫折,我们都应该坚持下去,积极面对生活,寻找生活的美好。正如书中的一句话所说:“人活着就要有希望。”
福贵的坚持和乐观也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在面对困境时,我们往往会觉得生活很无助,但是只要我们保持对未来的希望,坚信自己可以战胜困难,我们就能找到前进的力量。福贵在书中的坚持和乐观给了我很大的鼓舞,让我意识到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我们不放弃,就有可能战胜一切。
此外,《活着》还通过描写福贵与他的家人之间的关系,向读者展示了家庭的重要性。尽管福贵的家庭在苦难中遭受了很多痛苦,但他们始终相互扶持,共同面对困难。这让我明白了家庭在人生中的意义,家人之间的支持和爱是我们战胜困难的力量源泉。
通过阅读《活着》,我深刻体会到了生活中的真正意义。无论遭遇怎样的困难,我们都应该坚持下去,寻找生活的美好。家庭的支持和爱也是我们战胜困难的重要力量。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这本书中汲取力量,勇敢面对生活,活出自己的精彩。
读一本好书心得体会的 篇二
《小王子》——探索内心的奇幻之旅
《小王子》是圣埃克苏佩里的一部经典童话,通过小王子的冒险故事,探索了人类内心的深层情感和价值观。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儿童读物,更是一部引人深思的哲学作品。
小王子是一个来自遥远星球的孩子,他独自一人在宇宙中旅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奇特人物和事物。通过与这些人物的交流,小王子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更发现了人类内心的真正需求。
通过小王子与各种人物的对话,作者揭示了人类内心的孤独、渴望和责任感。小王子在星球上与一朵玫瑰相遇,并与她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是当他旅行到其他星球时,他发现了其他玫瑰,并开始怀疑自己的感情。最终,他回到了自己的星球,重新与玫瑰团聚,明白了自己内心真正的需求。
通过小王子的故事,作者告诉我们人类内心的真正需求不是外在的物质财富,而是爱和关怀。虽然小王子在宇宙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奇特人物,但他最终发现真正重要的是与亲人和朋友的联系。这让我意识到人类内心的需求是如此简单而纯粹,我们追求的不是权力和财富,而是那份真正的爱和关怀。
此外,《小王子》还通过小王子与狐狸的交流,告诉我们友谊的重要性。狐狸告诉小王子,只有通过培养友谊,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和关心对方。友谊不仅仅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责任和承诺。通过这段描写,作者向读者传达了友谊的珍贵和重要性。
通过阅读《小王子》,我深刻体会到了人类内心的真正需求和友谊的重要性。我们不应该迷失在物质的追求中,而是要关注自己内心真正的需求。友谊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通过培养友谊,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和关心对方。希望每个人都能从这本书中汲取智慧,探索内心的奇幻之旅。
读一本好书心得体会的 篇三
我们正经历一个多变的社会,体制的变革把我们从一条风平浪静的计划经济的小溪推向了充满惊涛骇浪的汪洋。这种变化是彻底的、革命性的,又是客观的,必然的。而《谁动了我的奶酪》用寓言式的故事讨论了二个鲜明的主题;那就是变化。在变化来临之前,怎样预见变化,在变化到来之后,怎样对待变化、适应变化。
要知道,事物的变化是客观的、绝对的,而不变是主观的、相对的。其实,我们周围每天都在面对变化,只是因为这种变化是细微的,不易感知的,容易忽略。我们很多的人都习惯于这样一种情形,即漠视身边细微的变化,而面对急剧的变化表现出顽强的抗争,抑或是徒劳的抗争。然而,问题是很多情况下,变化是在悄然间发生,却未被感知和觉察,以至于铸成悲剧,就像一只扔进冷水里慢慢被加热煮熟了的青蛙。当我们守着眼前的一片天空,习惯于自己拥有的工作、财富、幸福时,我们总是踌躇满志,怡然自得或夸夸然畅谈美好的未来,而很少想到万一,想到去闻一闻“奶酪是否有变质”或看看否否正在少去。直到奶酪忽然没有时,我们才开始追问为什么,但为时晚矣。当我们真正意识到危险来临的时候,可能已经无能为力,无法挽回了。我们中的一部分人平时象哼哼一样,面对失去的那份安天天叫嚷着:“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意志消沉,苦等所谓老天开眼的奇迹,结局只可能是在空空荡荡的房间里饿死。在这个多变的时代,如果你不改变,你就会被淘汰。书中的“嗅嗅”和“匆匆”恰是我们的榜样。居安思危,对多边的“奶酪”变化密切注意,把跑鞋挂在脖子上,随时准备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去寻找新的“奶酪”。只有敏锐地注视着局面的细微变化发展,未雨绸缪,主动做好知识积累、技能积累、身体和精神积累,我们才能应付自如的面对发生的变化,
一本好的书就是能读自己。从《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中所能悟出指导工
作、学习、生活的理念,正如划出了一个人走向成功和新生活的航线。当然,真正启动航程的还是靠你自己。
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自动自发》就是这样一部励志佳作,它涵盖了勤奋、忠诚、敬业、自信等内容,是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工作和学习的一位良师益友。当读完《自动自发》后感觉受益非浅,对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工作呢?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如果你永远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努力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同时还因为工作给予我们的要比我们为之付出的更多。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的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比如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的创造能力、决策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的。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所施必有所得。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的机会,每个人的努力都不会白费的。
其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敬业就是尊敬自己的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敬业会带来双赢。
再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对待工作要忠诚,要自信。忠诚就是工作时真诚负责,尊重学生。工作时对自己要自信。正如书中所言:这个世界为那些具有真正使命感和自信心的人大开绿灯。无论出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暗淡,他们总是相信能够把心中的理想变成现实。自信使我们决心更坚定,自信使我们意志更坚强,它给我们思想以力量,给我们克服困难的勇气,促使我们立刻采取行动把可能变成现实。
读一本好书心得体会范文篇二
选择与放弃,是一种心态、一门学问、一套智慧,是生活与人生处处需要面对的关口。昨天的放弃决定今天的选择,明天的生活取决于今天的选择。人生如演戏,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导演。只有学会选择和懂得放弃的人,才能赢得精彩的生活,拥有海阔天空的人生境界。
做一个选择的时候,意味着需要放弃其他的观念、想法、物质、甚至生命。选择与放弃往往是同步的,选择的反面既是放弃。放下一粒种子,收获一棵大树;放下一处烦恼,收获一片清凉;放下一种偏见,收获一种幸福。当你放下足够的时候,生命也将收获一片蓝天。
圣经中有这样一句话:人降临的时候手是合拢的,似乎在说:“世界是我的。”当离开世界时手是张开的,仿佛在说:“瞧那,我什么都没有带走。”其实,人生就是一连串选择与放弃的过程,有取就有舍,有舍才有得。该放弃的就要放弃,不是没有恒心和勇气,而是选择进取的一种方式。
有人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足以长才”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所以,热爱读书吧!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那样,热爱读书,让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时空,让心灵沟通过去和未来,已知和未知。
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读一本坏书,则使人心胸狭窄,使人不知羞耻,使人自私残暴。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成为祖国21世纪的高素质的建设者。
读一本好书心得体会范文篇三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