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用3篇)
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篇一
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是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对干部设置明确的目标,并对其履行管理责任进行监督和考核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干部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可以明确工作目标,激发干部的工作动力。通过对干部进行工作目标的设定,可以明确干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需要达到的指标和要求。这样一来,干部不仅能够明确自己的工作方向,还能够明确自己的工作重点,从而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通过对干部工作目标的设定,可以激发干部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使其更加主动地投入到计划生育工作中。
其次,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可以加强工作监督和考核,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在实施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过程中,可以建立健全的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通过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推动干部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效果。同时,通过工作监督和考核,还可以对干部进行奖励和惩罚,激励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进行。
最后,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可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可以促使干部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可以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提高工作质量。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效率,还可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为保障人口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综上所述,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通过对干部工作目标的设定、监督和考核,可以明确工作目标、激发工作动力,加强工作监督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篇二
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对干部的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和责任追究,可以提高干部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可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国家人口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通过对干部的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和责任追究,可以明确干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只有通过对干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才能够有效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进行,为国家的人口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其次,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可以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通过对干部的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和责任追究,可以明确干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需要达到的指标和要求。这样一来,干部不仅能够明确自己的工作方向,还能够明确自己的工作重点,从而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同时,通过对干部工作目标的设定,可以激发干部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使其更加主动地投入到计划生育工作中。只有通过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才能够更好地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最后,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可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通过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可以促使干部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对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可以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提高工作质量。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效率,还可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质量,为保障人口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综上所述,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干部工作目标的设定、管理和责任追究,可以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篇三
干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明确每位干部的计生工作责任目标,增强工作责任心,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体干部计生工作主要职责
㈠片长职责
1、片长主持全片工作,副片长协助片长工作。
2、对本片计生负责,从严把好审批关、办证关、考核关。
3、将计生工作摆上本片突出的重要位置,每月不少于安排一周时间抓计生工作。
4、负责牵头组织攻克计生钉子户。
㈡驻村干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文秘资源网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承担完成年度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和县里下达的各项责任指标;
2、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动员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引导群众走少生、快富、文明奔小康之路。
3、全面掌握所驻村的村情、民情、家情、孕情,重点摸清孕情,
从严控制计划外生育,严格把好所驻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申报、审查关;4、负责帮助所驻村健全计生协会组织,会同村干部和协会会员对广大育龄人员开展计划生育政策、人口知识、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
5、认真做好计生记录,每周驻村干部汇报会上,将计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班子汇报。
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指标考核(15分)
1、密切联系群众,全面掌握全村育龄妇女的生、孕、育的情况,走访重点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孕环检对象、18周岁以上未婚男女青年)走访率达85%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书面记录为准)。(4分)
2、积极做好计生宣传工作,使85%的育龄夫妇掌握计生科普知识,90%的家庭有一份计生宣传资料。(2分)
3、认真做好所驻村年度人口计划的调查摸底工作,会同计生专干科学地编报所驻村年度人口计划。并督促村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对策。(3分)
4、指导帮助村级计生服务员做好计生台帐,要求底细清,情况明,帐册表清楚、齐全、填写规范、逻辑相符、无漏人。(2分)
5、把好生育审批关,错批一例扣2分(含倒扣)(以驻村干部签字为准)。(2分)
6、生育证发放率和生育合同签订率达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2分)
7、及时报告本辖区范围同居住外地的未婚先孕、未婚先育、计划外怀孕,实施片内“一盘棋”管理,及时报告一例奖2分。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指标考核(85分)
1、计生率92%,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每升一个百分点奖2分,奖到10分为止。(10分)
2、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总人口在1000以上的村,每出1 例扣5分;600—1000人的村每出1 例扣10人;600人以下的村每出1例扣15分(含倒扣)。(15分)
3、计划外怀孕率2.5%,不达标不得分。(2分)
4、当年二孩结扎率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10分)
5、一孩累计放环率8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4分)
6、决定书发放率100%,不达标不得分。(2分)
7、计划外生育征收金额兑现率93%,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8分)
8、查孕查环率上下半年98%,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10分)
9、早育占当年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5分)
10、非政策性多孩占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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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月份引产占当年出生:0,不达标不得分。(2分)
1
2、引产占补救措施10%以内,不达标不得分。(2分)
1
3、科普知识普及率0%以上,不达标不得分。(5分)
1
4、流动人员办验证率90%以上,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5分)
四、奖惩措施
1、年终考核按考核得分计奖,总分在95分以上的驻村干部奖600元;总分在90分以上的奖500元;总分在85分以上的奖400元;总分在80分以上的奖300元;总分在75分以上奖200元;总分在75分以下不得奖。
2、名次奖励:按县年度考核,列全县考核1—5名的,各驻村干部(不包括计生工作人员)奖300元;列全县考核6—15名的,各驻村干部(不包括计生工作人员)奖200元;列全县考核16—20名的,各驻村干部(不包括计生工作人员)奖100元;列全县考核21—25名的不奖不罚。
3、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且达到合格村标准奖200元,并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同时作为评优秀公务员,县级先进工作者的主要依据。
4、主任、处长实行与一般干部捆绑奖罚制。主任按平均数上浮20%奖罚,正副片长按平均数上浮15%奖罚。
五、惩罚措施
1、计生率在92%以下的村。片长知情并采取措施不力的,正副片长各罚50元。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驻村干部不得评为本年度先进工作者。
⑴本村有计划外生育;
⑵考核成绩列新区倒数三名;
⑶全片50%以上的村出现计划外生育的,该片正副处长不得评为本年度先进工作者。
3、为减少当年人口出生漏报,从XX年统计年度开始,对瞒报漏报人口出生严重的驻村干部进行责任跟踪追究,如发现某年人口出生漏报超过15%的村,对当时的驻村干部(包括正副片长)实行追踪否决:
⑴因某年度瞒报漏报或本人严重失职,造成管委会当年被县黄牌警告的,原驻村干部实行易地交流;
⑵已提升、调离的有关责任人员,建议按县有关规定处理;
⑶所获取的先进称号和各种奖励予以撤消,奖金如数退回。
⑷如发现XX年9月31日出生漏报的,按原制度执行。
5、名次惩罚:按县年度考核成绩列全县26—29名的,每位驻村干部(不含计生工作人员)罚100元;按年度考核列全县倒数4名的,每位驻村干部罚200元。
6、对新调任的驻村干部,原驻村干部做好计生交接工作。新驻村干部在三个月内摸清该村计生底细,发现出生漏报或瞒报对象,及时报告管委会,由管委会负责追究原驻村干部的责任,否则,逾期由新到任的驻村干部负责。
7、凡办理计生证明时,由于驻村干部审核不严而造成错办后果的,每例给予罚款500元。
六、后勤干部考核
后勤干部职工按驻村干部的平均数奖罚。
七、考核办法
本责任制考核采取平时工作记录检查、县组织阶段性检查和年终考核结果三方面结合,对干部进行综合评分。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