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优质5篇)
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篇一
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地方,饮食安全是幼儿园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食物中毒是幼儿园面临的常见突发事件之一,为了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幼儿园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建立
1.明确责任分工: 幼儿园应当明确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预案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等工作。
2.食品安全培训: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升教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正确应对食物中毒事件。
3.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幼儿园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食品供应商的合法合规,食品储存和加工环境的清洁卫生,食品质量的安全可靠。
4.建立食品中毒事件报告机制: 幼儿园应建立食品中毒事件的报告机制,要求工作人员在发现食品中毒情况时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二、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措施
1.保护幼儿安全: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幼儿园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首先,暂停食品供应,防止更多的幼儿受到影响;其次,将受到影响的幼儿隔离并提供适当的急救措施。
2.及时报警: 幼儿园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如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以便他们能够及时处理食物中毒事件。
3.配合调查: 幼儿园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材料,协助调查人员查清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和责任。
4.做好家长沟通: 幼儿园应及时向家长通报食物中毒事件,并向家长提供相关的安抚和帮助,以缓解他们的焦虑和担忧。
三、食物中毒事件后的善后处理
1.清除食品源: 幼儿园应立即清除食品源,彻底清洁食品储存和加工环境,确保再次供应的食品安全可靠。
2.疫情监测和控制: 幼儿园应密切关注受影响幼儿的身体状况,及时发现并控制疫情的扩散。
3.加强安全宣传: 幼儿园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幼儿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再次发生。
通过建立完善的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可以提高幼儿园应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能力,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同时,幼儿园还需要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管理监督,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为幼儿提供营养健康的餐饮服务。
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篇三
一.应急处臵部门和职责
1、幼儿园成立特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由幼儿园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教研组、保育员、食堂负责人等组成。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处臵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幼儿园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2、加强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幼儿园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幼儿园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 食品加工、操作程序
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
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应急处臵
1、 信息报告 (即时报告在校的最高行政领导)
(1) 幼儿园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勤人员,构建“安全工作绿色通道”,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2)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幼儿园长报告,如幼儿园负责人都不在则迅速向其他行政人员报告。
(3
) 在半小时之内以口头形式报告民治街道卫生监督所。处臵完毕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4)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2、 事件处臵程序
(1) 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拨打“120”,及时将病人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安全救护组要积极做好中毒幼儿的就医陪护工作。
(2) 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设备和现场。要负责安慰管理好幼儿,不使幼儿走散。
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篇四
幼儿园要配合食药监部门、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食药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
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食品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食品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四、善后处臵措施
1、 园领导和相关教师到医院看望和慰问中毒师生和家属,并向医生了解中毒伤害情况;
2、 园工作小组根据中毒原因和医疗诊断,作出初步事后处理方案。
(1) 及时评估分析
中毒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事故情况以及对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并全力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 由区应急办、食药监部门、卫生部门适时公布情况。
(3) 收集社情动态
幼儿园要做好当事幼儿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关注本园师生动态并加以引导。
3、 安抚慰问师生
认真做好安抚慰问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社会恐慌。
4、 汇总情况
对处臵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五、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幼儿园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篇五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办法》、《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物中毒事故及等级划分
1、食物中毒事故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事故,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
2、等级划分
(1)一般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较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或出现死亡例病。
(3)重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教育科、计财科、监审科、勤办、局办公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处置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行动。
(3)监督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
(4)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5)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2、中小学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科科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计财科科长担任,教育局具体抓相关工作的有关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采集食物中毒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整理取证材料,撰写食物中毒的书面报告,对外发布信息报道,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2)协助事发学校和卫生部门开展患者救治工作,跟踪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汇报发病情况。
(3)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现场取证、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等工作。
(4)协助事发学校控制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过激和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5)协助事发学校做好医疗救治的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消毒工作。
(6)协助事发学校接待来访的家长和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安抚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事故预防(事先)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2、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各片教育辅导中心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对下属教学点、对口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加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应急处置(事中)
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事发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由县教育局会有关部门迅速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及时启动县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发生较大食中毒事故,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及时启动市级预案,本预案必须先行启动;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先行启动市、县两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后,报省教育厅请求启动省预案,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信息报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场知情人必须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或直拨120向急救中心求救。
(2)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3)发生校园
食物中毒事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送到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县教育局须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
(4)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通报有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要重视信息续报和结案报告,直至事故处理情况处于稳定。
2、先期处置
发现师生饭后有较度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及时将患者送校卫生室或就近医院进行初步诊断、治疗。
3、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后,县教育局迅速报告县政府,同时立即将事故报县卫生局和市教育局。
(2)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县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3)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
①如疑似食物中毒,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与附近医院联系,将发病师生送医院救治。
②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收回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
③立即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的食品用具。
④保护好现场及食品留样、进货单,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
⑤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并委派学校干部、教教师到医院探视、慰问,做好安抚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迅速深入到学生中去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导致慌乱。
(三)善后处理(事后)
1、在食品卫生部门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并销毁或监督销毁经检验属于污染的食品。
3、配合卫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责任认定和行政处罚工作。
4、协助事发学校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5、对中毒事故中致病、致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
6、根据卫生部门对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结果,形成事查处理报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划分,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总结防范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报县领导小组结案。
6、对在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通报、调查和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读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