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优秀3篇)
篇一:幼儿园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教育的重视,幼儿园成为了孩子们最早接触外界的场所。然而,幼儿园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带来了隐患。因此,幼儿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以确保孩子们在幼儿园的安全。
首先,幼儿园应加强场所的安全设施建设。幼儿园是孩子们的第二个家,因此必须确保幼儿园的场所安全。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防火门、疏散通道等,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幼儿园应安装监控设备,及时监测幼儿园内外的安全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此外,幼儿园应对各种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其次,幼儿园应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职工是幼儿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安全。因此,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对安全事故的预防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火灾防范、疏散逃生、急救知识等,帮助教职工熟悉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应急预案的操作流程。
再次,幼儿园应加强家长的参与和监督。家长是孩子们的监护人,他们对孩子的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幼儿园应积极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向家长传达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和事故预防措施,让家长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安全情况。同时,幼儿园可以定期组织家长参与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共同为孩子们的安全保驾护航。
最后,幼儿园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无论多么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事故仍有可能发生。因此,幼儿园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安全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应急预案应包括火灾、地震、突发疾病等各种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和步骤,以确保幼儿园内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同时,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和孩子们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综上所述,幼儿园的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非常重要。幼儿园应加强场所的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教职工和家长的安全培训,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孩子们在幼儿园的安全,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幼儿园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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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行政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特制定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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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积极预防”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幼儿家长及全体师生员工宣传《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使全园师生及家长能够领会精神,熟悉条文,创造法治环境,切实增强积极预防的意识,提高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能力及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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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针对《办法》中幼儿园所承担的责任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园“安全管理制度”系列,建立建全预防与处理机制,以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依法、合情合理及时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各种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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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安全负责制,专职人员、各部门领导、各班组长、教师等要具体承担起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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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内保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积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主动联系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督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确保幼儿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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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幼儿园园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在由幼儿园提供给幼儿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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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抓好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工作,做到谁分管谁负责,对食堂、消防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管理力度,对进入食堂的食品原料等要从源头上把好关,严防投毒事件、火灾事件、饮用水中毒、食品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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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各班级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或园外活动时做到逐级审批制度,每次外出活动都应做好活动安全教育、保卫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及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批准、上报。在活动中,做到安全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等,追究其组织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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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严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及操作规程,坚决杜绝组织或安排幼儿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及其他活动。不得组织幼儿参加具有易然易爆、有毒等具有危险性活动。加强对幼儿的关心,对学生中有特异体形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学活动(如体育课)的学生,要尽量做到提前知道,在上课时给予必要的注意,避免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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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开关园门时间:早晨7:00开门,晚上17:30关门,要求值班老师准时到位,并认真做好书面记录。对幼儿在园内所进行的危险性质活动(如爬墙、越门等),全园教职
员工都应有加以制止的义务。(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领导及管理者、教师职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全园批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机: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各班教师
(二)职责: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时,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机构成员、保健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现场,救助受伤害幼儿,同时应及时告知幼儿的监护人。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应在一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3、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做好事故现场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尽快恢复幼儿园的
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幼儿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5、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依托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力量,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