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总结【精彩3篇】
环保局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总结 篇一
近年来,环保局积极推动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工作,在环境保护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为了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的水平和效果,特进行自查总结。
在五五普法方面,环保局注重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提高了公众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遵守度。我们在宣传中注重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使普法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了合力,共同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普及和执行。
在三五依法治理方面,环保局加强了执法力量的建设和能力建设,完善了执法制度和执法手段,提高了执法效能。我们注重加强与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调,形成了合力,推动了环境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整治。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提高了执法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确保了执法工作的公正和严肃性。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五五普法方面,我们发现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和人群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遵守度仍然较低。在三五依法治理方面,我们发现执法力量的不足,执法手段的单一,执法效果的不明显等问题。此外,还存在一些环保工作中的腐败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确保环保工作的廉洁和公正。
为了进一步提高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推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二是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执法手段的创新和完善。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环保工作中的腐败行为的查处和打击,确保环保工作的廉洁和公正。
总之,环保局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工作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改进,努力提高环保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环保局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总结 篇二
近年来,环保局积极推动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工作,在环境保护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为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之处,提高环保工作的水平和效果,特进行自查总结。
在五五普法方面,环保局注重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我们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提高了公众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遵守度。在宣传工作中,我们注重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使普法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了合力,共同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普及和执行。
在三五依法治理方面,环保局加强了执法力量的建设和能力建设,完善了执法制度和执法手段,提高了执法效能。我们注重加强与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调,形成了合力,推动了环境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整治。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提高了执法的针对性和精准度,确保了执法工作的公正和严肃性。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五五普法方面,我们发现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和人群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认知度和遵守度仍然较低。在三五依法治理方面,我们发现执法力量的不足,执法手段的单一,执法效果的不明显等问题。此外,还存在一些环保工作中的腐败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确保环保工作的廉洁和公正。
为了进一步提高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推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二是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执法手段的创新和完善。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对环保工作中的腐败行为的查处和打击,确保环保工作的廉洁和公正。
总之,环保局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工作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改进,努力提高环保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环保局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总结 篇三
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元普联〔〕2号)要求,现就对照县属单位“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检查验收指导标准进行逐条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执行“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㈠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方针,及时调整了“县环保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兼任副组长,有关股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经常过问、督促检查该项工作,亲自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了局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明确职责的情况下,使任务落实到人。在单位领导小组的带动下,按照我局制定《两个规划》,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为使我局“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可靠的组织基础。
㈡认真制定“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
为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广大公民的环境保护法制观念,根据《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元发〔〕21号)和《县依法治县第三个五规划》(元发〔〕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县环境保护局-普法教育依法治理规划》印发予各股、大队,并要求各股、大队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我局编制的《县环保局“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局规划》,每年年初,认真编制《县环保局“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局宣传教育计划》,对普法依法的主要任务、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基本要求、普法的实施方法和步骤、保障措施和考核标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年初,将普法依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内容,局领导与各股室、大队负责人签订了《“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严格监督实施,年底认真考核落实,使我局的普法依法工作在内容和形式上有了新的拓展。
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⒈加大投入,保证普法依法工作。为干部职工提供学法素材保障,我局按照《“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积极征订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上级部门安排的相关资料、教材。近五年来,征订环境报、法制报等报刊杂志及其他,共投入2万余元。
⒉开展普法教育培训,促进职工学法用法。我局采取统一办班、与会代训相结合。一是分层次、分类别对全员职工进行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培训。局领导参加了国家和省环保部门举办的环保法制培训班;股以上中层干部参加州环保局及县法制局等举办的法规学习班,期间,通过培训和考试,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颁发执法证,我局新增四名执法人员;二是按《县“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利用职工大会,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普法依法学习内容与环境保护业务素质学习内容有机的结合起来,组织职工集中学习,在全局职工中形成了一种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气氛。三是积极参与各级各部门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干部法律知识水平与应用能力。四是认真传达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并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予干部职工中,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近五年来,我局未发生一起重大违法、违纪及刑事案件。传达会议精神多次,知识培训21人次,集中学习14次,80余人,学法160学时,法律知识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局领导带头学法、守法,为全局职工作出了表率。局党支部、行政领导班子及局中心学习小组结合局普法依法学习规划,制订了学习计划,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以及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并灵活运用于实际工作,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全局职工在领导的示范带头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采取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认真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及环保法律法规,从思想上增强了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全局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能力。
⒋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环保法》的普法宣传教育。一是结合“法制宣传日”、“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和“科技宣传周”等大型宣传活动,抓好宣传契机,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近五年来,共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环保购物袋等5562份,张贴和现场悬挂宣传画180幅,悬挂布标横幅18条,培训矿山企业环保管理员4人次,开展矿山企业环保知识讲座30家次,发手机短信1000余人,为近万人现场解答30个问题,为三千余人发送了环保主题手机短信。二是组织全县39所中小学师生,开展“七彩云南&8226;生态&8226;梯田之乡”有奖征文活动,让广大师生认识环保、宣传环保、参与环保。在本次征文活动中,收征文稿子124份。举办矿山企业、选厂相关人员法律知识考试270人次。三是开展创建生态文明、喜迎绿色奥运公益演出。6月20日,我局邀请迪庆“七彩经幡”环保艺术团,在县大礼堂举行了迎奥运“梦回净土”大型环保原生态民族歌舞宣传活动公益演出。县级以上部分领导和县属机关各委办局干部职工、学生、驻军部队、广大群众千余人观看了演出。四是根据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环保意识,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以“七彩云南·生态红河”保护行动为主题,制作永久性户外公益广告牌,使七大保护行动处于长期性的宣传,进一步让广大群众了解环保、认识环保。六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噪声污染防治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有线电视等宣传舆论工具,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的环境法制意识,促使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依法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向州级报送信息100余条,先后被州、省和国家环保部门采用。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群众掌握环保知识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大大提高了大家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
㈣依法管理环境,努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⒈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检查频次,由原来的每月一次改为每周一次或数次;二是对全县污染企业的排污口进行了规范化整治,堵塞偷排暗道;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三同时”不完善,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拖欠排污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对污染反弹问题进行追踪调查,通过网络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近五年来,现场执法监察161次,共出动检查人员917人次、车辆1024台次,检查工矿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等130家次,其中污染设施检查75次、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57次,其他29次,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份、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1份、限期改正通知书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规范企业排污口14家,查处违法、违规企业3家,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⒉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一是认真清理不符合环境标准的建设项目。对不符合环境标准已投产的项目责令其立即停产整顿,完善环保设施;在建的要求其停止建设。二是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我局审批的项目共48个,发现未执行环评或“三同时”制度的项目有3个,责令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三是清理整顿未按国家规定期限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以及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共取缔关停家马槽式冶炼铅锌矿企业1家。四是加大对放射源、医疗危险废物的管理。五是对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督查,防止企业违法排污。对超标排污的县红泰淀粉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责令停业整顿。从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18人次、车辆88台次,检查工矿企业、新建项目等148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8家,下发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份,限期改正通知书5份,开据罚款6.9万元,查处关停环境违法企业4家。有效地控制了新的污染源,切实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⒊加强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处理。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热线,做到有诉必办、有诉必处,并向投诉者通报结果,让群众满意,组织放心。近五年来,我局受理来信访件34件(其中建议4件、政协提案3件),全部及时办结;未出现重大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因执法不公、履行职责不力引发的上访。
通过认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有效防止了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
㈤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政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机构。根据省、州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境保护局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分解到各股室、大队,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股室、大队负责落实的工作局面,为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于4月14日和5月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动员、学习和培训会。学习传达省、州电视电话会议和领导讲话与文件精神,分析研究影响当前我局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主要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并提出了“五个必须”的要求。通过采取各种方
法和措施,在全局营造了宣传、学习、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认真制定方案,切实组织实施。根据相关精神,制定印发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年度计划,确定联络负责人和联络员和“96128”专线电话,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库,已按6月5日、6月17日和18日要求完成相关工作,通过网站进行公开;建立完善有关配套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在次月5日前按时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四是清理规范网站,及时发布信息。根据信息发布时限等相关要求,将涉我局的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经局领导严格审核批准登记后,发布相关网站,当前共发布信息247条,其中无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4项,重点工作通报21条,政务信息226条,为社会监督我局工作提供了方便,达到信息共享目的。已发布相关信息符合保密规定,我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推进顺利。五是认真组织实施96128政务专线。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与方便群众诉求,安装96128专线电话,电话为0873—5644810,确保专线时打时通,随时有专人接管。到目前,未接到环保政务信息查询公众电话。
㈥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各自的执法职权、执法程序、办事期限、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入框并上墙的形式长期向社会公布,干部职工身分除入框上墙公示外,制作成胸、桌牌公示于众,自觉接受杜会监督。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所有环保行政审批项目做到了5日办结,良好的服务,赢得了社会好评,企业和市民群众对我县环保工作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㈦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环境
制定了《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等多项办事程序,规范了环保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以“错案执法过错追究制”为主的多项制度。每年初,局主要负责人与环境监察大队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明确,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㈧加强廉政建设,确保依法行政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我局先后制定了《县责任追究制度》、《机关首问首办责任制度》、《机关公开承诺制度》、《县环保局勤政廉政制度》、《学习制度》、“工作制度”、《承诺制》等十多项有关规章和制度,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同时,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平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执法,人情执法,一经发现,严加查处,树立了环保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近五年来,全县未发现一例环保执法人员严重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案件,保证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取得的经验
从取得的成绩中总结到,坚持科学发展观是加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保证;严格执法是加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齐抓共管公众参与是加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加强管理,强化服务,是完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少数同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㈡依法执法水平有待增强。少数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执法不严问题仍然存在。
三、下步打算
㈠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深入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不断发展变化的环保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
㈡继续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力度,努力促进全社会重视环境保护的新局面。
㈢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全力迎接考核验收。
县环保局普法依法领导小组
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