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农资监管确保三农发展总结【经典3篇】
工商农资监管确保三农发展总结 篇一
随着中国农业的快速发展,工商农资监管在确保三农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将总结工商农资监管在三农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并探讨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这一监管体系。
首先,工商农资监管对于确保农业生产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资包括化肥、农药、种子等,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可能会存在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给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带来损害。工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资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减少农业生产风险。
其次,工商农资监管对于促进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农资市场是农民购买农资的重要渠道,如果市场乱象丛生、缺乏监管,可能会导致价格虚高、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等问题。工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打击价格垄断、欺诈行为,并加强对农资经销商的注册和备案管理,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工商农资监管对于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农业科技的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经费和人力资源,而这些资源往往需要通过市场获得。工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科技企业的监管,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同时加强对科技成果的保护,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农业生产的科技进步。
然而,目前工商农资监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监管力度不够强大,导致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仍然存在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应当加大对农资市场和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执法力量和技术手段的建设,提高监管的效果和水平。其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还不够充分,导致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不高。工商部门应当加强与农业部门、质检部门等的合作,共同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提高农资监管的整体水平。
综上所述,工商农资监管在确保三农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加强对农资生产和销售的监管,推动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工商部门可以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为三农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工商农资监管确保三农发展总结 篇二
随着中国农业的快速发展,工商农资监管在确保三农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将探讨工商农资监管的现状,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对三农发展的影响,同时提出改进的建议。
目前,工商农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农业生产的质量和安全。监管部门对农资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注册和备案管理,加强产品质量抽检和监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罚,从而保障了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此外,工商部门还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打击价格垄断、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这些措施对于促进农资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然而,工商农资监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监管力度不够强大,导致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存在违法行为。一些农资产品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问题仍然存在,给农民和消费者带来了损失。其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还不够充分,导致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不高,监管资源的利用效果有待提高。此外,一些农资市场存在乱象,价格波动较大,缺乏规范和透明度,给农民的购买农资带来了困扰。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加强工商农资监管,提高监管的效果和水平。首先,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执法力量和技术手段的投入,加强对农资生产和销售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保障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其次,加强与农业部门、质检部门等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效率,避免监管资源的浪费和重复。此外,加强对农资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农民的利益。
综上所述,工商农资监管对于确保三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然而,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果和水平。通过加强监管,保障农资质量和市场的健康发展,工商部门可以为三农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
工商农资监管确保三农发展总结 篇三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
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354台次,执法人员236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898户次,检查农资市场504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60件,案值32.4万元,没收查扣物质520530.97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50户,受理农资投诉2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77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辨别真假难。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高不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二是监督管理难。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部分假劣农资还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三是打假罚劣难。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处而无罚”现象。四是深挖根除难。农资产品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伪劣农资产品往往要经过几个销售环节,要跨区甚至跨省才能追根溯源。而各地打假信息资源未能互通共享,各打各的假,难以从源头治理。五是少数农资者“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落实不够理想,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