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情况工作总结(优秀3篇)
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情况工作总结 篇一
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是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为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口发展规划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员经过半年的艰苦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任务。下面对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情况工作进行总结。
首先,我们充分认识到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到人口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并积极配合普查工作。我们建立了一套科学的普查指标体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其次,我们严格遵守普查规定,按照要求做好普查工作。我们组织培训,提高普查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素质。在普查过程中,我们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确保数据的及时录入和准确性。同时,我们加强了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再次,我们积极创新普查工作方式,提高普查效率。我们采用了移动普查设备,大大提高了普查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我们与其他部门的数据进行了比对和核实,确保了普查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我们还积极利用新媒体和社交平台,开展了宣传和咨询活动,提高了市民的普查参与度。
最后,我们加强了普查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工作。通过对普查数据的深入分析,我们了解到我市人口结构的变化趋势和特点,为制定人口发展政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同时,我们积极利用普查数据开展科学研究和统计分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参考和支持。
总的来说,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情况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通过这次普查,我们全面了解了我市人口的基本情况,为制定人口发展规划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持。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普查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科学和精准的支持。
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情况工作总结 篇三
户口整顿工作是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通过户口整顿取得资料对普查的划区、绘图、摸底等工作均有相当大的参考价值。3月2日省人普办、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试点工作的通知》后,市人普办专门邀请省人普办,召集市公安局、江干区人普办有关人员召开户口整顿试点协调会,对此次省级试点的方式、人员和内容及承担职责进行了明确;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省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试点工作的通知》,同期组织开展市级户口整顿试点;数据处理组专门加班加点为此次户口整顿编制了数据处理程序,经反复测试已顺利应用于试点数据的录入;我市江干区人普办和公安分局对省人普办和公安厅设计的试点用表进行了细致研究和认真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研究制订了《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江干区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专门成立了户口整顿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转发了试点实施方案。
为积累户口整顿的实战经验,市人普办组织各区、县(市)人普办副主任和业务骨干全程参加3天的市级试点入户调查工作,还专门组织了一次讨论会,对入户调查的经验与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
一、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
(一)领导高度重视是前提。省人普办、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本次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多次召开座谈会、工作协调会和意见征求会,具体研究户口整顿试点的有关事项。省人普办、省公安厅;市人普办、市公安局均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户口整顿试点工作的通知》;江干区政府专门为户口整顿试点成立了领导小组,以区政府名义转发了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部门协调配合是重点。本次户口整顿试点过程中,省、市、区、街道四级人普办、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从方案设计、试点区域选定、调查员和陪调员的选聘、宣传发动、后勤保障等方面精诚合作,各尽其职,使试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宣传发动工作是基础。本次试点的宣传工作采用了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在户外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宣传用语、发放《致调查户一封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宣传,做到了家喻户晓;在入户调查期间还及时在省、市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户口整顿试点情况的新闻。
(四)精心准备人财物是保障。在省、市公安系统的统一部署下,江干区公安分局从有关部门街道抽调部分协警参与试点工作;采荷街道也克服了任务重、人手少等困难,从相关社区抽调熟悉社区情况的调查员和陪调员,有效地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部门派出精兵强将全力以赴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派出所在短时间内整理和打印了试点区域的分户户籍资料。为便于调查员入户,以取得被调查户的配合,给被调查户准备了礼品;同时为调查员准备了每户10元的津贴,提高了调查员上门的积极性。
(五)业务培训到位是关键。为提高试点业务培训的效果,省人普办、省公安厅花了大量的时间精心设计了户口整顿试点的调查表式,制订了相关指标解释,并分别对普查员、陪调员和各地参加试点的人普办、公安系统的同志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还对调查员上门应注意的调查询问技巧、入户礼仪等开展了细致地培训。
二、试点过程中暴露的问题
(一)《致调查户一封信》中告知调查户上门时间是3月10日~31日,而实际上门调查时间从3月6日下午就已经开始,告知时间与上门调查时间不一致,使小部分住户对此产生了不必要的疑虑。
(二)人在户不在的家庭成员,因其无法出具相关的户籍资料,只能靠申报人的口头陈述,使试点资料的准确性受到一定影响。
(三)户口簿(身份证)上的地址与实际地址有差异。如实际地址已根据民政部门路牌整顿发生变更,但住户的户口簿上仍是原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不一致。
(四)对在同一门牌号中房屋出租较多的房东,由于各出租房没有单独的编号,容易在调查中出现遗漏。房客与房东的关系一律
填“其他”,房客之间的关系无法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