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范文【精简4篇】
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范文 篇一
在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推行下,我单位的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我们成功地提高了市场监管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效地打击了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总结工作中,我认为我们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亮点和不足之处。
首先,我们充分利用了双随机一公开的优势,加大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通过随机抽取和公开抽查的方式,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监测市场上的各类经营主体,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微企业,都有可能被抽查。这种方式不仅能有效避免了监管资源的浪费,还能够更加公平地对待所有市场主体。同时,通过公开抽查结果,我们也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曝光,对于那些企图逃避监管的主体起到了震慑作用。
其次,我们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过程中,加强了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合作。我们与质监局、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形成了监管合力。通过信息共享和协同执法,我们能够更加全面地监管市场,对于那些跨行业、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这种合作模式不仅提高了监管效能,也减轻了各部门的工作负担,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由于人力和物力的限制,我们无法对市场上的所有主体进行全面监管,只能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样检查。这样一来,就存在一定的漏检风险,某些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被错过。其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的隐蔽性和变异性,我们在抽查过程中有时难以发现和确认一些问题,导致监管力度不够到位。此外,一些市场主体对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监管措施存在一定的抵触心理,对我们的执法行动持怀疑态度,这对于我们的监管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综上所述,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于市场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市场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范文 篇二
在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推行下,我单位的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我们加大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提高了监管效能,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然而,在总结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首先,我们在双随机一公开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抽查偏好和不公平现象。有时候,我们会倾向于抽查一些历史违法记录较多的企业,而对于一些新成立的企业则较少进行抽查。这样一来,就可能导致一些企业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也影响了我们的监管公信力。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抽查对象的选择和监督,确保抽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其次,我们在公开抽查结果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准确的问题。有时候,我们对抽查结果的公开方式和内容不够清晰和详细,导致一些企业和消费者对抽查结果的理解和认可存在困难。此外,由于信息的传递和沟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有时候我们无法及时更新抽查结果,影响了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认识和评价。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抽查结果的信息发布和解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教育和引导,提高他们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通过加强宣传和培训,我们可以帮助市场主体更好地了解和适应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增强他们的合规意识,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我们还可以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自身的合规能力。
综上所述,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市场监管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我们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和合作,增强他们的合规意识,实现共赢发展的目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范文 篇三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自2016年开始,省工商局率先在全系统探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制定办法。2016年5月制定了《青海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按照随机、公正、规范原则,及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一定比例、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随机抽查名单和检查人员名单,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是明确方式。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两种。对实施抽查的企业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对市场主体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信息、存续状态等信息作为一般检查信息;对企业实缴出资、投资设
立企业、购买股权、股权变更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对外担保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否与企业取得联系等作为重点检查信息。
三是运用结果。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归纳整理抽查结果,统一向社会公示。对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市场主体,按照《青海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案件线索。同时,加强各部门沟通和协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抽查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为当地经济发展、监管风险提供参考,为探索市场监管新模式积累经验。
2016年,省工商部门按照3%比例确定抽查了1192户企业。通过抽查明确正常企业1007户、占84.48%;列入异常名录企业162户、占13.6%(其中:虚假年报企业63户、占总数5.29%。未公示即时信息企业29户、占总数2.43%,住所失联企业70户、占总数5.87%);不予配合情形企业3户、占0.25%;注销企业20户、占1.68%。对于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了有效震慑,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总体看,双随机抽查工作推进以来,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社会人员参与监督摇号,体现了工作程序上的规范性。二是被查企业随机摇号产生,体现了抽查名单确定上的公正性。三是抽取流程阳光简明,体现了工作上的公开性。四是检查人员从全部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打破了以往检查上各自为阵的局限性。消除了执法任性,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范文 篇四
4月1日,2016年度上半年酒泉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全面开启。
市局结合全市今年企业公示信息工作现状,通过甘肃省工商局信息化系统按照存续市场主体3%的比例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定向抽查。目前,全市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已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目录库,共计摇号确定检查对象1484户,其中企业328户,个体工商户10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并同步完成了抽取名单向辖区工商所的分发工作,由辖区工商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2016年度,市局已组织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了3次抽查,分别是首次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 、2013和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抽查。共抽查了市场主体576户,其中抽查企业256户,个体工商户274户,专业合作社43户,其中正常户数分别为212户、241户、42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8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的1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管场所)无法联系的24户,不予配合的2户,已注销18户。今年上半年,按照50%的抽查比例,对全市105户从事保险业务的企业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企业的抽查结果,市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束后,按规定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企业公示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三是处理移送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行中,市局采取五项举措,一是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对检查前后各环节做了周密布置;三是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对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四是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企一档、一批一卷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对检查数据提供政府决策,检查中违法行为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五是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要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收受企业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参与娱乐消费。
下一步,市局将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加大抽查力度,克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