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优选3篇)
市政协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篇一:探索科学发展道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市政协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显示,科学发展观在城市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三个方面探讨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经验和发展趋势。
在城市规划方面,科学发展观强调注重人民群众的需求,以人为本,推动城市规划与人居环境的协调发展。调研报告指出,一些城市在城市规划中注重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例如,通过合理规划城市绿地,提供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增加城市的绿化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此外,科学发展观还强调城市规划要注重社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社区服务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
在环境保护方面,科学发展观提出绿色发展理念,强调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显示,一些城市通过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动生态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例如,通过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改善空气质量和水质,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此外,科学发展观还强调可持续发展,鼓励城市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科学发展观提出均衡发展理念,强调经济发展要与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相协调。调研报告指出,一些城市通过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的提升。例如,通过发展新兴产业,提高就业率,增加居民的收入水平,改善社会福利水平。此外,科学发展观还强调创新驱动,鼓励城市加强科技创新,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综上所述,市政协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在城市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经验和发展趋势值得借鉴和推广。只有不断探索科学发展道路,才能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市政协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篇二:科学发展观为城市发展提供新动力
市政协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显示,科学发展观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新动力。本文将从城市创新、城市治理和城市文化三个方面探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作用和发展前景。
在城市创新方面,科学发展观提出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强调科技创新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调研报告指出,一些城市通过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城市的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例如,通过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孵化基地,吸引高科技企业和创新团队入驻,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城市经济的创新发展。此外,科学发展观还强调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鼓励城市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度,培养创新人才,提升城市的创新能力。
在城市治理方面,科学发展观提出科学决策和依法治理的理念,强调城市治理要科学、务实、高效。调研报告显示,一些城市通过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提高城市治理的效能。例如,通过建立城市大数据平台,收集和分析城市发展的各类数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加强市政府与市政协的沟通与协作,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此外,科学发展观还强调依法治理,鼓励城市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对城市发展的法律监督和保障。
在城市文化方面,科学发展观强调文化自信和文化创新。调研报告指出,一些城市通过加强文化产业的发展,推动城市文化的繁荣。例如,通过举办文化活动和艺术节,提升城市文化的软实力;通过挖掘和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城市的文化底蕴。此外,科学发展观还强调文化教育,鼓励城市加大对文化教育的投入,提升居民的文化素质和文化自觉。
综上所述,市政协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显示,科学发展观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在城市创新、城市治理和城市文化等方面,科学发展观的作用和发展前景广阔。只有秉持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才能推动城市迈向更加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市政协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篇三
市政协科学发展观调研报告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 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确定了方向。 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规范、有序地流转,又如何通过有效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经济科学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关注的问题。最近,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经营权流转情况作了一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承包管理情况
各县(市、区)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好农民利益为基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土地承包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落实。1998年以来,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0年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县(区)统一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属证书。全市43个乡镇(管委会)518个行政村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应签214298份, 3528654亩,已签205973份,3431981亩,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率96%;土地经营权属证书已颁发207328份,土地经营权证书发放率97%。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进一步加强。在土地承包30年工作基本完成后,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土地承包的规范化管理上来,把加强制度化建设作为促进农村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首要措施.一是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青铜峡市、盐池县对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整理归档,统一编号,纳入县(市)一级统一管理,其他县(区)由乡镇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各县均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措施。二是妥善处理承包土地纠纷。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核心,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定期报告、信访、调节、纠纷处理及反馈等制度,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程序,确保党在农村的土地政策得到切实落实。三是严格耕地保护,遏制违法违规征用农村土地行为。各县结合开展农村土地专项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土地承包自查和梳理工作。通过专项治理,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加强,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同时,还通过强化征地补偿的审计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了农民利益。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一)流转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体上还处于初始阶段,规模较小。至20xx年涉及农户19821户,流转总面积168611亩,占承包农户的9.2%,占承包面积的4.8%,其中:转包的4927户,91131亩,占流转总户数的25%,占流转总面积的54%;转让的797户,4300亩,占流转总户数的4%,占流转总面积的3%;互换的741户,12373亩,占流转总户数的4%,占流转总面积的7%;出租的13356户,60807亩,占流转总户数的67%,占流转总面积的36%。
(二)流转特点
近年,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流转的规模逐步扩大。20xx-20xx年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规模较为稳定,其中,20xx年全市流转总面积只占到承包耕地面积的1.9%左右。近几年呈加快趋势,特别是到20xx年末,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总面积达168611亩,比20xx年增长71655亩,增幅7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明显加快。
二是依法流转的意识明显增强。过去,农户间土地流转基本处于随意和无序状态,矛盾纠纷不断。《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后,各县(区)结合实际,在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农民依法流转的意识。农户更信任以乡、村为中介的依法流转。去年以来,流转土地的农户大都签订了合同,部分过去随意流转土地的农户,也纷纷补签了合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是流转对象呈多元化趋势。除农户之间流转外,近年来一些工商企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作为受让方参与流转,并呈逐步增加趋势。
四是流转形式以转包、出租为主。尽管近几年流转的形式多样,但转包、出租一直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形式。20xx年转包、出租面积151938亩,占流转总面积的90%。
五是流转带动了农业结构调整。特别是设施农业、养殖园区用地不断增加,仅利通区金积、高闸两镇近两年通过土地流转新增设施农业17000亩。同时促进了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构筑了加快发展的平台,推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三)流转成效
土地流转对改造我市传统农业,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一是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为建设区域特色农业,形成布局合理,规模化经营奠定了基础,特色突出的甘草、奶牛、摊羊、高酸苹果、葡萄、优质粮食、设施农业等十大农业基地建设,都规模不等地涉及到土地流转。一些有资金有技术有意向扩大种养规模的大户、企业和合作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空间。二是促进了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腾出精力,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
二、三产业。实现了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的双赢。青铜峡大坝镇大坝、陈俊、利民等村,引进北京纯真种子公司、区农技公司、北京先仁达公司等3家企业,以租赁承包形式租赁农民耕地20xx亩,种植无公害蔬菜发展设施园艺,带动当地农民就业由原来的100人增加到800人,农民在得到每亩500元租金的基础上,还为企业提供劳务服务,每月至少可增加600元收入。盐池县绿海苜蓿产业公司,租赁土地8000余亩,发展牧草产业,**沃能公司租赁1万亩土地种植甘草。农民不但获得部分土地租金,同时在公司打工,获得务工收入,较好地解决了该地区闲散土地多,粗放经营效益低的问题。三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通过土地流转,建立了托牛所、奶牛养殖基地,形成占有**半壁江山的奶产业。娃哈哈看好**奶源来吴投资建厂。利通区高闸镇马兴西瓜协会通过自身规模种植带动周边农户种植早熟西瓜上万亩。企业与农户、协会与农户以合同订单把家庭经营过渡到公司+农户、科技+农户、协会+农户,农民接受企业现代经营理念和制度化管理方法,按照市场信息、经营战略、经营目标实施标准化生产。四是促进了农业提质增效。通过土地流转,全市仅设施农业面积累计达到20.37万亩,改善了我市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村组土地承包合同未签,经营权属证书未发。从各年度调查情况来看,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及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全市仍然有3%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未签和4%的经营权属证书未发;特别是撤乡并镇等原因使合同丢失,土地台账不完善等问题均有存在,这些问题将为实施土地流转带来不利因素。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手续不完备,合同不规范。一是一些村对转包、出租、互换和其他流转形式不予备案,也不留存相关的流转资料和记录,发生流转纠纷后无据可查。二是对承包地经营权已经变更,当事人已提出申请的流转事项(转让)没有做完整的变更登记。一旦发生纠纷或征、占用承包地,势必造成转让方、受让方的责、权、利不清,土地纠纷日益增多。三是部分村土地流转合同格式不规范。流转合同文本存在随意制定、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和其它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
(三)流转短期行为较普遍,市场机制尚未形成。目前,农村
二、三产业还不发达,农民仍把土地作为外出经营风险的退路,大多数采取短期流转的方式(1-5年),造成承租户在生产上的短期行为或掠夺经营,加之土地流转形式单一,承包土地的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乏流转管理服务组织,没有形成有效的流转市场机制,通过各种流转方式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加快尚有难度。
(四)农民转移就业空间小,社会保障滞后。一方面,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比较弱,就业压力大,且平均工资水平比较低,缺乏吸引力。加之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转移就业的能力较差,目前针对农民的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维权服务等机制还不完善,要通过在城市和企业打工取得比经营土地更长久稳定的收益,难度仍然较大;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要素来看待,承包土地转出存在后顾之忧。
(五)机构职能弱化,执法力度不够。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一直是由县市农经部门来负责的,近几年由于机构改革,各县(市)农经部门由原来的正科级单位变为农(牧)业局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乡农经站也因农业技术服务体系的改革成为无编机构,农经人员变为乡镇事业人员。虽然中央、自治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政策法规和条例,赋予了农经部门行政执法权,但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构职能弱化、人员不稳定,在开展农村土地法律和政策执行方面缺乏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和权威性,只能做一些指导性工作,一旦发生纠纷,农民利益受到侵害,将会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认识,落实政策。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本着积极、稳妥、有序的思路,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正确把握流转的主体是农民而不是干部,流转的机制是市场而不是政府,流转的原则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形式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多种多样,流转的底线是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等政策界限,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一刀切,也不一哄而上,因势利导,循序渐进的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二)扩大就业,完善保障。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推动土地流转。坚持以转移农民、减少农民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要进一步加大我市“两大任务”工作力度,大力发展新型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认真落实全民创业计划
,培养造就更多的农民企业家和个体工商户,使更多的农民成为市民,带动土地流转;加大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制,尽快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城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特别要加快解决60岁以上和已经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民社会保障问题,让农民放心流转土地。(三)优化环境,培育龙头。加强土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土地价值。改善土地生产条件,创造流转优势。一是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大力改造中低产田,配套完善水利排灌设施,建设稳产高产农田。二是以生态建设为中心,治理水土流失,防治污染。三是加强以道路、电信、电网、供水等为主体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增强综合开发利用能力。四是以政策服务为中心,营造流转氛围。结合实际,制订鼓励流转的政策,特别明确土地开发利用政策,权益保障、环境、信贷、服务方面政策。五是综合规划,选好发展项目。以“十大产业基地”建设为牵引,按照区域化、特色化、产业化思路,进行规模经营、集约经营规划,着力招商引资,着眼农产品多层次增值,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营销业、储藏、保鲜、包装产业。
(四)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一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基础性工作。通过健全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流转等制度,全面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尽快做好承包面积、地块、合同和经营权属证书“四到户”工作。规范合同文书、档案,确保合同、经营权属证书、台账的一致性管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县、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机构,明确职责、编制、人员;搭建土地流转信息服务、法律咨询、价格评估平台。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加强土地流转业务指导,在土地流转期限、流转价格、兑现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三是建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检察机关、司法机关联合办案机制,落实各种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承包土地纠纷。坚持以乡村调解、就地处理的原则,通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和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避免因承包土地纠纷而引发的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土地经营者和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