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作协议合同(优秀5篇)
广告合作协议合同 篇一
在本广告合作协议合同中,以下提及的"甲方"是指广告商,"乙方"是指媒体或平台方。
一、合作内容
1.1 甲方同意在乙方的媒体或平台上进行广告投放,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的广告展示。
1.2 广告投放形式和时长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确定广告投放的具体规格和时间。
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素材,并保证素材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广告费用
2.1 广告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协商确定。
2.2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广告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广告投放,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3 甲方支付的广告费用不包含税费,在支付广告费用时,甲方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
三、权益保障
3.1 甲方保证所投放广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并保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2 如因甲方的广告内容引发法律纠纷,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3 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保证广告投放的正常进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广告无法正常投放,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四、合同期限与终止
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
4.2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相应责任。
4.3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或另行达成新的合作协议。
五、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5.2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六、其他
6.1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2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协议具有一致性。
6.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告合作协议合同 篇二
在本广告合作协议合同中,以下提及的"甲方"是指广告商,"乙方"是指媒体或平台方。
一、合作内容
1.1 甲方同意在乙方的媒体或平台上进行广告投放,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的广告展示。
1.2 广告投放形式和时长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确定广告投放的具体规格和时间。
1.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素材,并保证素材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广告费用
2.1 广告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协商确定。
2.2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广告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广告投放,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3 甲方支付的广告费用不包含税费,在支付广告费用时,甲方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
三、权益保障
3.1 甲方保证所投放广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并保证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2 如因甲方的广告内容引发法律纠纷,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3.3 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保证广告投放的正常进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广告无法正常投放,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四、合同期限与终止
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
4.2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相应责任。
4.3 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或另行达成新的合作协议。
五、争议解决
5.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5.2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六、其他
6.1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2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协议具有一致性。
6.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告合作协议合同 篇三
甲乙两方本着“平等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签订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限自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18日止。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二、合作方式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赞助,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宣传服务,甲乙双方合作开展(音乐流年之幸福漂流瓶):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在本协议规定期限内,甲方在开展活动过程中为乙方提供企业宣传服务。宣传和服务的种类由双方根据赞助物资及金额的数量情况,本着“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进行协商。主要宣传方式或宣传载体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下列方式中进行共同选择:
(1)._______________活动独家冠名权
(2).____________活动标志或产品宣传
(3).______________ 活动现场安排或横幅宣传
(4).______________活动期间服装或帽
(5).______________活动过程中邀请赞助商出席并致辞(或者由活动主要负责人介绍赞助商及宣传赞助方的形象,尽显赞助商对高等教育的关注,对大学生的人文关怀,树立其良好形象)
(6)._______________ 活动期间在校园内安排署名赞助方的校园文化横幅宣传或展板、海报宣传
(7)._______________ 活动现场派发赞助商产品的宣传单
(8).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合作方式:
(三) 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现金赞助金额:人民币2000 元,在 年 月 日以(现金、转账)方式交付甲方。
2.乙方向甲方提供实物赞助如下:
横幅75cm×10m60元/条2条120元
普通宣传单a4纸张#url#张300份60元
周幸运之星奖品(印有移动公司标志的本、笔、电话卡)15元/×50周 750元
学期幸运之星奖品(话费充值) 2学期×500元 1000元
展台用品(展示牌、小条幅) 70元
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实物交付乙方。
四、协议的变更:
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有乙方提出增加宣传样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提出对乙方赞助物品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五、免责条款
1. 对自己所提供的宣传信息、广告内容等的真实性负责,因真实性等问题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宣传信息和广告内容的提供方承担。
2.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责任,双方互不承担。
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 .协议生效: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2016 年 5月18 日起至2016年5月18日止。
2.协议中止:本协议遇到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终止。
1)任何一方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国家对方及相关用户权益的行为,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甲方:校园之声广播站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广告合作协议合同 篇四
甲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信阳教育电视台广告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广告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
1、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在网站首页为乙方提供一个广告位并添加logo链接,广告位尺寸是:___________
_________,广告位编号:_________________,表现路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更换logo图片提供便利。
3、乙方在年度活动中会为甲方提供优先参与权和年度评选活动参与权等。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
1、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须向乙方交纳广告费用(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播放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方式为:协议签订当日内付清款项,以确保广告及时的播放。
2、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宣传所提供企业logo或者播放广告图片及视频等。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为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如因甲方提供的广告或宣传内容不真实和不合法,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自签字盖章日期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自行承担责任。
四、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因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和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向对方提供不能履行的证明,由双方解约协议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五、本协议执行期间,若有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可向当地法院提请仲裁。
甲方: 乙方:信阳教育电视台广告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广告合作协议合同 篇五
**电视台电视广告播放合同书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电视广告播出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广告形式 甲方的 15 秒的形象广告在**电视台综合频道晚间为黄金时段播出。
二、费用和付款方式 费用总计:
6000.00 元 整。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三、广告播出期限:
2016 年 9 月 18 日到 2016 年 10 月 18 日。期满后本协议自动作废。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可以继续合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四、刊登电视广告。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出示营业执照、委托书、介绍信、 产品证明等。
五、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凡因广告内容不实给用户和消费者 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乙方应保证广告的播出,如有漏播,乙方通知甲方,并且由乙方按漏播之次数进行等量 的弥补。
七、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的节目制作,并提前与乙方搞好沟通。
八、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或国家法律法规的因素而影响正常播出的,甲方广告暂 停,乙方按照实际播出的天数为退还甲方广告费。九、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十、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十一、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单位:
经 办 人:
开 户 行:
账 电 号:
话:1乙方单位:
授权代表:
地 址:
户 头:
开 户 行:
账 号:
电 传 话 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