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优选5篇】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 篇一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虽然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交易的顺利进行,但在具体的用途和应用场景上有所不同。
采购合同是指企业或个人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或服务时所签订的合同。在采购合同中,购买方会明确所需的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并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采购合同通常适用于大规模采购、长期供应关系或定期采购的情况。
首先,采购合同的签订对于购买方来说具有很大的保障作用。通过签订采购合同,购买方可以明确自己的需求,并确保供应商能够按照约定的规格和数量提供所需的产品或服务。这样一来,购买方就可以避免因为供应商无法按时交付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而造成的损失。
其次,采购合同也能够为供应商提供一定的保障。通过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可以了解到购买方的需求,并根据需求进行生产和供应。采购合同还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供应商能够按照约定的价格和交货期限提供产品或服务,从而避免纠纷的发生。
然而,采购合同也存在一些局限性。首先,由于采购合同通常适用于大规模采购或长期供应关系,因此在签订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比如价格变动、质量问题等。这就需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条款,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其次,采购合同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起草和签订,尤其是在涉及到大额交易或复杂供应链的情况下。
与采购合同相比,订货合同更加简单明了。订货合同是指企业或个人向销售方订购产品或服务时所签订的合同。在订货合同中,订购方会明确所需产品或服务的规格、数量和价格等基本信息,并约定了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关键要素。订货合同通常适用于小规模的订购、短期需求或单次交易的情况。
订货合同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双方对于交易的基本要求达成一致,并规范了交易的各个环节。对于订购方来说,通过签订订货合同可以确保所需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并明确了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对于销售方来说,订货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交货延误或付款问题而导致的纠纷。
然而,订货合同也有一些限制。首先,由于订货合同通常适用于小规模的订购或短期需求,因此在签订过程中可能没有采购合同那样复杂的条款和约定。这就需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易的基本要求,并在遇到问题时进行及时沟通和解决。其次,订货合同通常仅适用于单次交易,如果涉及到长期供应或定期订购的情况,可能需要考虑采用采购合同的形式。
总之,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在商业交易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无论是采购合同还是订货合同,都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到交易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个环节的要求,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交易风险。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 篇三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现就电缆采购及供货 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本次合同乙方为本行业内有实力的厂家,能够承担甲方在电缆出厂前变更电缆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或包装的风险和签订合同期与产品供应期铜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产品及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 合同,该价格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波动而调整,现场分批供货,数量以最终实际供货量为准。
本合同价款已包含电缆的制作、包装、运输、运输过程保险、装卸并落实到施工现场、检验检测费用、税金、利润以及根据国家和市、县相关部门要求的电缆复试的费用等。
付款方式
材料到工地后按进场数量价的 70 %付款,检测合格后付至90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97 %,余款一年后付清。
质量标准及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电缆型号、规格报价、供货,所供电缆其规格、数量可能因现场实际情况有小幅调整,每批电缆投产前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生产。
2、所供货为国标电缆,且必须为江苏省电力公司入围产品、满足江苏省相关规定。
3、所供电缆符合国家和宿迁市相关部门有关质量要求,通过相关区域供电主管部门及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检测,随货向甲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保证能够一次性验收通过;并按规定经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复检合格,需作复试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费用。
4、乙方供应的电缆必须是全新的,电缆的封端应严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必须满足环保及行业安全要求。
5、每种规格电缆均按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甲方将对乙方所供电缆长度进行抽查,如发现缺量时,本合同中列明的所有电缆数量均按该批抽查出的缺量比例结算。
6、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包装、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
供货时间:。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质保期内即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及时免费维修,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在质保期满后至产品有效寿命使用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本费。
2、乙方保证:如因乙方供应的产品本身存在内在的缺陷等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虽未发现,乙方仍应在产品的有效使用年限内承担质量责任。
3、凡因电缆质量原因造成的供电故障,乙方应及时排除故障,并承担因此带来的损失。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本次合同供应电缆厂家为 ,若到货电缆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全部或部分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有损坏,甲方有权退货、换货、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供货时间及方式供应甲方所需电缆,乙方应保证交付的电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的要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要求履行完义务后,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5、如因电缆质量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并承担相关费用:因乙方电缆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和第三人安全事故或其他不利于甲方的事故,乙方均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6、电缆交货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和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产品质量必须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为标准,否则甲方有权退货,乙方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罚金。
2、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
3、甲方如中途变更电缆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变更部分的电缆交货时间不足 天可顺延。
4、若电缆未进场由于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项目不能实施,则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费用。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约定
1、供应方除提供货物外,还应随货物向采购方提供交付货物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单位红章)。
2、根据相关最新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乙方要承担本期供货电缆复试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电缆包装可回收电缆轴为包装必需品,乙方不得收取押金,但甲方有看管责任,待电缆敷设完毕,甲方通知乙方及时运走,若乙方收到甲方运走通知7天后仍未运走,则甲方按废弃物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供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由生效日期至本合同所指的质保期满以及甲方付清所有款项为止。
甲方(公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 法定(或授权)代表:
乙方(公章):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协议就乙方的红枣卖给甲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指定或提供收购地点、包装箱,负责验货,乙方负责采摘运输、过秤、装箱。乙方不得随意购买别人的红枣掺进甲方订购的果品里面。
二、 红枣的品种_____________枣,数量:____________吨。
三、 质量标准:分级或通货。收购的`果品不得有裂枣、坏枣、青枣、黄枣,不成熟的风落枣、三级以下的小枣,红枣干度,红枣周身自然出现绉纹,以奥星公司标准。
四、 价格:以市场价为准(参考阿克苏实验林场的质量、价格),优质优价,劣质劣价。
五、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付给乙方订金_____________元。验货过秤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转账或现金。
六、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觉遵守本合同,不得单方违约,否则按定金的三倍赔偿对方损失。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八、 收购时间:红枣的质量和干度达到标准为具体收购时间。
九、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甲方:公司盖章乙方签字: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 篇五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
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 在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 负责。
4.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 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1)各苗木供应单位对自己所调运的苗木数量务必核准、如实报量。我公司工作人员验收数量与所报数量超过2%,公司将以所超相应百分点扣量;(2)各苗木供应单位在苗木验收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拉拢、贿赂公司验苗人员, 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公司将开除验苗人员并没收所调苗。
6. 付款方式
苗木进场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工程部结算支付苗木款的 ,在剩余部分款项经工程部上报,分批支付。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
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9.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10. 乙方在交货是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应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者结账是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
11. 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树型、土坨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是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 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月 年 月 日止。
15. 本合同外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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