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通用6篇】
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篇一
尊敬的设计师先生/女士:
鉴于甲方(业主)拥有位于(详细地址)的别墅项目,现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设计师)进行该别墅项目的精装修工程设计。为确保双方权益,特拟定本委托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责关系和约定事项。
一、工程内容
1.1 本次委托的工程内容为(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空间设计、室内装饰材料选择、家具布置等。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要求,进行设计方案的编制,并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材料清单等相关资料。
二、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设计方案并交付甲方为止。
2.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并延长合同期限。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设计服务费用进行支付,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
3.2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服务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余款在乙方完成设计方案并交付甲方时支付。
3.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终止,已支付的设计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为本次设计工程提供的所有设计图纸、材料清单等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归属乙方所有。
4.2 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用于其他场合或向第三方展示。
五、保密条款
5.1 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相关信息。
5.2 如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经对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终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 乙方(设计师):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篇二
尊敬的设计师先生/女士:
鉴于甲方(业主)拥有位于(详细地址)的别墅项目,现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设计师)进行该别墅项目的精装修工程设计。为确保双方权益,特拟定本委托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责关系和约定事项。
一、工程内容
1.1 本次委托的工程内容为(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空间设计、室内装饰材料选择、家具布置等。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要求,进行设计方案的编制,并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材料清单等相关资料。
二、合同期限
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设计方案并交付甲方为止。
2.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并延长合同期限。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设计服务费用进行支付,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
3.2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服务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余款在乙方完成设计方案并交付甲方时支付。
3.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终止,已支付的设计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为本次设计工程提供的所有设计图纸、材料清单等相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归属乙方所有。
4.2 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用于其他场合或向第三方展示。
五、保密条款
5.1 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泄露相关信息。
5.2 如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6.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经对方书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终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 乙方(设计师):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本设计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位于 的装饰装修设计工程(以下简称设计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工程地点 。
二.设计内容
1张,其中。
2.施工图全套,其中包括 。
3.设计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设计费
总计 元;税金另计。
四.付款方式
1.设计费在签定合同时收取50%订金,效果图交付时收取30%,全部图纸交付时收取20%余款。
2.设计师免费三次亲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三次的费用当日收取( 元/天)。
五.所有图纸在签定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交付。
六.设计方案变更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每增加一次,另增加设计费 元。
七.该设计工程如由乙方施工,设计费的50%在工程结束后冲抵等额工程尾款(如施工合同未能执行完全,本条款自动取消)。
八.如该工程由乙方施工,第四款的第二条将自动取消。
九.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设计订金不予退还,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双倍返还设计订金。 本设计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篇四
发包方:(简称甲方)
设计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甲方)给设计人(乙方)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
2.3 设计人(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
3.1 本合同书;
3.2 发包人(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 。
4.2工程地点: 。
4.3建筑类别: ;建筑现状: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五条 设计程序
5.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上门为设计项目进行勘测丈量,并确定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第一设计阶段)的时间;完成包括原建筑室内房型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立面、透视图等各 套。
5.2乙方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第二设计阶段完成的时间,完成初步设计方案修改图及立面图一套。
5.3乙方完成第二套设计阶段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完成第三设计阶段修改图及水、电、风全套图纸,主要装饰材料表及装修估算书的时间。
5.4乙方完成全套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全套图纸交图时间。
5.5其他: 。
第六条 (甲方)向设计人(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七条 设计人(乙方) 向发包人(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八条 图纸修改和图纸交底:
8.1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可向乙方提出,并约定设计时间进程,由双方签字确认。
8.2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必须保证有 次至 次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施工,以使工程施工达到设计效果。施工后,设计师应协助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3交底对象为该设计项目的施工方,甲方应同时参加交底。
第九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
9.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经双方协商,甲方支付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9.2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首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3初步方案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4第二设计阶段图纸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为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5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付清设计费余额。乙方将装订成册图纸(共 套)交于甲方。
上述具体付款日期以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首期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 %支付;超过一半的,按设计费 %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设计费用不予退还。
10.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违约金;
10.4乙方交付的图纸不符合约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写) 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10.5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交底及竣工验收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写) 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甲方) 份,设计人(乙方) 份。
11.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乙方)不得指定装饰材料、供货商。
1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个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发包人(盖章):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篇五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说明:
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
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给设计人支付赶工费(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员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取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gb1838-9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份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判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10 %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两 份,发包人 一 份,设计人 一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到帐后。
8.11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别墅项目精装修工程设计委托合同 篇六
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甲方)
_____________装修设计公司(乙方)
为发挥双方的优势,共谋发展,并为今后逐步向组成集团公司过渡,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装修设计任务均交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保证,在接到任务后,将立即组织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导的精干设计队伍,在 ___日提出设计方案,并在方案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
三、为保证设计的质量,甲方将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术资料。
四、装修施工队伍由甲方组织,装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组织实施。施工期间,乙方派出高级工程师监督施工,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五、甲方按装修工程总费用的千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____________建筑装修工程集团公司组建意向书》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盖章)法人代表: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装修设计公司(盖章)法人代表:______(签字)
甲方地址: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
电话兼传真:______ 电话兼传真: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
联系人:______ 联系人: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