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优质5篇】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篇一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机关单位员工的饮食安全,提供健康、卫生的餐饮环境而制定的。下面我将从食材采购、食堂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介绍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
首先,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把关食材采购。食材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堂提供的餐饮服务质量,因此,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要求食材要选用新鲜、优质的原材料,并且要定期抽检,确保食材符合卫生标准。
其次,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要求食堂设施的合理布局和卫生条件的保证。食堂设施应满足员工的就餐需求,包括餐桌、餐椅、餐具等设施的数量要充足,并且要保持干净整洁。同时,食堂应配备足够的洗手间和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员工在用餐过程中可以方便地保持个人卫生和食堂卫生。
此外,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还要求食品安全的保障。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的储存、加工、烹饪等环节都要符合卫生标准。食堂员工要持有健康证,并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食堂还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抽检,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最后,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单位食堂应有专门的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的管理和卫生工作,并配备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同时,员工还可以通过投诉电话或建议箱向单位反映食堂管理和服务的问题,单位要及时处理并改进。
综上所述,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员工的饮食安全,提供健康、卫生的餐饮环境。通过严格把关食材采购、合理布局和卫生条件的保证、食品安全的保障以及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机关单位食堂的管理水平,满足员工的饮食需求。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篇三
食堂就餐管理规定有三点。
人事行政部统一办理餐卡发放。雇员如遗失就餐卡,请及时向人事行政部报失,补办前损失由员工自己承担,员工需承担30元/张的工本费。
员工用餐须凭员工的餐卡办理,如有无卡强行用餐者,记较严重违纪。
员工的餐卡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如有借出他人使用,将记为严重违纪。
员工应自觉爱护餐厅的餐具和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则按价赔偿。
员工用餐后请将餐具放在食堂指定的位置,不得将餐具带出食堂。
员工应自觉珍爱食品,按需取餐,杜绝浪费。对浪费食物的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每浪费一次食物,罚款50元,年终考核成绩扣一分。在同一时间
一次浪费粮食的,一年内工资不得晋级,职务不得晋升;
一年内累计两次浪费粮食的,两年内工资不得晋级,职位不得晋升;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抽查,每月轮值一次,依次为:人事部、财务部、客服部、工程部、安全部。
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由各部门负责人当场出具《违纪过失单》,报公司审批处理。
本规定由公司人事
行政部负责解释。先前有关规定内容与本规定有差异,以本规定为准。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篇四
为加强林业局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能力服务和质量,为全体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
1、遵守财务制度,按要求做好用餐人员记录和收支流水账,月末递交财务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按规定程序结算报账;
2、负责食堂所需主副食原料及每日菜品的采购,严把质量关,尽量做到品种多样化,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用餐量;
3、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搞好卫生,做到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保证饮食安全;
4、经常对食堂电气设备、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相应采取措施;
5、管理好食堂炊具、餐具、桌椅、电器等固定资产,按需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6、对统一购入的商品物资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和入库保管,有需要时按规定凭单发放。
(二)食堂工作人员
1、厨师:负责每日购入菜品的验收,按时准备一日三餐,注重饮食的荤素搭配;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用完,不造成浪费;负责厨房炊事设备的安全使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2、副手:负责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做好菜品洗切、调料备用等等烹饪前期工作;做好厨灶具、餐具的清洗和消毒,每天用餐完毕要将餐桌收拾干净,椅凳摆放整齐。
(三)办公室负责人
1、监督检查食堂安全卫生、饭菜质量、执行管理制度等情况,定期征求干部职工意见,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负责各种内部派餐申请的核实和确认,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时下达 派餐意见;。
3、负责公务接待申报事项的签批,监督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财务室负责人
1、复核食堂每月收支金额,审核报账单据,核定局机关干部职工在食堂就餐人数和单位应补贴费用;
2、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接待物品采购计划,计划内容包括需购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商等,报局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采购。
3、做好接待物品出入库登记,统计结存数量,定期会同食堂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核对;
4、定期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支出,为食堂管理的规范化提出合理性建议。
(一)内部用餐
1、单位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在食堂就餐,每月交纳伙食费100元/人,单位每月以150元/人作为福利予以补贴;职工子女在食堂就餐的,若为高中以下(含高中)学生,每月交纳伙食费100元/人;其他情况同视为职工家属,每月交纳伙食费200元/人。单位不予补贴子女及家属伙食费。(补贴标准待定,后附测算方案供领导定夺)
2、食堂在法定、传统节日或遇其他特殊事项,如欢迎新进、欢送退休等集体会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管理员适当安排加菜以丰富干部职工伙食,标准不超过每人每餐5元。加餐费用单独记账、汇总,及时报账。
3、集中人员加班、召开系统一般性会议等内部用餐一律在食堂安排,由召集部门填写《内部用餐申请单》,为期一天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直接签批,一天以上的需报经局领导批准后交由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4、工作餐费标准每天每人不超过10元,不安排烟酒;会议餐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中午不安排烟酒。若只安排中午或晚上其中一餐的,每人每餐不超过8元。
5、食堂管理员要对工作餐费和会议餐费分别单独记账,结束后凭支出单据及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二)对外接待
①单位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安排,实行提前报餐制,由接待经办人填写《外来用餐申请单》,报办公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经局领导批准后交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②报餐必须在上午10:30、下午16:30以前与食堂管理员衔接,提前通知食堂准备。由于接待经办人未按规定提前报餐而造成的误餐,食堂概不负责;因此产生的一切外出接待费用,由接待经办人自行支付。
③食堂管理员要对接待餐费单独记账,凭支出原始单据及《外来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④接待标准严格执行《独山县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食堂管理规定 篇五
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给在食堂就餐的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根据国家、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精神,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就餐人员的范围:原则上为公司在册员工本人。
二、由于接待能力非常有限,同时考虑到公司人员的公共卫生安全,禁止将食品带出餐厅。
三、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就餐,午餐12:00—12:40;晚餐6:00—6:40。因工作原因提前或延迟就餐时间,需要提前与办公室联系,以便通知食堂准备和安排。
四、一人一卡,刷卡就餐。
五、公司员工食堂餐费标准暂定为每餐10元。公司以就餐卡的形式给予每位员工每月400元的用餐补助,可在公司员工食堂及小卖部消费。用餐补助以一季度为周期,每季度清零。长期外出培训暂不发放用餐补助。
六、爱护食堂的公共设备、设施,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有意涂画,不得扔、踢、踏、踩食堂餐饮用具及公用设施。对于损坏餐具及公共设备、设施者,照价赔偿。
七、在食堂就餐时,要讲文明、用语礼貌、相互谦让。养成自觉排队的良习惯,自觉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不喧闹、不争吵、不拥挤、不插队。做到文明就餐。
八、保持食堂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扔废
弃物,将剩菜、剩饭倒入指定地点,保持食堂环境干净、整洁。
九、各部门需安排专人统计本部门用餐人数。3月9日之前报送办公室。
十、根据自己需要领取食品,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十一、职工就餐时可自带餐具,就餐后应自觉将所用餐具清洗干净并放到指定地点。
十二、未经食堂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出食堂工作间、操作间及库房。
十三、尊重食堂职工的劳动,理解食堂职工的工作,积极配合食堂共同做好餐饭工作。
十四、对食堂工作和菜品有意见、建议,可向办公室提出,以便使食堂不断提高饭菜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