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书制作依据(最新3篇)
执行异议书制作依据 篇一
在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时,可以通过提交执行异议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执行异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它的制作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执行异议书的制作依据来源于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异议。这就为执行异议书的制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4条的规定,执行异议书应当包括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因此,在制作执行异议书时,需要明确列举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其次,执行异议书的制作依据还来源于执行文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在执行程序中,执行机关会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如执行通知书、拍卖或变卖财产通知书等。被执行人可以通过仔细阅读这些执行文书,查找执行行为的依据和相关材料,以便制作执行异议书。例如,被执行人可以查看执行通知书中的执行事项、执行标的和执行依据等内容,从而找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此外,执行异议书的制作依据还可以来源于律师的意见和辩护材料。如果被执行人委托了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法律意见和辩护材料,为制作执行异议书提供依据。律师可以对执行行为进行分析和论证,找出执行行为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法之处,并为被执行人制定相应的异议策略和方案。
总之,执行异议书的制作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文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律师的意见和辩护材料。在制作执行异议书时,被执行人需要仔细研究这些依据,明确列举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以确保执行异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只有制作出具有充分依据的执行异议书,才能有效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异议书制作依据 篇二
执行异议书是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文书。制作执行异议书时,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文书等材料。下面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执行异议书的制作依据。
首先,执行异议书的制作依据来源于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异议。这为制作执行异议书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4条的规定,执行异议书应当包括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因此,在制作执行异议书时,需要明确列举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执行异议书的制作依据还可以来源于执行文书和其他相关材料。执行机关在执行程序中会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如执行通知书、拍卖或变卖财产通知书等。被执行人可以通过仔细阅读这些执行文书,查找执行行为的依据和相关材料,以便制作执行异议书。例如,被执行人可以查看执行通知书中的执行事项、执行标的和执行依据等内容,从而找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
此外,执行异议书的制作依据还可以来源于律师的意见和辩护材料。如果被执行人委托了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可以根据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提供法律意见和辩护材料,为制作执行异议书提供依据。律师可以对执行行为进行分析和论证,找出执行行为存在的问题和不合法之处,并为被执行人制定相应的异议策略和方案。
综上所述,执行异议书的制作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文书和其他相关材料以及律师的意见和辩护材料。在制作执行异议书时,被执行人需要仔细研究这些依据,明确列举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以确保执行异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只有制作出具有充分依据的执行异议书,才能有效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异议书制作依据 篇三
执行异议书文书样式供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ldquo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参加执行程序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对被执行的财产主张权利。
执行标的是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是权利人应当享有的实体权利。民事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而不能执行案外人的财产,以确保执行工作的正确性。如果在执行过程中侵犯了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允许案外人提出异议。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案外人的权利,是有错必纠的工作作风在执行程序中的体现。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直接向执行员提出,并说明理由,提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