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优质3篇)
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一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市民:
我写这篇倡议书的目的在于呼吁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在传统节日中曾经是人们庆祝的一种方式,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环境意识的提高,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种传统习俗所带来的问题和危害。
首先,燃放烟花爆竹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燃放过程中,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过去几年的统计数据,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这些事故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也给消防部门增加了巨大的压力。
其次,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会污染空气,对人们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此外,烟花爆竹燃放后所产生的噪音也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困扰,尤其是对老人、小孩和宠物来说更加敏感。在一些大城市,燃放烟花爆竹已经被禁止,这也是为了保护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也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在现代社会,一个城市的形象不仅仅是建筑物的高楼大厦,更关乎城市的环境质量和市民的素质。对于那些拥有燃放烟花爆竹传统的城市来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可以减少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也能够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形象,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
因此,我倡议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应该积极推动立法,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加大对替代性庆祝方式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形象,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宜居、宜游、宜业。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实现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目标而奋斗。
谢谢大家!
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二
亲爱的市民:
我写这篇倡议书的目的在于呼吁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一种传统习俗,燃放烟花爆竹曾经是人们庆祝节日的一种方式,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这种习俗所带来的问题和危害。
首先,燃放烟花爆竹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燃放过程中,烟花爆竹可能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过去几年的统计数据显示,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不少,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为了保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势在必行。
其次,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会污染空气,对人们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此外,烟花爆竹燃放后所产生的噪音也会扰乱市民的生活,特别是老人、小孩和宠物更加敏感。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大家的身体健康。
最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城市的形象不仅仅是建筑物的高楼大厦,更关乎城市的环境质量和市民的素质。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可以减少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提高城市的品质和形象,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
因此,我倡议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应该积极推动立法,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加大对替代性庆祝方式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形象,让我们的城市更加宜居、宜游、宜业。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实现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目标而奋斗。
谢谢大家!
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篇三
全校广大师生:
逢年过节、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风俗习惯,但是在一阵震耳欲聋的巨响之后,往往带来许多危害。烟花爆竹燃放时释放出的大量烟尘、硫化物和发出的刺耳噪音,加剧了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影响人体健康。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燃放烟花爆竹还容易引发火灾和伤害事故。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绿水青山”,今年10月30日,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双禁”),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我们向大家倡议:
一、当好“双禁”宣传员。广大师生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湖州市“双禁”的相关规定,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形成抵制烟花爆竹燃放的强烈共识,尽已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二、当好“双禁”践行者。广大师生要自觉抵制烟花爆竹燃放,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争做“双禁”工作的带头人,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文明的喜庆方式欢庆节日喜事,积极践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
三、当好“双禁”监督
员。要认识依法严控烟花爆竹燃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售卖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法违规售卖燃放行为的发生,以主人翁的态度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金名片”。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每个人做起!
共建精神家园,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
党委宣传部、文明办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