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负责保证书【推荐6篇】
安全负责保证书 篇一
保障安全,守护和平
在当今社会,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无论是个人、家庭还是社会,安全都是最重要的基本需求之一。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国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并建立了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而安全负责保证书则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负责保证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以规范企业或机构在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它是企业与社会之间的一种契约,通过签署安全负责保证书,企业承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规,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这不仅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首先,安全负责保证书能够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负责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通过签署安全负责保证书,企业会意识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并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企业会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其次,安全负责保证书能够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通过签署安全负责保证书,企业向社会表明了自己在安全方面的承诺和责任。这样一来,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会更加正面,信誉度也会提高。而一个有良好安全记录的企业,更容易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
最后,安全负责保证书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只有保障了安全,企业才能够长期稳定地发展。通过签署安全负责保证书,企业能够规范自身的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经济损失,提高生产力和效益。这样一来,企业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之,安全负责保证书是保障安全、守护和平的重要手段。通过签署安全负责保证书,企业能够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社会形象,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政府、企业和公众也应共同努力,加强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只有在安全的环境中,我们才能够安心生活、安心工作,实现更好的发展和进步。
安全负责保证书 篇二
安全负责保证书:构筑稳定与和谐的防线
在当今社会,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安全威胁和风险也日益增多。为了保障人民的安全,各国政府和组织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制度。其中,安全负责保证书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工具,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安全负责保证书是一种法律文件,规定了企业或组织在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签署安全负责保证书,企业或组织承诺在日常经营或工作过程中,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这不仅是企业或组织的社会责任,也是对员工和公众的一种承诺。
首先,安全负责保证书能够促进企业或组织的安全管理。通过签署安全负责保证书,企业或组织会更加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他们会制定相应的安全制度和流程,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这样一来,企业或组织能够更好地防范安全风险,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其次,安全负责保证书能够提高企业或组织的信誉度和竞争力。安全是企业或组织的形象和信誉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签署安全负责保证书,企业或组织向社会展示了自己在安全方面的承诺和责任。这样一来,企业或组织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会更加正面,信誉度也会提高。而一个信誉度高、安全记录良好的企业或组织,更容易得到客户、合作伙伴和投资者的认可和支持,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最后,安全负责保证书能够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通过签署安全负责保证书,企业或组织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样一来,社会的安全环境会得到改善,人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也会提高。同时,政府、企业和公众也应共同努力,加强安全意识,共同构筑起稳定与和谐的安全防线。
总之,安全负责保证书是构筑稳定与和谐的重要工具。通过签署安全负责保证书,企业或组织能够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信誉度和竞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同时,政府、企业和公众也应共同努力,加强安全意识,共同守护社会的安全与稳定。只有在安全的环境中,我们才能够安心生活、安心工作,实现社会的长期繁荣与进步。
安全负责保证书 篇三
甲方: 乙方:
一、进场施工许可:乙方所承包的装修施工项目,须经甲方审批 并签署本责任书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 入场施工。
二、施工人员管理: 1、 乙方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并负 责与甲方协调本责任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必须保证所属施工人员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齐全的身 份证件,否则甲方有权扣留嫌疑人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则办理相关证件。 4、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出甲方时,应主动服从甲方门岗查验、登 记,接受保安员巡查。 5、乙方所属施工人员不得冒用、转借、涂改或损毁施工证件,不 得使用过期证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证件、劝离施工现场。 6、每日规定时间内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撤场,不得无故 逗留,不得从事与施工内容无关的活动。
三、施工时间管理: 为规定施工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将另行约定。对违反施工时间规定的,甲 方有权要求停工并处以 50—500 元罚款。
四、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依据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技术规 范,落实安全措施。 2、乙方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必须符合与甲方签署的协议内容; 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责令停工。 3、乙方施工区域应封闭管理,按相关要求围上围板等,不得影 响周边单位整体形象;所有施工器材进场后,由施工单位自负保管责 任,如有丢失、损坏,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施工人员撤场前,应配合甲方进行内部设施安全检查, 确认无误后,将所有乙方自有设施撤离施工区域。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现场以外水、电设施,不 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6、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乙方或其所属施工人员,甲方有 权要求其缴纳 50-500 元违约金,直至责令其停工。
五、消防安全管理: 1、甲方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监管方,乙方为装修施工执行方, 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各项治安、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自觉接受执法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2、乙方负责其所承包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并于 施工前明确指定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 并通知甲方其具体职务及联系 方式等。3、乙方负责对其进场人员进行经常性的防火知识教育,包括火 灾报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动火程序规定等;乙方需于施 工现场配备适量灭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施工现场非吸烟区域严禁吸烟,违者甲方有权处罚。 5、乙方需加强施工用电的管理工作。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临 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甲方批准; 必须坚持每天检查施工用电 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6、乙方需加强对易燃与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乙方需严格控制稀 料、汽油、气瓶等易燃与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需要必须经甲方 保安部门批准并由乙方指定专人、专室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与 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 7、乙方应严格施工现场的管理,所有的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规 范的要求,材料应码放整齐,刨花等易燃与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 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9、乙方应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 决,解决不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报甲方。 10、施工时,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与易爆物品,动用明火 事先申请审批·办理“动火证”, 作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并有专人 负责看管,作业后认真清理现场,不留火险隐患。 11、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必须摆放明显位置,不得挪做它用。12、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 严禁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下班时对作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 断电。 13、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各种照明 灯必须与易燃物有 0.5 米的距离。 14、乙方应指定一名现场施工人员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施工 人员应妥善保管好私人财务,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 工种施工无关的设备、材料等物品。 15、凡施工所需的各种用电设备及动用明火,须在使用前做好防 范措施。施工人员须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许可证,以备 检查。 六、事故责任 乙方保证会严格执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以及责任书相关规定,坚决落实施工安全管理,保证生产处于最 佳安全状态,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杜绝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若属 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甲方将报请安全监察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安全负责保证书 篇四
为预防因保安员自身原因发生案件事故和履职中造成他人伤害案件事故,保护保安员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作为本保安队队员,本人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 不打架斗殴、不偷窃。
2、 不私接乱拉电线,不擅自使用电器,不使用伪劣、违规禁用的电器。
3、 不擅自动用明火,不擅自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4、 不酗酒、不游野泳。
5、 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私自外出。外出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个人承担。
6、 遵守交通法规不无照驾车,不酒后驾车,不违法停车、不闯红灯等。不私自驾驶他人机动车。
7、 不因自身原因,影响保安形象和服务质量。
8、 遵纪守法,不违法犯罪,不发生治安、火灾、责任交通事故及交通死亡事故等案件事故。
9、 遵守保安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保安队的安全管理。 因本人的违法行为以及违反以上条款行为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保安员个人全部承担,与保安队无关。
本保证书由保证人签字后生效。
保安大队负责人签字: 保安分队负责人签字:
保证人签字:
安全负责保证书 篇五
作为从事电力行业的一名员工,我深刻认识到了电力生产电气设备多、易燃和易爆和有毒物品多、高速旋转机械多、特种作业多,劳动条件和环境相当复杂,本身潜伏着诸多不安全因素,潜在的危险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潜在的危险会转化为人身事故。因此,我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做到以下几点:
1、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为企业安全负责、为部门安全负责、为员工安全负责、为自己安全负责。
2、自觉遵守国家、行业和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法律、规章、制度、规定,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做斗争,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3、遵守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
、不将车辆借予无驾驶证人员驾驶,开车时不打手机、看信息。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
5、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6、自觉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自觉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要求的各种安全措施,不抱侥幸心理。
7、支持公司质安部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工作,积极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自己不安全行为的批评和建议并及时改正。不抱抵触心理、不打击、报复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为的人员。
8、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9、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0、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和谐的安全生产氛围,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安全价值观。
安全负责保证书 篇六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2、项目负责人:证号:联系电话:
3、总监理工程师:证号: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五、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六、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七、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十、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十一、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二、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十三、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十四、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围栏作业,门前三包,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十六、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十七、施工单位在安装塔式起重机械前应先备案后安装,自验合格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十九、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二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二十一、对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我们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合格。并力争创市级、省级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证书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监站备案,一份留施工现场项目部,一份留建设单位,一份留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盖章)现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