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汉斯立克的“音乐的情感表现”【精简3篇】
探析汉斯立克的“音乐的情感表现” 篇一
汉斯立克(Hanslick)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位著名音乐批评家和音乐学家,他的著作《音乐的情感表现》被誉为音乐美学的经典之作。本文将探析汉斯立克对于音乐情感表现的观点,并分析其在当代音乐中的意义。
在《音乐的情感表现》一书中,汉斯立克提出了“绝对音乐”的概念,即音乐可以独立于任何具体的情感内容存在。他认为音乐的美在于它自身的形式和结构,而非它所表达的情感。他强调音乐的抽象性和普遍性,认为音乐是一种纯粹的艺术形式,不需要依附于其他形式或具体情感。
汉斯立克认为,音乐通过其独特的音色、旋律、和声和节奏等元素来表现情感。他认为音乐的情感表现是通过这些元素的组合和变化来实现的,而非通过具体的情感内容来传达。他强调音乐的形式感和结构感对情感表现的重要性,认为音乐的美在于其内在的和谐和逻辑。
汉斯立克的观点在当时引起了广泛争议。一些人认为他过于理性和抽象,忽视了音乐表达情感的能力。然而,汉斯立克的观点也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他们认为音乐是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不需要依附于其他具体情感,而是通过其自身的形式和结构来表达情感。
在当代音乐中,汉斯立克的观点依然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音乐的发展和多样化,人们对音乐情感表现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汉斯立克的观点提醒我们要重视音乐的内在结构和形式,而非仅仅追求情感表达的直接性。他的观点对于我们理解和欣赏当代音乐的美学意义具有启示性。
总之,汉斯立克的《音乐的情感表现》是一部重要的音乐美学著作,他在其中提出的“绝对音乐”概念和对音乐情感表现的探讨,对于我们理解和欣赏音乐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在当代音乐中,汉斯立克的观点依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提醒我们要重视音乐的内在结构和形式,而非仅仅追求情感表达的直接性。通过深入研究汉斯立克的观点,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欣赏音乐的美。
探析汉斯立克的“音乐的情感表现” 篇二
汉斯立克(Hanslick)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位著名音乐批评家和音乐学家,他的著作《音乐的情感表现》被誉为音乐美学的经典之作。本文将继续探析汉斯立克对于音乐情感表现的观点,并探讨其对于当代音乐的影响。
汉斯立克在《音乐的情感表现》一书中强调音乐的抽象性和普遍性。他认为音乐可以独立于任何具体的情感内容存在,而其美在于其自身的形式和结构。他提出了“绝对音乐”的概念,即音乐不需要依附于其他形式或具体情感,而是通过其自身的元素和组合来表现情感。
汉斯立克的观点在当时引起了广泛争议。一些人认为他过于理性和抽象,忽视了音乐表达情感的能力。然而,汉斯立克的观点也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持。他们认为音乐是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不需要依附于其他具体情感,而是通过其自身的形式和结构来表达情感。
在当代音乐中,汉斯立克的观点依然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音乐的发展和多样化,人们对音乐情感表现的要求也在不断变化。汉斯立克的观点提醒我们要重视音乐的内在结构和形式,而非仅仅追求情感表达的直接性。他的观点对于我们理解和欣赏当代音乐的美学意义具有启示性。
同时,汉斯立克的观点也为当代音乐的创作提供了一种思路。在创作中,音乐家可以更加注重音乐的内在结构和形式,通过精心的音色、旋律、和声和节奏等元素的组合和变化,来表达情感。这种创作方式可以使音乐更加丰富多样,并带给听众更多的思考空间。
总之,汉斯立克的《音乐的情感表现》对于我们理解和欣赏音乐具有重要的意义。他的观点提醒我们要重视音乐的内在结构和形式,而非仅仅追求情感表达的直接性。在当代音乐中,汉斯立克的观点依然具有重要的影响,它为音乐的创作和欣赏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通过深入研究和理解汉斯立克的观点,我们能够更好地欣赏和理解音乐的美。
探析汉斯立克的“音乐的情感表现” 篇三
探析汉斯立克的“音乐的情感表现”
摘要: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1854年初版)是近代资产阶级唯心主义音乐美学的代表性著作之一。这篇著作在当时即受到资产阶级音乐界和哲学界许多人的重视,并引起了不断的争论。一直到现在,他的观点,在西方资产阶级音乐思想中还有相当大的影响。音乐美学本身是一个复杂的学科,在这领域里,有着各种疑难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和解决。我们在这里仅就汉斯立克的“音乐的情感的表现”这一问题进行剖析。关键词: 汉斯立克;音乐美学;自律论美学;音乐情感表现
一、概述
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一向被认为是西方近代自律论美学的最早的、最极端的代表。为了更好的剖析他的某些观点就必须从涉及音乐本质问题的自律论、他律论概念谈起。音乐美学中的他律论、自律论概念,是由德国音乐学家费利克思·卡茨(Felix gatz)于1929年在自己编写的《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一书中第一次使用的。他律论美学认为:制约着音乐的法则和规律是来自音乐之外的,也就是说,音乐是受某种外在规律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音乐是他律的。这是因为音乐本身体现着某种外在于音乐的客观实在,即是说,音乐总是标志着纯粹音响现象之外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主要是人类感情,这就是音乐的内容。正是这个内容的性质决定着音乐作品的音响结构、整体发展,决定着音乐的“形式”。同他律论美学相反,自律论美学则认为:制约着音乐的法则和规律不是来自音乐之外,而是在音乐自身当中;音乐的本质只能在音响结构自身中去理解,只能从音乐的自身去把握音乐。音乐是一种完全不取决、不依赖于音乐之外的现象的艺术。它的内容不是外来的,不是独立存在于音乐之外的什么东西。它既不是情感,也不是某种语言、映象、比喻、象征、符号。音乐的内容只能是音乐自身。音乐除了它自身之外什么也不表达,什么也不意味。因此,音乐完全是自律的。自律论美学否认音乐中内容和形式的二元性,认为这二者是同一的,音响结构就是一切。
二、基本观点
作为自律论美学观点的捍卫者,汉斯立克坚决反对把情感的表现看做是音乐的.内容。他认为情感的表现,这完全不是音乐的职能。音乐从根本上说是无法表现情感的。音乐情感的明确性是与具体的想象和概念分不开的,而后者不属于音乐造形范围之内。音乐既然不能重现概念,因而也不能表达情感,那么音乐表达的究竟是什么呢?汉斯立克认为:有一类观念可以用音乐的固有方式充分表现出来。那就是一切与接受音乐的器官有关的,听觉可觉察到的那些力量、运动和比例方面的变化,即增长和消逝、急行和迟疑、错综复杂和单纯前进等一类观念。音乐所能表现的这种纯音乐性的“观念”实际上不过是乐音进行的各种不同形式,汉斯立克认为这就是音乐的内容。“乐曲的内容除了听到的乐音形式之外,别无其他东西;因为音乐不仅是通过乐音来说话,它说的也仅仅是一些乐音而已”。对此汉斯立克为音乐的内容下了一个自律论美学的经典性的意义:“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的运动形式”。在汉斯立克的观念中音乐的内容和形式是同一个东西。
二、它的历史价值
汉斯立克的上述观点存在着合理成分,有利于将音乐作品本身所包含的、客观的思想感情内容和欣赏者们感受音乐时产生的种种主观想象加以区分。汉斯立克大胆的克服了长期以来占统治地位的浪漫主义音乐美学的缺欠:即在强调音乐同各门艺术之间的互相沟通、渗透、融合的同时,忽略了音乐作为一门独立艺术的一系列特殊性质。汉斯立克从音乐区别于其他艺术的特殊性质这个角度提出问题并以此作为基点探讨音乐的本质这对音乐美学研究在方法论上不能部说是一个重要的突破。没有这一步音乐美学就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科学领域真正确立下来。在探讨音乐的内容与形式的问题上,汉斯立克的观点存在着一定的积极意义,作为同属艺术门类的音乐存在其自身的特殊性,形式因素的相对独立性在音乐中比在其他艺术中要强烈得多。音乐中的形式因素作为一种表现手段,它的可变性和变化的速度比文学、诗歌大得多。人们在欣赏莎士比亚的戏剧时,在形式因素方面不会感到很大的隔阂和困难,然而在欣赏同一时期的英国音乐时,在形式因素方面就会感到同今天的音乐有很大的距离。一部音乐史比起一部文学史,其中总是包含着更多的涉及形式、风格的复杂变革的部分,其道理也正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