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精选3篇】
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民众对于政府工作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也逐渐增强。为了更好地倾听民声、解决民生问题,民政局制定了一套领导接访实施方案。这一方案旨在加强民政局与民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确保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同时也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首先,该方案明确了接访的时间和地点。民政局领导每周将安排固定的接访时间,以确保民众有足够的机会与领导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同时,接访地点也将选取在民政局内的专门接访室,为民众提供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以便他们畅所欲言。
其次,方案规定了接访的程序和流程。民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亲自前往民政局提出接访申请。申请通过后,民政局将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和问题类型安排相应的领导进行接访。接访时,领导将认真听取民众的诉求,记录问题的详细情况,并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的解释和指导。如果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处理,民政局将及时回复民众并跟进处理进展。
第三,方案明确了接访的原则和要求。民政局领导在接访中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接访过程中,领导应保持耐心、真诚和尊重,积极倾听民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回应民众的关切和诉求。同时,领导还应做好记录和汇总工作,及时将接访情况报告给上级领导,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
最后,方案还规定了接访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民政局将建立健全接访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接访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通过监督和评估,民政局将不断提高接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民众服务。
总之,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民政局进一步加强了与民众的联系与沟通,为民众提供了一个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这一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同时,也将为政府的工作提供更多的参考和依据,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 篇三
民政局领导接访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维护和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保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信访工作规定,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民政信访工作指导原则: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
二、组织领导
民政局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协副主席、民政局局长高传海任组长,党组书记郝伟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副局长薛文涛负责信访工作。
三、任务目标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分级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做到“有访必接、逐级消化”,杜绝越级或群体上访现象发生,切实把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好。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保护民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政局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
四、实施步骤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民政局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具体接访负责人,按值班表接访。
接访地点:县民政局二楼信访接待室。
接访形式:
采取正常接访和预约接访两种形式。按照接访领导、时间、地点、程序四公开的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公布的时间、地点准时接待来访群众。接访时,相关股室负责人陪同接访,或经主要负责人同意邀请其他股室的负责人参与接访。接访负责人因开会、出差等原因不能到场接访的,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接访负责人应安排有关股室负责人代岗接访或调整接访日期。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当场答复解决,需其他股室答复的,应通知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到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应填写《县民政局来访接待登记表》,经局信访室登记,局主要负责人签批后,交有关股室或工作片办理,根据调查结果,会同相关业务股室拿出处理意见,书面回复来访人,最后把办理结果交局信访室存档;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不涉及民政职责范围的,要当场建议来访人到相关部门咨询和反映。五、工作纪律
接访人要做到信访接待有热心、听取诉求有耐心,解释疏导要贴心,解决问题有诚心,努力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值班接访人是接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信访接待严禁推诿扯皮,转移或上交矛盾,对走过场、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