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选3篇)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一
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日益增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进行综合治理成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江苏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也面临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挑战。因此,江苏省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该实施方案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江苏省将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注册、许可和备案管理。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江苏省还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测和预警,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第二个任务是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体系。江苏省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管理,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和包装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标识明确、包装完好。此外,江苏省还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管理,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储存标准和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性。
第三个任务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江苏省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和应对能力的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建立起一支专业化、高效率的应急救援队伍。此外,江苏省还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加强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江苏省将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同时,江苏省的做法也为其他省份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推动了全国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二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是现代工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江苏省制定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以及加强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
实施方案的重点之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江苏省将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注册、许可和备案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来源可追溯,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同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另一个重点是完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体系。江苏省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和包装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的标识明确、包装完好,减少事故的发生可能性。此外,江苏省还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管理,建立科学的储存标准和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安全。
最后一个重点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江苏省将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和应对能力的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通过建立专业化、高效率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此外,江苏省还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建立科学、规范的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为事故的善后工作提供支持。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加强监管、完善管理体系,以及加强事故的应急管理能力,江苏省有效预防和控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同时,江苏省的做法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推动了全国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三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出炉了,大家对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有疑问的话请阅读下文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实际,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地方法规标准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管控,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基本完成,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机制基本建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得到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全面落实“减化”要求,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淘汰力度。规范化工园区管理,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到2020年,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达50%以上。
二、治理任务
进一步明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排查整
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机场和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淘汰关闭工艺技术落后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三、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省相关部门组成的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省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省级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县级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2017年1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1月)。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集中整治,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市、县(市、区)、省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总结经验成果,2019年11月20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省安委办,由省安委办汇总后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二)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五)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六)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七)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