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通用3篇)
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高考作为选拔高中毕业生升入大学的重要手段,也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近期,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出台,引起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关注。本文将从减负、多元评价、公平公正等方面,对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进行分析和评价。
首先,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在减负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方案提出,取消高考加分项目、优化考试科目设置、推行分科考试等措施。这些改革举措有助于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和发展机会。取消加分项目可以避免学生在课外活动上盲目追求分数,减少了学生的学习压力。同时,分科考试的推行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和发展潜力。
其次,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在评价方面注重多元化。方案提出,除了传统的笔试科目外,还将引入面试、实践操作等评价方式。这样的改革举措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避免了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面试和实践操作评价方式可以更好地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更贴近实际能力的要求。这样的评价方式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发展,也更能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和潜力。
最后,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在公平公正方面也做出了努力。方案提出,改革招生录取方式,引入综合素质评价,减少高考分数的权重。这样的改革举措有助于避免高分独揽的现象,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到高考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引入也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减少了单纯依靠高考分数来判断学生的不足之处。这样的改革举措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在减负、多元评价、公平公正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这些改革举措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和发展潜力。同时,也有利于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和发展机会。相信在这样的改革下,黑龙江省的高考制度将更加公平公正,为广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机遇。
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 篇二
近期,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公布,这是一项旨在推动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本文将从减负、素质教育、多元评价等方面,对该方案进行分析和评价。
首先,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在减负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取消高考加分项目、优化考试科目设置、推行分科考试等措施旨在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过去,高考加分项目使得学生们为了追求分数而忽视了课外活动和兴趣发展,这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是不利的。而取消加分项目,有助于学生们更加全面地发展自己的特长和兴趣爱好。此外,分科考试的引入也为学生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发展自己的潜力和特长。
其次,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注重素质教育。方案提出引入面试、实践操作等评价方式,这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高考不再仅仅是对学生记忆能力的考核,而是更加注重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这样的改革举措有利于学生们培养综合素质,提高他们的实际能力和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学校更好地发现和培养学生的特长和潜力,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
最后,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在多元评价方面取得了突破。方案提出综合素质评价的引入,减少高考分数的权重。这有助于避免高分独揽的现象,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到高考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引入也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减少了单纯依靠高考分数来判断学生的不足之处。这样的改革举措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综上所述,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在减负、素质教育、多元评价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这些改革举措有助于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和发展潜力。同时,也有利于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和发展机会。相信在这样的改革下,黑龙江省的高考制度将更加公平公正,为广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机遇。
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 篇三
黑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
随着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日前公布,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出炉。这些省份包括天津、北京、青海、上海、江苏、浙江、海南、西藏、宁夏、广西、广东、甘肃、黑龙江、辽宁、贵州、河北、山东、湖南、四川、江西、吉林、山西、重庆和湖北。
今次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的湖北,进一步明确将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其中,2015年起,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取消部分省属院校招收当地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和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
针对高考加分政策,2014年底,教育部等五部门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根据意见,从2015年1月1日起,各省(区、市)取消“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科技竞赛获奖者”等全国性加分项目。同时,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
这份意见出台之后,高考加分项目迎来“大瘦身”。已经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省份中,大多数省份都提出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一些省份在方案中重申落实教育部等部门的上述规定。
多地调整少数民族加分项目
具体来看,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4个省份中,一些省份针对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江苏提出,自2016年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此前,江苏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
可加3分投档。北京则提出,从2017年高考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同样,黑龙江也调整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根据方案,黑龙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不含八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作为地方性加分项目过渡3年,2018年取消。
在国家层面提出“瘦身”高考加分之后,各地也纷纷跟进,压缩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根据媒体去年8月的报道,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等13个省份已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多地要求完善高考加分的监督和公示
上述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要求,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等。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在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4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明确,将严格高考加分的相关管理。
例如:
青海的改革方案提出,提前公示取消和调整的加分项目或者分值,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强化监督管理。
广东的方案中也提出,进一步完善考试加分管理机制,加强对考试加分政策执行过程的管理,严格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和认定程序,加大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开公示和社会监督力度。
在日前刚刚公布改革方案的湖北,湖北提出,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要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河北的方案提出,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实行省、市、县、学校四级公示制度。
3省份(黑龙江在内)公布高考改革方案 多地探索合并录取批次
考试——“6选3”模式成主流
5月17日,《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公布。根据此方案,重庆从2018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考试不分文理科。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普通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自主选择确定。
自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各地先后出台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天津、北京、青海、上海、江苏、浙江、海南、西藏、宁夏、广西、广东、甘肃、黑龙江、辽宁、贵州、河北、山东、湖南、贵州、江西、吉林、山西、重庆等23个省区市的高考改革方案出炉。
上述23个省区市均在改革方案中明确将推行“3+3”模式,除语数外之外,3门选考科目中,“6选3”模式成主流,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
浙江:采取“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
西藏:从2021年起,西藏的统一高考科目分两类:执行A类课程计划的考生,统一高考科目为汉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4门,汉语文和藏语文各按50%计入总分,以语文科目成绩呈现;执行B类课程计划的考生,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
考题——外语“一年两考”被普遍推行
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3个省区市中,绝大多数省份明确英语一年两考。
重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江苏:英语听力和口语将一年两考,笔试是否会一年两考则还在商议当中。
此外,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今年高考,除了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外,全国其他26个省市区选择统一命题。
录取——多地探索合并录取批次
在录取方面,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重庆:从2016年开始,将合并本科二、三本和专科一、二段两个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包括河北、江西、辽宁、贵州、北京等在内的多省区市:将本科第二批次与本科第三批次合并为本科第二批次进行招生录取。
上海:将合并录取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2016年起开始施行。
海南:将合并录取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2017年施行。此外,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
对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今后不光本科第二批、第三批要进行合并,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也该进行合并,“把大学人为分等级本身就有问题。把学校划分等级,实际上,就是把人划分等级”。
储朝晖认为,目前的高考改革中,完全取消录取批次主要困难还在观念上,受到来自学校利益的牵绊,但从教育发展的大趋势来看,应该完全取消录取批次,让学校和学生有更大的双向选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