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精彩3篇】
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篇一
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提高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良好的党风廉政形象,区检察院制定了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本次活动的目标是增强全院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推动全院廉洁自律机制的落实,促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活动内容
1.开展廉政教育培训
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提高他们的反腐倡廉意识和法律法规素养。
2.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通过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活动,推动廉洁文化在全院的深入开展,增强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3.加强监督检查
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组,对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廉洁自律机制的有效执行。
4.加强宣传报道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渠道,及时宣传报道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事迹和典型案例,营造全院干部廉洁自律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方案
1.制定活动计划
明确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组织活动筹备
成立活动筹备小组,负责具体的活动组织工作,包括会议安排、培训材料准备、宣传材料设计等。
3.开展廉政教育培训
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廉政教育培训,组织全院干部参加培训班,并制定培训计划和教材。
4.组织廉洁文化宣传活动
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组织廉洁文化知识竞赛、廉洁演讲比赛等,提高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5.设立监督检查组
成立监督检查组,定期对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廉洁自律机制的落实。
6.加强宣传报道
组织新闻媒体对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制作宣传栏和宣传册,加强廉洁自律的宣传力度。
通过本次活动,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全院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推动全院廉洁自律机制的落实,促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为区域的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篇二
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提高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区检察院制定了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以推动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本次活动的目标是增强全院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推动全院廉洁自律机制的落实,促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
活动内容包括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报道等。
在廉政教育培训方面,区检察院将组织专题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提高他们的反腐倡廉意识和法律法规素养。
在廉洁文化建设方面,区检察院将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活动,推动廉洁文化在全院的深入开展,增强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在监督检查方面,区检察院将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组,对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廉洁自律机制的有效执行。
在宣传报道方面,区检察院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等渠道,及时宣传报道全院干部的廉洁自律事迹和典型案例,营造全院干部廉洁自律的浓厚氛围。
为了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区检察院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计划、活动筹备、廉政教育培训、廉洁文化宣传活动、监督检查、宣传报道等。
通过本次活动,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全院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推动全院廉洁自律机制的落实,促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为区域的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篇三
区检察院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成果,推进开展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和纪委的要求,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现制定我院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暨检务督察工作会议和市、区纪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落实进一步树立和强化制度防腐理念,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学习教育为基础,以贯彻落实党纪条规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为重点,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为目标,以开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为手段,以强化监督检查为保障,切实加大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防范功能和保障功能,为构建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八项工程”、服务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要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学习教育作为抓好制度执行的基础和前提,认真抓好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的党纪条规,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和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黑龙江省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重点的党内监督制度规定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检察干警的法纪意识、廉政意识和制度执行意识,同时要进一步掌握熟记各项检察人员纪律禁令,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局域网络《规章制度》和《学习园地》平台,加强制度学习教育活动的载体创新,深化分层分岗教育,通过组织培训、知识竞赛、网上答题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学习教育实效,努力营造制度执行的良好氛围。
(二)对反腐倡廉重要制度执行效果进行评估。要把重点制度执行效果评估作为促进制度落实的重要措施,通过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广大干警了解知晓反腐倡廉制度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及效果、制度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等进行系统评价,认真总结制度执行的经验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对策和完善措施。要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抓好制度本身和执行措施的完善,对成熟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转化为法规制度。
(三)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水平。要把健全完善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作为开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着力点,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向工作流程、工作机制转化,体现为工作绩效的提升,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通过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推进制度向工作流程转化,将制度执行融入工作环节和工作程序设定之中,确保各项制度的扎实落实执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向工作机制转化,加强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规范和制约,完善权力运行程序和规则,强化制度执行的机制保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化建设,注重信息化技术在制度建设中的应用,努力探索建立网上权利运行监督机制,把制度规定固化到计算机工作流程中,不受人为因素干扰,努力取得“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综合效果。
(四)着力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把加强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制度落实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工作质量。要以实现权力廉洁、公正、规范、高效行使为目标,突出抓好对权力运行的高风险部门、岗位和环节的重点防控。按照“岗位定措施、部门定流程、单位定制度”的基本要求,从加强教育、明晰职责、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明确落实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和权力运行制衡机制,形成提高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执行力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五)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问责。纪检监察人员要把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开展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电子监察、跟踪监督、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分析检查制度执行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情况,切实解决执行标准不高、执行力度不大、执行措施不力、执行能力不强等问题。按照今年省、市检察院开展督察活动的《具体安排意见》,积极开展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督察,并建立健全督察建设落实和督察成果运用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要把执法办案部门和负责管理人、财、物的部门作为监督的重点部位。不断加大激励和问责力度,对执行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漠视制度、恶意违反制度以及制度执行不力的, 要实施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方法步骤
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研部署阶段(4月初前)。要按照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制度执行情况分析,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制度执行年”活动工作方案,提出抓好制度执行的推进措施。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上级文件、方案要求,真正从思想上统一认识,提高对活动重要性的理解,形成全院一盘棋。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11月末)。围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任务,集中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学习教育,增强广大干警遵守制度的自觉性;通过对本院开展反腐倡廉重要制度执行效果评估,做好我院和各部门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制度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制度科学准确、规范可行;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各级责任制落实和纪检部门的职责发挥,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问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交流提高阶段(9月下旬)。我院和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分析归纳制度执行情况的经验成绩,反思不足,总结经验,并上报市检察院,使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研讨交流和总结推广,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创新发展。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初至12月未)。通过对“制度执行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巩固加强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落实。上级检察院将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办案安全、“小金库”等规范权力运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具体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基层院党政组织是执行反腐倡制度的责任主体,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为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文瀚任组长,政工科长魏庆麟任副
组长,政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制度执行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具体负责活动的情况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二是要搞好活动设计和工作指导。各级领导和各科、局、室要围绕抓好制度执行搞好活动的整体规划设计,努力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细化活动内容,围绕“制度执行年”活动的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完善加强制度学习教育、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开展制度执行效果评估等项工作的办法措施,保证活动取得扎实效果。通过健全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考核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把“制度执行年”活动成果转化为制度。并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年”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