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局节能创新实施方案(经典3篇)
机关事务局节能创新实施方案 篇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能源消耗问题日益凸显,节能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机关事务局作为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节能工作。为此,我们制定了一套创新的节能实施方案,旨在提高机关事务局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首先,我们将进行能源消耗的全面调查和评估。通过对机关事务局各个部门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我们可以确定能源消耗较大的重点领域,为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提供依据。同时,通过评估能源消耗的经济成本,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其次,我们将制定具体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根据能源调查和评估的结果,我们将为机关事务局制定明确的节能目标,例如在一定时间内降低能源消耗百分比。同时,我们将通过设定细化的指标来监测和评估节能工作的进展,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第三,我们将引进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通过与相关专业机构和企业合作,我们将了解和引进最新的节能技术和设备,例如智能照明系统、高效节能空调设备等。这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将极大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而实现节能的目标。
第四,我们将加强能源管理和监测。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能源管理岗位,负责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管理工作。通过定期的能源消耗统计和分析,我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瓶颈,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保证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我们将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组织节能宣传活动和举办专题培训班,我们将提高机关事务局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能力。只有广泛宣传节能的重要性,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才能够形成全员参与的节能氛围,使节能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机关事务局节能创新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仅是为了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能源费用,更是为了推动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我们相信,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创新的节能措施,机关事务局将成为节能的先行者,为全社会树立榜样,推动节能工作的广泛开展。
机关事务局节能创新实施方案 篇二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重,节能成为了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机关事务局,我们必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节能工作。为此,我们制定了一套创新的节能实施方案,旨在提高机关事务局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首先,我们将加强能源管理和监测。通过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能源管理岗位,我们将实时监测和管理机关事务局的能源消耗情况。通过定期的能源消耗统计和分析,我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瓶颈,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保证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我们将进行能源消耗的全面调查和评估。通过对机关事务局各个部门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详细了解,我们可以确定能源消耗较大的重点领域,为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提供依据。同时,通过评估能源消耗的经济成本,我们可以清晰地认识到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三,我们将制定具体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根据能源调查和评估的结果,我们将为机关事务局制定明确的节能目标,例如在一定时间内降低能源消耗百分比。同时,我们将通过设定细化的指标来监测和评估节能工作的进展,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第四,我们将引进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通过与相关专业机构和企业合作,我们将了解和引进最新的节能技术和设备,例如智能照明系统、高效节能空调设备等。这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将极大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而实现节能的目标。
第五,我们将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组织节能宣传活动和举办专题培训班,我们将提高机关事务局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能力。只有广泛宣传节能的重要性,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才能够形成全员参与的节能氛围,使节能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机关事务局节能创新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仅是为了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能源费用,更是为了推动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我们相信,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创新的节能措施,机关事务局将成为节能的先行者,为全社会树立榜样,推动节能工作的广泛开展。
机关事务局节能创新实施方案 篇三
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提升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能源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根据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年 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渝机管发〔〕449号)精神,定于6月11日至17日举办年 自治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作表率”
二、活动范围
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根据 市市级机关事务局安排,6月14日定为“低碳体验日”。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倡导低碳出行,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或拼车出行。
(二)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
组织开展主题为“抵制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专项活动,各相关单位要向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发出倡议,要求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带头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及洗漱用品。
(三)开展废旧灯管、电池回收活动
广泛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普及废旧灯管、电池回收处理的相关知识,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回收处理
活动,倡导公共机构把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四)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成果
充分总结“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紧紧围绕“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重点工作,通过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和专题网页、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五)组织开展宣传培训
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本单位的节能实施方案。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倡导绿色办公理念、低碳生活方式,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从更换节能型灯具、避免办公设备长时间待机、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设置温度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节约办公用纸等细节入手,逐步培养广大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
教育、卫生系统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利用宣传覆盖面广的优势,印发节能宣传单,开展节能征文、节能演讲活动。学校、医院要组织师生和医护人员开展“节能标兵、节能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和大型节能签名仪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低碳体验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公共机构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3号)和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用电保民生的通知》(渝办发〔〕133号)精神,把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教育、卫生系统主管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节能周活动,严格按照活动周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并开展活动,使节能落到实处。
(二)把握重点,深入宣传
各级公共机构要采取印发宣传画、宣传手册、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和开展知识竞赛、节能培训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倡导节能低碳的工作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为宣传重点,广泛宣传我国能源短缺现状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单位、各部门对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认真总结,于6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及活动图片资料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节能管理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汇总送审后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