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通用3篇】
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成为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为了确保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本文将阐述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首先,考核指标的确定是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的关键。考核指标应包括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情况、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城市环境的整洁程度等方面。具体指标可以包括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日常巡查频次、责任主体的整改率、城市环境的整治成效等。通过合理的考核指标,可以科学地评估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实施情况。
其次,考核周期的确定也是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周期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一般可以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个阶段。季度考核主要用来评估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日常运行情况,年度考核则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通过合理的考核周期,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再次,考核结果的运用也是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应及时向相关责任主体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责任主体,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责任主体,应给予批评和惩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通过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可以推动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最后,考核机制的监督与评估也是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的重要环节。考核机制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监督与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主体,以便他们改进工作。通过有效的监督与评估,可以确保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综上所述,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应包括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周期的确定、考核结果的运用以及考核机制的监督与评估。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才能推动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有效实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城市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和完善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篇二
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是一种有效的城市管理方式,可以提高城市环境的整洁度和居民生活质量。为了确保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实施方案。本文将介绍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
首先,考核指标的确定是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第一步。考核指标应包括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情况、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城市环境的整洁程度等方面。具体指标可以包括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日常巡查频次、责任主体的整改率、城市环境的整治成效等。通过合理的考核指标,可以科学地评估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实施情况。
其次,考核周期的确定是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第二步。考核周期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一般可以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个阶段。季度考核主要用来评估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日常运行情况,年度考核则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通过合理的考核周期,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再次,考核结果的运用是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第三步。考核结果应及时向相关责任主体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责任主体,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责任主体,应给予批评和惩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通过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可以推动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最后,考核机制的监督与评估是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的最后一步。考核机制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监督与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主体,以便他们改进工作。通过有效的监督与评估,可以确保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综上所述,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应包括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周期的确定、考核结果的运用以及考核机制的监督与评估。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才能推动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有效实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城市管理部门应积极探索和完善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 篇三
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考核实施方案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全民卫生意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 区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我区城市规划区内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村居和集贸市场、建筑施工现场、停车场、车站的管理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均在考评范围。
第三条 “门前五包”考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落实绩效、层层兑现奖惩”的原则。
第四条 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协调与实施。规划区内乡镇政府、区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和大华山风景名胜区要成立考评小组,负责组织辖区内“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第二章 考评目标要求及办法
第五条
(一)区直各单位、规划区内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大华山风景名胜区要严格执行《 区城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门前五包”工作标准、奖罚制度以及实施方案、工作措施,达到“门前五包”要求。
(二)各责任单位须将“门前五包”工作内容落实到责任人,不留管理空白和死角,并将“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规定宣传到位。
第六条 实行分级考评制,“门前五包”的日常考评以属地考评为主,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一级查一级,层层相互反馈,建立月评、季通报、年终总结制度。
(一)规划区内乡镇政府、区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大华山风景名胜区的考评机构对辖区内“门前五包”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或专项抽查,并结合责任单位考核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会同建设、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区直各单位和规划区内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大华山风景名胜区“门前五包”工作进行检查、抽查、考评。
第三章 考评内容与评价标准
第七条 考评实行百分制, 分以上为优秀, 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内业考评( 分)
1、组织领导( 分):未成立考评小组、没有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扣 - 分。
2、方案措施( 分):没有具体实施方案、措施的扣 分。
3、制度标准( 分):没有工作制度、工作标准的扣 - 分;没有考核制度、考核标准的扣 - 分;考核结果没有存档的扣 - 分。
4、责任落实( 分):“门前五包”责任书签订率达不到 %或者建档率达不到 %扣 分;责任单位己将清扫业务委托给清扫单位,而没有与清扫单位签订保洁合同的扣 分;没有明文规定定时清扫(定时清扫是指责任单位在每天早晨 : 分之前,按规定对责任区全面清扫一次,或执行环卫部门清扫保洁要求及标准)的扣 分。
5、宣传工作( 分):责任单位人员对“门前五包”主要内容知晓率达不到 %以上的扣 - 分。
(二)现场考评( 分)
1、包环境卫生( 分):地面有污迹、痰迹、垃圾、杂物的每处扣. 分,扣满 分为止;有乱倒垃圾污水现象的扣 - 分;积水、积雪、冰凌未及时清除的扣 - 分;没有设置生活垃圾容器的扣 分;各类车辆修理点、饮食店及其它店铺门前地面不按时清洗的,视污染轻重扣 - 分;出入车辆带泥、渣、砂石及其它脏物污染街道,没有及时清扫的扣 - 分。
2、包美化绿化( 分):树木花草有缺株、枯死现象的扣 分;树木遭攀折的扣 分;草地遭践踏的扣 分;树木花草各绿化设施遭破坏的扣 分;绿地被擅自占用或种植农作物的扣 分;绿化带和树池内有垃圾、污物的扣 分。
3、包立面整
洁( 分):沿街建(构)筑物门面不整洁、玻璃体不明亮、门窗不洁净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门面招牌和建(构)筑物的夜景灯光不按要求设置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不按规定时间启闭灯光的扣 分;不及时粉刷、清洗建(构)筑物和“野广告”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4、包周边秩序( 分):有擅自迁移或破坏供水、排水、供热、垃圾箱及照明设施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擅自挖掘、毁坏人行道扣 - 分;不能确保路口广告护栏等设施完好的扣 - 分;责任区内乱停车辆、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设广告牌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
5、包整体效果( 分): 责任区域内市容市貌总体效果没有达到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安静化、程序化、便民化、文明化的,视情节轻重扣 - 分。
第八条 每次考评结果由被考评单位责任人签字认可后存档。
第九条 建立社会公众考评制度。每年要开展两次以上社会问卷调查活动,征求意见结果纳入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