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个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精简3篇)
第三十三个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 篇一
教师节是每年的9月10日,是全国范围内瞩目的节日之一。为了表彰和鼓励优秀的教师,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我校制定了第三十三个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
一、表彰对象
本次表彰对象为我校全体教师,包括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特教教师等。
二、表彰内容
1. 教学成果: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包括教学效果显著、学生成绩优异等方面的表现。
2. 教育教研:对在教育教研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包括教学方法创新、教研成果丰硕等方面的表现。
3. 师德师风: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包括遵守职业道德、师生关系和谐等方面的表现。
4. 突出贡献:对在学校发展和社会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包括担任重要职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三、表彰方式
1. 表彰大会:在教师节期间,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对获奖教师进行公开颁奖,并发表表彰讲话。
2. 表彰证书:为获奖教师颁发表彰证书,以资鼓励和嘉奖。
3. 表彰奖金:对获奖教师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以激励其继续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四、评选程序
1. 提名阶段:学校领导、教研组长、班主任等向表彰委员会提名候选人。
2. 评选阶段:表彰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从中选出获奖教师。
3.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师生及家长的监督和意见。
4. 颁奖阶段:在教师节期间,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教师进行颁奖。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教师节表彰工作,旨在激励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增强他们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同时,也为学校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氛围,促进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表彰工作方案,能够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为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十三个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 篇二
教师节是每年的9月10日,是全国范围内瞩目的节日之一。为了表彰和激励优秀的教师,提升全体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我校特制定了第三十三个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
一、表彰对象
本次表彰对象为我校全体教师,包括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特教教师等。
二、表彰内容
1. 教学成果:对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包括教学效果显著、学生成绩优异等方面的表现。
2. 教育教研:对在教育教研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包括教学方法创新、教研成果丰硕等方面的表现。
3. 师德师风:对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包括遵守职业道德、师生关系和谐等方面的表现。
4. 突出贡献:对在学校发展和社会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包括担任重要职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三、表彰方式
1. 表彰大会:在教师节期间,举行庄重隆重的表彰大会,对获奖教师进行公开颁奖,并发表表彰讲话。
2. 表彰证书:为获奖教师颁发表彰证书,以资鼓励和嘉奖。
3. 表彰奖金:对获奖教师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以激励其继续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四、评选程序
1. 提名阶段:学校领导、教研组长、班主任等向表彰委员会提名候选人。
2. 评选阶段:表彰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从中选出获奖教师。
3.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师生及家长的监督和意见。
4. 颁奖阶段:在教师节期间,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教师进行颁奖。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教师节表彰工作,旨在激励全体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增强他们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同时,也为学校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奋进的氛围,促进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表彰工作方案,能够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为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十三个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激励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师资队伍,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第三十三个教师节期间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型与评选范围
1.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各100名,优秀教师200名 (分解指标见附件1)。评选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含民办学校)。
2.优秀校长50名(含民办学校)。由各乡镇(开发区)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推荐人选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㈠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严于自律。
2.工作实绩。努力学习新知识,不断提升教学艺术与育人水平,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表现突出。
3.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
岗敬业,工作勤奋,深受师生好评。4.参选对象。在岗教师,工作量饱满,2017年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20XX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实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勇于创新,教育教学与教科研成绩突出。
3.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任劳任怨,勤于钻研,深受师生爱戴。
4.参选对象。在岗教师,工作量饱满,2017年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20XX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㈢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实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为人师表,事迹突出,教学质量高,成绩显著。
3.班级管理。注重道德修养,廉洁从教,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做学生表率。转化“学困生”,关爱“留守生”。所带班级的教育教学成效明显,班风正、学风浓,班级管理无安全事故,无重大违纪事件发生。
4.参选对象。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两年及以上。2017年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20XX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四)优秀校长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严于自律。
2.工作实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师生,潜心钻研,教育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管理成绩突出。
3.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深受师生好评。
4.参选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按规定承担相应的工作量,2017年师德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20XX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评选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规范操作,严格把关。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等额推荐、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
2.评选推荐工作要公正、公平、公开,推荐人选须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3.评选推荐与师德师风相结合,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不得推荐有违反师德行为的人选。评选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
4.各学校要按时将相关材料于2017年8月21日前报送到教育局人事股(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对不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取消其表彰资格。
报送材料为:
⑴《xx县教师节各类表彰推荐人选一览表》。
⑵《xx县师德标兵奖励审批表》、《xx县优秀教师奖励审批表》、《xx县优秀班主任奖励审批表》、《xx县优秀校长奖励审批表》一式一份。
⑶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一份。
⑷师德、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xx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