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通用3篇】
森林防火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篇一
随着森林资源的日益减少和森林火灾的不断增多,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作为防火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森林防火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防火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对森林防火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在审批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应该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批事项进行全程记录和监管,确保审批过程的透明化和规范化。此外,还应该加强对审批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工作水平和责任意识。
其次,我们应该加强对森林防火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监管。在审批过程中,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审批事项的进展和结果进行跟踪和监督。对于存在问题和风险的事项,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应该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和考核,激励他们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保证审批工作的公正和公平。
最后,我们应该加强对森林防火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管。在审批完成后,应该建立健全的事后监管机制,对审批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对于存在违规和失职行为的,应该及时进行追责和问责,确保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应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总之,加强森林防火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防火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加强对审批事项的监管,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审批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加强对审批事项的事中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加强对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的事后监管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森林防火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篇三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
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