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最新3篇】
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 篇一
近年来,安全问题频频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为了加强对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势在必行。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是一种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的评估和激励机制,可以促使各方加强安全工作,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首先,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可以明确责任主体。在现行的安全监管体系中,责任主体众多,涉及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监管机构等多个方面。然而,由于责任主体众多,责任的界定和划分常常模糊不清,导致责任推诿和失职现象屡见不鲜。通过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可以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范围,防止责任推诿的现象发生,促使各方积极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其次,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可以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需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以便对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估。这些指标和方法应该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公正性,能够真实反映责任主体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只有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才能确保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的有效运行,为责任主体提供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最后,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可以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在安全监管工作中,一方面需要对履职情况较好的责任主体进行激励,以鼓励其继续努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对履职情况不佳的责任主体进行惩戒,以促使其改进工作。通过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可以提高责任主体的责任感和执行力,推动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发展。
总之,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可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以及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只有通过建立这样的制度,才能促使各方加强安全工作,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我们应该重视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社会的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 篇二
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加强安全监管、预防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可以强化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的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可以明确责任主体。在现实中,由于安全责任主体众多,责任的划分和界定常常模糊不清,导致责任主体对安全工作的执行不到位,甚至出现责任推诿现象。通过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可以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范围,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防止责任主体间的责任推诿和失职现象发生,促使各方积极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其次,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可以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需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以便对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估。这些指标和方法应该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公正性,能够真实反映责任主体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只有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才能确保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的有效运行,为责任主体提供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最后,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可以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在安全监管工作中,一方面需要对履职情况较好的责任主体进行激励,以鼓励其继续努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对履职情况不佳的责任主体进行惩戒,以促使其改进工作。通过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可以提高责任主体的责任感和执行力,推动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发展。
综上所述,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可以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和评估方法,以及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通过这样的制度,可以加强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的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应该重视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社会的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安全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 篇三
为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面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国务院、省政府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意见》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与县政府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乡镇(街道)、部门。
二、考核内容
《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县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规定(试行)》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内容。
三、考核
工作程序(一)县政府根据市政府的要求,与乡镇(街道)、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县政府安委会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千分制考核。对各乡镇(街道)每季度一次考核,对各部门每半年一次考核。季度考核、半年考核按一定比例计入年终考核总得分。
(三)被考核单位必须制定各项工作措施,按质按量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指标,若单位有不涉及项,按缺项对待,计分方式为:
实得分
应得分
1、总分=×1000分
2、应得分=1000分—缺项分
四、奖惩
(一)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总得分在900分以上的,由县政府授予一等奖,奖励现金4000元;85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由县政府授予二等奖,奖励现金3000元,并对以上单位授予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四)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或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由县政府颁发“特别贡献奖”,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实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1、保证金按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数额缴纳。该保证金由县财政局、安监局管理,年初缴纳,年末兑现。
2、凡本年度安全生产不突破控制指标,安全工作考核得分900分以上的,按保证金50%的标准奖励;得分在85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按保证金40%的标准奖励;得分在800分以上849分以下的,按保证金30%的标准奖励。以上奖金的50%用于奖励党政主要负责人,其余50%用于奖励其他责任人。
3、得分在750分以上799分以下,每少得1分,扣保证金100元,直至将所交保证金扣完。
4、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或年终考核低于750分的,本年度缴纳的保证金将予以全部扣罚。扣罚的资金在县财政专户储存,作为安全生产发展基金专款专用。
(六)本辖区、行业系统、单位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突破县政府下达的其它安全控制指标;年终考核得分在750分以下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