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方案(最新6篇)
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方案 篇一
绩效考核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推动企业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绩效考核的效率和准确性,许多企业开始引入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本文将介绍一种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方案,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绩效考核。
首先,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应具备多项功能。系统应该能够自动汇总员工的工作数据,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指标,并能够根据这些数据生成绩效考核报表。此外,系统还应该能够设定绩效考核的评分标准,并能够根据评分标准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同时,系统还应该具备员工自评和上级评估的功能,以便全面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
其次,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应该具备数据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功能。绩效考核涉及到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工作数据,因此系统必须保证这些信息的安全性。系统应该具备严格的权限管理功能,只有授权人员才能够查看和修改相关数据。此外,系统还应该对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第三,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应该具备易用性和用户友好性。系统应该具备简洁明了的操作界面,使员工和管理人员能够方便地使用系统进行绩效考核。此外,系统还应该具备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理数据的能力,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应该具备灵活性和可定制性。不同企业的绩效考核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系统应该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企业的需求进行定制。系统可以提供一些基本的绩效考核模板和评分标准,同时也应该允许企业进行自定义设置,以满足不同的绩效考核要求。
综上所述,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方案应该具备多项功能,包括自动汇总工作数据、生成绩效考核报表、设定评分标准、员工自评和上级评估等。系统应该具备数据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功能,以及易用性和用户友好性。此外,系统还应该具备灵活性和可定制性,以满足不同企业的绩效考核要求。通过引入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企业可以提高绩效考核的效率和准确性,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发展。
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方案 篇二
绩效考核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推动企业整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绩效考核的效率和准确性,许多企业开始引入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本文将介绍一种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方案,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进行绩效考核。
首先,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应该具备自动汇总工作数据的功能。系统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对接,自动获取员工的工作数据,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指标。这样可以避免繁琐的手工统计工作,提高绩效考核的效率。
其次,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应该能够根据工作数据生成绩效考核报表。系统应该具备灵活的报表生成功能,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生成不同的报表。报表可以包括员工的绩效得分、绩效排名、绩效奖金等信息,以便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估和奖励分配。
第三,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应该具备设定评分标准的功能。系统可以提供一些基本的评分标准,同时也应该允许企业进行自定义设置。评分标准可以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多个方面的指标,以便全面评估员工的绩效。
第四,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应该具备员工自评和上级评估的功能。系统可以提供一个在线评估平台,员工可以在平台上进行自评,同时上级也可以在平台上对员工进行评估。这样可以全面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避免主观评价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综上所述,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方案应该具备自动汇总工作数据、生成绩效考核报表、设定评分标准、员工自评和上级评估等多项功能。通过引入绩效考核管理系统,企业可以提高绩效考核的效率和准确性,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推动企业的整体发展。
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方案 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员工队伍建设,健全科学分类考核评价机制,着力解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盈利性与公益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矛盾,使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自觉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点、优质高效的出行服务,把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09〕8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收入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潭国资〔20xx〕84号)文件要求,结合城市公交企业经营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要求及原则
本方案所指绩效考核与管理,是指根据市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公交公司的总体要求,通过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薪酬计发的依据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考核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服务水平的要求,依法考核公司负责人的经营业绩。
(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三)社会效益为主兼顾经济效益原则。公交企业属公共服务类企业,主要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为目标,同时兼顾企业经济效益。
二、考核对象和范围
指符合相关程序任命的公交企业负责人。
三、考核的组织
根据市委、政府的统一布置,由市国资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分项进行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和企业签定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后,下达考核指标,明确权责,确立考核与奖惩办法,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分季度、半年度进行督查,年终考核奖惩兑现。
四、考核内容
(一)经济指标
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家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100%
指存在盈利和盈利前景的企业,客观因素根据国务院国资委9号令规定审核确定。
2、年度控亏:公交企业通过政府补贴在一定期间不能弥补亏损,采取该指标。
3、其他经济指标:由市交通运输局按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二)社会满意度评价指标
1、公众满意度。根据服务投诉情况和随机调查结果确定。
2、员工满意度。反映企业工资收入、工作环境、民主管理、奖惩机制等各方面的情况。
(三)服务质量指标
1、特许经营管理规范
2、驾驶员服务规范
3、营运车辆整洁规范
4、营运秩序规范
5、线路、站点站牌设置规范
6、服务投诉规范
7、其他规范
(四)综合评价指标
指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自身建设、计划生育、企业维稳及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贯彻落实等方面的综合考评。
五、考核方法
根据企业各自不同的特点,确定其相关指标的基本分值。采用百分制的计分方法。
年度考核各项指标均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0分。
(一) 经济指标的考核计分
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年度审核确认后的数据为准。根据公交行业公益性服务为主、经济利益为辅的特点,确定分值为25分。
超过目标值时,绝对值指标每超过5%,加0.5分;相对值指标每高于1个百分点,加0.5分;
低于目标值时,绝对值指标每低于5%,扣0.5分;相对值指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
每项指标加分与扣分的上限与下限分别为该项指标基本分值的60%。
(二)满意度考核计分
满意度考核分值为30分。采取100分制测评和随机问卷调查,分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等次,平均90分以上为非常满意,考核为满分30分,每增加1分考核得分加0.5分; 80-90以上为满意,考核为满分30分;70-80分为基本满意,考核得分28分;70分以下为不满意,考核得分25分。
(三)服务质量指标考核得分
服务质量指标考核分值为25分。具体考核计分按《湘潭市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四)综合评价指标考核
综合评价指标考核分值为20分,采用扣分制。其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负责人无绩效薪酬,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为0分。
六、考核的奖惩
对企业负责人的考核,依照考核计分结果,直接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挂钩。
1、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工资是企业负责人每月的基本收入,按月发放,享受年薪后计减。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酬构成,基薪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度薪酬系数为1,其他负责人的基薪根据其任职岗位、责任、风险大小确定,应合理拉开差距,其薪酬系数控制在0.7-0.9之间。
年度薪酬计算:
年度薪酬=基薪×[1+(考核分数-70分)/20]
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企业负责人不享受年度薪酬;高于80分时,计算企业负责人的基薪和绩效薪酬,但年度薪酬收入最高不超过职工平均收入的6倍。
2、薪酬兑现
企业负责人薪酬支付实行“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市国资委会同交通及客管等部门审核确认的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数作为兑现薪酬的重要依据。
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按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每年年度终了,市国资委将审核后的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拟定其薪酬发放标准,报市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后,兑现结算全年薪酬。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的80%由企业一次性支付当期兑现,20%作为风险基金。
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负责人薪酬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并在企业工资统计中单列。
企业负责人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按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足额缴纳。
企业负责人在任期结束、退休、岗位调整、辞职、辞退时,当年绩效薪酬应在任期或离任审计结束后半年内兑现。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扣减企业负责人当年绩效薪酬。
对在资源节约、扭亏增效、管理创新、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由市国资委报市政府进行专项奖励。
3、风险基金管理
企业负责人的风险基金由企业制定相应办法并设立专账管理。
风险基金的扣罚:
(1)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罚企业负责人缴纳的风险基金的60%~100%。
(2)考核或审计中发现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存在潜亏、虚盈的,应相应扣减风险基金。
风险基金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审计或离任审计结束后结算发放。
七、薪酬管理与监督
1、企业根据本方案制定本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方案,市国资委在对其审核后予以批复。
2、按照本方案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逐步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增加职务消费透明度。职务消费的'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工作需要在一年内岗位发生变更的,按任职时段计算当年薪酬。
同时担任多家公司负责人的,只能在一家公司领取薪酬。
4、除国家另有规定及经市国资委同意外,企业负责人不得在企业领取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市国资委审核)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
5、企业负责人的基薪、绩效薪酬和符合国家规定并经市国资委审核同意的其他收入,由企业对其负责人的具体收入与支出实行台账管理。
6、市国资委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执行本方案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对于超核定标准发放企业负责人收入的,责成企业收回超标准发放部分,并对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对借实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之机,超提、超发工资的,除对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外,酌情扣发;
(3) 企业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酌情扣发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的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扣发其绩效薪酬;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生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一岗双责”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按本方案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在向市国资委报送企业负责人薪酬方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包括基薪确定、薪酬结算方案。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概况、年度总结报告。
(3)企业负责人上年度的收入情况。
(4)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包括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建立情况及职务消费纳入个人收入发放的情况。
(5)企业负责人内部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6)企业负责人任职情况。
(7)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及理由。
(8)企业负责人其他货币性收入情况。
8、企业在市国资委公布企业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后15日内,将本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市国资委。
9、企业应当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应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由其母公司参照本方案执行,并报市国资委备案。
10、本方案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方案 篇四
一、目的
1、为公平、公正、科学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突出对优秀员工的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的促进工作绩效改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创建规范的考核平台,进一步规范、统一、完善考评体系,更好的指引各部门开展考评工作。
二、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员工。
四、考核细则
(一)商店店长考核评分细则
1、未按国家有关法令法婕肮靖飨罟嬲轮贫裙芾砺舫。5-10分/次;
2、未按要求做好商店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扣2分/次;
3、未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店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店内租赁柜台及联营厂商的日常管理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店内整体环境的管理和控制,扣3分/次;
6、为做好店内固定资产管理,造成损失的,扣5分/次;
7、未做好店内每月奖金分配,引起纠纷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2-5分/次;
(二)商店值班经理考核评分细则
1、未按考勤管理办法做好超市人员的出勤情况记录工作,扣2分/次;
2、未能根据商店经营需要做好人员配置工作,扣5分/次;
3、店内员工未按规定穿好工作服、仪容仪表不符合相关规定,扣2分/次;
4、未做好商品陈列、补货、促销工作,扣2-5分/次;
5、未做好超市的卫生工作,未能保持卖场的干净整洁,扣2分/次;
6、未按规定解决因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等问题而发生的顾客投诉和纠纷,视情况扣2-5分;
(三)理货员考核评分细则
1、未做好开业前的准备工作,扣1分/次;
2、开业中未能保持商店环境的'整洁,扣2分/次;
3、未做好商品的上货、陈列、整理、补货、打价签等工作,扣2-5分/次;
4、未做好一货一签、价签对位,扣3分/次;
5、未能定期检查商品的有效期,导致商店内出现过期商品,引起消费者投诉的,扣5-10分/次;
6、未使用文明用语迎接顾客,未协助顾客购物,扣3分/次;
7、营业时间内聊天开小差,未能注意商店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导致货品丢失,扣2-5分/次;
8、收付货款时未能做到唱收唱付,不当面点清货款,造成损失的,扣2-5分/次;
(四)收银员考核评分细则
1、不遵守商店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消费者利益,扣2-5分/次;
2、未正确使用收银设备,未做好收银设备的基本保养,造成设备损坏的,扣3分/次;
3、收银时未使用文明用语,扣2分/次;
4、未遵守相关规定,与顾客发生纠纷的,扣2-5分/次;
5、未做好商品信息反馈工作,扣2分/次;
6、货款未当面点清,造成损失或纠纷,扣3分/次;
7、收付货款未做到唱收唱付,扣2-5分/次;
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方案 篇五
为加强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客观评价全体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充分调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收入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2、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绩原则;
3、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
4、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二、组织领导
由部分管主任、部门正副经理、中心职代会代表、党员代表组成员工考核工作小组,制定员工月(或季)考核办法,指导部门做好员工考核工作。各部门负责组织员工月(或季)、年度的具体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除部主任、部门经理之外的所有员工。
四、考核内容
1、岗位工作月(或季)考核(70分)。
每月(季)按各部制定的员工岗位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折算计分。
2、部门年度评议(30分)。
部门对员工以下十个方面工作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任务履行及规范程度、工作效率、工作主动性与服从性、工作条理性、承担的工作量情况、业务技能提高与成本意识、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劳动纪律遵守情况、团结协作精神、品德言行等。
3、师生投诉与处罚(倒扣)。
每起有效投诉扣10分,每起处罚扣5分;受各级部门表彰,每起加2分。同一事件,不重复扣分和加分。
五、年度考核时间
每年一月上中旬
六、考核程序
1、月(或季)考核。部门按部员工月(或季)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员工进行年度自我评议。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或《物业管理中心20xx年度员工考核表》。
3、部门进行评议,综合记分。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工勤人员工作考核表》或《容大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年度员工考核表》中相关内容。
4、各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统计报员工考核工作小组;各部根据员工考核小组意见填写《容大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年度员工考核表》中相关内容;
5、各部将员工考核结果报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
6、部门经理向个人反馈考核意见。
七、考核等级
(一)考核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不计考核等次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10%。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工作责任心差,不能胜任工作者;
2、服务态度差,服务对象有三次以上投诉经查属实者;
3、本年度内,对所聘岗位的履职情况较差,不能按计划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者;
4、受党内或行政处分未满一年或尚在察看考察期内者;
5、全年累计事假30天,累计病假60天以上者;
6、有旷工行为者;
7、由于各种原因,给部门造成较大损失者。
8、考核总分60分以下者。
八、考核结果激励与处罚
1、非学校事业编制人员考核不合格将解除劳动合同,学校事业编制人员考核不合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工资晋升和岗位聘任挂钩。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方案 篇六
一、绩效考核标准
绩效考核标准由公司负责人依据各项工作岗位的工作标准制定,考核指标由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二、绩效考核体系
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由品质管理部检查、公司分管领导抽查、电梯公司经理每月抽检、区域技术主管检查、外部电梯年检、合同签订、急修响应时间、维修工艺效果和工作表现等构成。
三、绩效考核方法
物业公司、电梯公司每月不定期对各维保组工作按《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考核标准》标准进行抽查、区域技术主管按《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进行检查后进行综合评定,并记录考核结果,绩效工资将根据考核结果评定。
四、绩效考核奖罚
1、内部抽检:公司质检人员每月不定时进行抽查考核,考核标准见《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进行:
一、责任人:如果月度考核分数责任人95分(含)以上,发100%的月绩工资;80分(含)以上95分以下,发90%的月绩效工资;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发70%的月绩效工资;70分以下者不予发放当月绩效工资。
二、区域技术主管:如果区域员工月度考核后,员工平均分数95分(含)以上,发100%的月绩工资,连续三个月考核分数都是95分,奖励300.00元;员工平均分数80分(含)以上95分以下,发90%的当月绩效工资;员工平均分数70分(含)以上80分以下,发75%的当月绩效工资;员工平均分数60(含)以上70分以下,发50%的当月绩效工资;60分以下者不予发放当月绩效工资;如果组长对公司所提出的整改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扣除当月的绩效工资50%。——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分数均为末位,且低于70分者,责任人可降1档工资;——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分数均为60分以下者,责任人可予以辞退。
三、公司主管技术领导在内部抽检时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扣除区域技术主管当月绩效工资的80%;区域技术主管对所存在的问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监督整改,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如发现区域内存在同样的问题或下次检查时发现区域内仍然存在类似问题,对区域技术主管立即给予辞退解聘。
2、外部年检合格情况考核:电梯年检时能否所有电梯一次性合格。若因为电梯维修保养不到位而导致电梯年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扣除责任人和组长当月绩效工资100%,而且组长和责任人需要承担100%的复检费和接待费。
电梯公司分管技术领导承担一定的责任,扣除绩效工资50%
3、责任人应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并承诺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修理电梯,如因技术及服务导致客户有效的投诉的`,当月一次,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如果当月客户有效的投诉两次以上,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如果当月客户投诉三次
以上,可予以降薪或辞退。如果对有效投诉区域主管不及时处理,当月一次性扣除绩效工资的25%;出现两次扣除50%;三次降职。
有效的投诉是指:涉及维保人员的维修响应时间、服务水平及技术水平而导致客户投诉并经过电梯公司领导现场确认。
4、区域电梯维保综合效果考核:如果电梯发生故障,能较快处理,在连续三个月区域没有出现客户投诉的前提下,经电梯公司综合考评电梯维保质量优秀,可对区域主管奖励300.00元;如果出现同一电梯故障都因为同一个因素造成,连续维修二次以上的,扣除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连续三次以上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同时可给予责任人降薪1档处分,同时扣除区域主管当月绩效工资的20%。其他区域技术人员在考核周期内三次以上支援同一区域时,电梯公司根据情况综合考虑后,可在另一区域扣除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奖励支援人员300元至500元。
5、工作表现:○1敬业爱岗、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刻苦钻研精神,作为年终评定考核员工的一个标准;○2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除了完成好自己责任区的电梯外,还经常主动协助公司完成额外的工程或协助其它责任区,在年终总结评定时,作为发放奖金比例及晋升的评定标准;○3自己主动加班加点做好本职工作,不计报酬,全年没有请过事假,在年终总结评定时,作为发放奖金比例及晋升的评定标准;
6、如果因为现场维保人员的服务水平及技术水平差而导致维修保养出现问题,经过公司内部检验并提出整改后仍未及时处理,致使合同丢失的,责任人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公司负责人(主管副经理)扣除当月绩效工资30%。
7、如果责任区电梯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经确认系责任人的责任,除扣除当月100%的绩效工资,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区域主管撤职;主管技术领导扣除当月100%的绩效工资。
8、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如果发生伤残事故,确认是责任人违反操作规程,除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可予以辞退。
9、维保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隐瞒事实及伪造质量记录者及时开除。
五、绩效考核申诉渠道及办法
区域主管应将每月绩效考核结果明确告知员工,员工对其考核结果有疑问时,可向公司分管技术主管进行申述,分管技术领导疑问进行界定,并将结果告知区域主管及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