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精简6篇)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篇一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计量设备在各个领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计量设备是保障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稳定性的重要工具,因此对其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为了保证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各个企事业单位都需要建立和完善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企事业单位内部的计量设备进行管理的规章制度。它涵盖了计量设备的选购、验收、定期检测、维护、校准、报废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建立和实施这样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计量设备的有效运行和使用,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首先,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需要明确计量设备的选购和验收标准。在选购计量设备时,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和技术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同时,在验收过程中,需对设备的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其次,制度还需要规定计量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要求。定期检测是保证计量设备精度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通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验证,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存在的问题。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此外,校准也是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校准是对设备进行精确校验,以确定其测量结果与标准值之间的偏差。通过定期校准,可以确保计量设备的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最后,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还应包括设备的报废处理要求。当计量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需要进行及时处理。对于报废设备,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理程序,包括设备的报废申请、审核、登记和报废证明的颁发等。
总之,建立和完善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因此,各个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确保其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篇二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计量设备在各个领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计量设备的管理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因此,建立和完善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个完善的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制度需要明确计量设备的选购和验收标准。在选购计量设备时,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和技术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同时,在验收过程中,需对设备的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其次,制度还需要规定计量设备的定期检测和维护要求。定期检测是保证计量设备精度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通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验证,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存在的问题。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此外,校准也是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校准是对设备进行精确校验,以确定其测量结果与标准值之间的偏差。通过定期校准,可以确保计量设备的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最后,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还应包括设备的报废处理要求。当计量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修复时,需要进行及时处理。对于报废设备,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理程序,包括设备的报废申请、审核、登记和报废证明的颁发等。
总之,建立和完善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因此,各个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确保其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b:灌装间c:化验室d:仓库e:物料检验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篇四
1、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和协调。
2、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医疗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全院的计量工作。
3、统一建立全院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台帐、分户帐、分类帐,保管好有关的技术档案和检定证书。
4、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5、采购的计量器具应具有cmc或cpa标志(并附有许可证编号),不得采购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
6、验收和检定合格后的计量器具方可入库,同时由计量管理员建立台帐并编制定期检定计划。
7、对验收或检定结果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医疗设备科提出退货报告,由原采购部门办理退货。
8、计量器具经检定达不到原准确等级,但能达到低一级精度时,可作降级使用,并作好技术档案记录的更改。
9、经检定不合格且修理后仍不能通过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员提出报废报告,经医疗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篇五
一、对于所有入库之货品须先由品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货品才能办理入库。库管员应准确清点数量,如实填写回仓单。
二、对于体积小、数量多的零件应用电子秤进行计量,确定数量。
三、生产部门的领料必须根据生产工单领料,仓管应严格按生产工具的数量领料。对于生产工单下单数多,而分次领的生产工单必须在车间保存联上注明每次领的数量,领料单上须注明生产工单号。未按生产工单领完料前,仓管必须保存生产工具。
四、领料单必须按要求填列清楚规格、名称、数量,书写规范。严格按实际收发开具入库单及领料单、退料单和发放单,据实登记帐本。
五、车间的不良品全部通过仓库收发。入仓时清点数量,并将可修复不良品与报废不良品分类存放。
六、可修复不良品出仓时,需开具“可修复废品领料单”,且必须有生产部门开出可修复废品加工单才能据以发料。领料单上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篇六
为规范青海矿业公司井工及地面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做到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特制订此管理规定。此规定适用于青海矿业公司井工及地面施工各单位的现场用电。
1、机电部是矿井用电的主管部门,设备组负责本矿井用电计量工作。
2、对用电单位的用电申请、用电协议签订办理,并对施工现场所用计量表进行安装验收。
3、建立、健全各类用电管理制度及电能计量台账,做好底码查抄及电量核算统计工作。
4、对用电单位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对发现违反本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督促用电单位执行,并对整改情况验收。
5、用电单位用电前必须向机电部提出用电申请及所需用电负荷,经机电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所需安装材料按约定办理。
6、各种开关、保护、计量表等电器必须完好无损并要求安装在有门锁的配电箱内,箱内电器接线整齐,无外露导电部分,并有防雨措施。
7、机电部设备组对每块计量电表建立表卡,每月八日机电部会同施工单位及江仓能源相关人员核量,要求各单位安排人员现场确认并在表卡签字,如不参加视为用电单位认同抄表数据,由此产生的电费纠纷问题,全部由用电单位承担。
8、要求各单位负责人每月十四日到机电部核对用电量,需在当月用电结算单中签字确认,逾期不确认电量及签字的用电单位根据机电部相关管理办法予以考核。
9、计量装置安装或计量装置需拆除移位时,要求用电单位及时通知机电部相关人员双方确认用电量,便于以后电费核算,避免发生电费纠纷问题。
10、用电价格按照江仓能源公司统一相关文件实施,电价为1.5元/Kwh,高低压线损根据江仓能源公司规定为高压6%、低压12%。
11、设备组每月二十日前将当月用电电量及费用签字版结算单报机电部领导审核,确认后交江仓能源公司向用电单位扣除用电费用。
12、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接电源,若在日常巡检中发现有窃电等违反用电计量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任何理由,机电部按其最大用电量外加20%损耗计量,并处于1000元罚款。
13、各用电单位应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为使公司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机电部严抓用电管理工作,使能源使用合理,控制浪费。杜绝常照明及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
1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