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优选3篇)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工程项目中的财务活动,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财务风险的控制,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首先,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财务安全和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在工程项目中,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到多个环节,包括项目预算、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就很容易出现资金流失、资金挪用等问题,给项目的正常运行带来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项目资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其次,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项目的财务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制定详细的预算和资金管理流程,可以合理分配项目资金,避免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同时,通过对项目资金的监控和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财务问题,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因此,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提高项目的财务效益和经济效益至关重要。
第三,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有助于加强项目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在工程项目中,财务风险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项目中的资金流动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参与方,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经济波动、市场变化、合作方信用等。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通过预算控制、资金审批和风险评估等手段,有效地管理和控制财务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最后,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和配合。财务管理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责任,而是整个项目团队共同的责任。因此,在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各个部门和岗位的需求和利益,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和协作模式。同时,还需要加强对项目团队成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能力和风险意识,使他们能够主动参与到财务管理中来。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于项目的财务安全、经济效益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全员参与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良好的财务业绩。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是指在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之后,如何有效地落实和执行这些制度。下面将介绍几个实施方法。
第一,明确责任和权限。在实施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时,需要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责任和权限。财务管理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责任,而是整个项目团队共同的责任。因此,每个部门和岗位都应该清楚自己在财务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并且要有意识地履行和执行这些责任和权限。
第二,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流程。在实施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时,需要建立一套详细完整的财务管理流程。这个流程应该包括项目预算、资金申请、资金支付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要有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相应的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流程,可以使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第三,加强财务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在实施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时,需要加强对财务信息的收集和分析。通过及时收集和分析财务信息,可以及时了解项目的财务状况和问题,为项目的决策和调整提供参考依据。因此,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在实施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时,需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财务管理人员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主要执行者,他们的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到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因此,要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五,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在实施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时,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可以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同时,还可以通过与相关方进行交流和合作,共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流程、加强财务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以及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采取这些实施方法,可以有效地落实和执行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提高项目的财务管理水平和效果。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财务的领导,理顺公司本部与工程项目部的财务关系,明确其各自的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根据公司建立“大财务”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财务机构设置:
(一)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项目部设相应财务机构,负责所在项目财务工作;
(三)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人员由公司统一委派,并接受所在项目部行政领导和公司财务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拟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财务控制体系;
(二)负责公司本部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根据需要对项目部资金进行调度;
(四)负责拟定、审核项目融资方案和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公司金融风险,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控制公司财
务风险;(六)负责拟定公司资产管理和处置办法并参与实施,审核项目部资产处置方案;
(七)负责公司税收筹划和处理工作,协助项目部处理相关税务事宜;
(八)负责财务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九)负责外派项目会计的管理,指导下属项目部的财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工程项目部财务机构管理职责:
(一)执行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负责本项目部的财务会计工作,保证完成各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项目部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设立会计账薄、审核各项收支,按会计制度规定处理会计业务,使项目部的各种报表、帐簿、凭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四)配合审计单位做好每个基建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数据及资料;
(五)做好经济合同的.财务管理,定期与供应单位,分包单位、建设单位核对往来账目,及时、准确收支货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费、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
(六)进行财产物资管理,做好财产保全工作;
(七)负责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纳税申报和缴纳;
(八)及时处理财务工作相关事宜。
第三章 资金与计划
第六条 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来源:
(一)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备料款及工程进度预付款;
(二)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结算款;
(三)应付未付款项;
(四)公司本部拨付及内部单位的往来资金;
(五)其它来源。
第七条 工程项目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下列款项:
(一)工程用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职工工资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费;
(四)缴纳税费;
(五)规定的各种应上交款项;
(六)支付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第八条 工程项目部如需开设银行帐户,必须报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严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同时,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纪律,建立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则不得擅自开设任何形式的银行账户。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的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其调配权属公司,工程项目部实现的合同收入结算后统一汇入公司指定帐户。资金运用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的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条 工程项目部不设立现金库,其现金支出在出纳临时结算卡(个人账户)中开支。需要用现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实际报销金额划入出纳临时结算账户,该临时结算账户不留余额。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要定期编制财务资金计划,实行资金按计划管理。未列入计划的工程支出,未经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四章 成本与税费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界限,间接费开支要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费用开支办法,并如实在项目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条 材料采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物资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余料盘点工作。采用移动平均法,购入后被领用的工具、器具及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必须履行物资保管责任转移的相关手续,领用后转入工程成本,并做好物资管理台账。
第十四条 项目部要设置存货实物账,建立存货计量、验收、入库、出库、盘点、对账制度,账、卡、物必须相符,盘盈、盘亏要按规定处理。项目会计在月末审核库管员编制的材料购销存明细表后,再编报材料购销存汇总表送交公司财务部。存货计入成本要以出库单(领料单)和存货成本分配表为原始凭证。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配备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帐卡及台帐,做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所配备的机械设备按规定足额提取折旧费。调入的机械设备,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项目部对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只有使用、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于抵押和经济担保。
第十六条 对于工程项目一次性使用,完工后拆除的临时设施,应由项目部自行建造,其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对于周转性费用的临时设施(如活动房屋等),其摊销费用由项目成本负担。工程完工后能及时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规定报批后处置。
第十七条 营业税及其附加费由项目部按规定在工程所在地计缴。
第五章 清算与监督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应对各债权、债务和往来款项清算完毕。对竣工时仍清算不完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转公司继续清理。
第十九条 工程项目部解散时剩余财产物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自购的固定资产调公司管理,调入的固定资产移交原调出单位或调入公司,交接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二)购置的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处理意见并办理调拨、报废、变卖等手续;
(三)剩余材料及其他物资按质论价处理,发生的损益由工程部负担;
(四)项目部对准备处理的剩余财产物资必须经过材质、技术鉴定,确定处理价格,填制鉴定清册交工程部门办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决算,协助建设单位向接管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同时对该项目的财务状况、工作质量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总结。
第二十一条 对确实在短期内无法处理的遗留问题,工程部应向公司专题处理报告,经公司决定同意后转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 妥善保管财务会计资料并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工程项目部解散时,会计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部门。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公司财务监察和审计监督。
第六章 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部主办会计应于每月21日结账,并于每月26日前回公司对账,将当月核算原始资料移交本部主管会计人员。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应于每月26日前按统一格式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月报,包括“资产负债表”、“工程成本明细表”、“材料收、发、存明细表”、“现金收支月报表”、“债权、债务月报表”等,并于每周末报送现金收支周报表。财务报表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应于每季尾月末、每年12月末和工程决算后向公司报送财务决算报告(报表的种类与每月报送的报表种类相同)并附相应的财务说明书。说明书应重点说明生产经营状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成本状况,财产物资变动,工程结算以及对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工程项目部每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草拟,行政人力资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