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精选6篇)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一
校园安全一直是学校和家长们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我校最近出台了一项全新的校园安全责任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首先,校园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都被要求承担起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学校要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教师要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安全问题。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安全规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家长要关注学生的安全状况,积极与学校合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其次,校园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了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学校将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校园安全演练。学校还将加强校园巡逻,设立安全巡查岗位,确保校园各个角落都处于有效的安全监控之下。教师将加强课堂管理,保证学生在课堂上的安全。学生和家长则要积极参与安全巡逻,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再次,校园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根据严重程度和情节轻重,学校将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分、扣奖学金等措施,并及时向家长进行通报。对于涉及安全的违规行为,学校将依法进行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学校还将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最后,校园安全责任制度的实施情况非常良好。在制度出台后的几个月里,校园的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学生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提高,违规行为的数量明显减少。学校和家长的合作也更加紧密,共同为学生的安全努力。学校还邀请了专业的安全培训机构为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了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总体来说,校园安全责任制度的出台对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的出台,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安全管理的措施,加强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理。这一制度的实施情况良好,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规范和指导。我们相信,在全校师生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下,学校的校园安全将会更加稳定和可靠。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采取讲座、看影像资料、实际演练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岗双责”工作。
2.定期对教学用具、师生饮食进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种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3.对全体教职员工集中教育每季度不得少于4个小时,要求培训教育面达到100%。凡未参加教育培训的,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其进行严肃批评,并进行补训。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安全工作会议,违者按照校行政发[20xx]241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5.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议记录。
6.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学校安全工作作报告,公布学校安全工作信息。
7.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加强整改,提醒师生注意的安全事故。
8.学校办公室要作好每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
9.坚持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增加安全设备,做到会议有预案、有具体人员落实、有时间安排。
10.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等召开学生安全教育大会,各班组织安全主题班会。
1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学校要立即结合实际,及时召开教职员工和年级学生大会,通报安全事故原因,适时开展师生安生教育。
12.每学期开学、年终结束,学校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布置和总结会议,落实安全奖惩制度,评选安全工作优秀人员。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四
为了确保学生的日常安全,明确全校教师和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全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天下自习前班主任要对班级学生点名实查学生到校情况。如有缺席要立即同家长联系,查明实情,并把当天学生出席情况,在籍人数、当日缺席人数、病假、事假人数写在黑板的右上角,以便科任教师核对。
2、所有的任课教师每节课前都要按黑板右上角出席核对人数。如果发现人数缺少要立即查明情况找回学生上课,或立刻告知班主任查找,不得出现学生丢失或旷课的现象。如果教师课前没有点名核对人数,长时间不知而导致学生丢失或出校园而发生意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停发当月或当年的全部奖金,不评先选优、不晋级。
3、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当天学生在校的情况,是学生在校全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科任教师是第二责任人,互相之间要及时勾通联系尽可能的避免发生以外。
4、带班领导每天在检查时也要逐班过问此事。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导解决。是本周全校安全的责任人。
5、校领导要经常深入各年班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工作。每月末都要进行全校的安全工作总结。是本月全校安全工作的总责任人。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五
1、建立校园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带班,若干名保卫人员值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妥善处置校园和师生突发性事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值班人员定时或不定时对校园内部各部位,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巡查,对涉及师生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积极预防措施,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制止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提醒有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加强节假日、重要庆典日、政治敏感时期及日常夜间值班力量,增加巡逻检查次数,严防各类针对师生和学校的不法侵害事件发生。
4、校园安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巡查制,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值班巡查职责,在时间上不留空白,区域上不留盲点,全方位落实人防措施。
5、开展对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增长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
6、保证值班人员通信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向带班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
7、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和时间,处理好校园安全值班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保障值班人员的自身健康和安全。不得安排退休人员和临时工值班,原则上不安排女同志夜间值班。
最新校园安全责任制度 篇六
一、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幼儿园内的校园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于幼儿园之中,对在园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对幼儿园财物造成重大损害的事故。
三、任何人对幼儿园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教职员工应当发现后立即向园长报告;幼儿园应当在发现的1小时内向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和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有明显征兆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有明显先兆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可能致人伤亡的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园师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在园师生人身伤害或者造成在园师生人身重大危险的事件。
五、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后,幼儿园应当就该事故保持与教育局的密切联系,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和调查情况向教育局进行汇报。
六、校园安全事故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24小时内,有关人员应当向园长进行全面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