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修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通用3篇)

广西修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篇一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修订实施了《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旨在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新办法的出台将为广西的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公平、有效的工伤保险保障。

首先,新办法明确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按照修订后的规定,不仅包括劳动合同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代表、监事会成员、职工代表联络员等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还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劳动派遣协议的劳动者。这一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拓宽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保护更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新办法增加了工伤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根据修订后的规定,工伤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将按照劳动者工资的60%至100%进行计算,并根据发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差异化调整。这一调整的目的是确保工伤保险金能够更好地反映劳动者的实际损失,并提高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新办法还加强了工伤保险的监管力度。根据修订后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措施。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主动申报工伤,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管,确保保险制度的顺利运行。

综上所述,广西修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出台,将为广西的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公平、有效的工伤保险保障。相信在新办法的指导下,广西的工伤保险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好地保护。

广西修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篇二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修订实施了《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旨在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新办法的出台对于促进广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新办法明确了工伤保险的参保义务。按照修订后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解决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缴费不及时、不足额的问题,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

其次,新办法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和程序。根据修订后的规定,工伤保险金的发放将按照劳动者工资的60%至100%进行计算,并根据发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差异化调整。同时,劳动者应当主动申报工伤,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确保工伤保险金能够更好地反映劳动者的实际损失,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新办法还加强了对工伤保险的监督和处罚力度。根据修订后的规定,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或未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将面临罚款等处罚措施。同时,劳动者如果不主动申报工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这一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广西修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劳动者的权益保障。相信在新办法的指导下,广西的工伤保险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好地保护。这对于促进广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修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篇三

广西修订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决定。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新修改的《办法》对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工伤认定程序、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以来,在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修改《办法》目的是将新政策和经验做法加以固化,同时解决《办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

  依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实践,新修改的《办法》扩大了工伤保险参保对象范围,公务员、参公人员这一职业群体被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新修改的《办法》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进一步作出规范,将工伤认定管辖权下放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暂不能按规定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60日。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下简称“两金”)制度是工伤保险待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的重要体现。新修改的《办法》比照国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增加的幅度提升了广西“两金”标准。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至六级伤残职工“两金”比原来增加2个月,七至十级增加1个月。

  此外,新修改的《办法》还明确了工伤保险基金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并对其他相应条款的表述作了修改;重新规范了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的具体缴费方式;规定了工伤保险储备金的提取和上解比例,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延伸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二条修改为“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及雇工、聘用人员(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下统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将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中的“劳动保障”修改为“社会保险”。

  三、将第七条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自治区级统筹。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四、将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五、删除第九条中的“统筹地区”。

  六、将第十一条修改为“设区的市(含自治区本级)工伤保险储备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工伤保险费征缴总额的10%提取,并将当年提取储备金的50%上解自治区作为自治区工伤保险储备金。储备金用于防范基金支付风险和参保地区发生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七、第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参加自治区本级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的工伤认定由该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

  八、将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机动车”修改为“交通”;将“证明”修改为“证明材料”。

  将第二款第(四)项修改为“(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突发疾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

  九、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用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按照规定时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60日。”

  十、将第十五条中的“跨统筹地区”修改为“到设区的市以外”;“可委托”修改为“可以委托”。

  十一、在第十六条中的“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后增加“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

  十二、将第十七条修改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中止情形消除后,经当事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3日内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十三、将第二十条修改为“劳动能力鉴

定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相应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四)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五)鉴定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的,提交死亡职工与供养亲属关系证明;

  “(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十四、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应当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建议”修改为“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申请”。

  十五、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20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8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5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3个月,九级伤残计发11个月,十级伤残计发9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8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6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3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1个月,九级伤残计发9个月,十级伤残计发7个月。

  前款所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是指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前12个月个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工资指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前12个月个人平均月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六、删去第二十五条。

  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五条:“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30%支付;

  “(二)不足两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

  “(三)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额的70%支付;

  “(四)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

  “(五)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额的90%支付。”

  十八、将第二十七条中的“伤残等级”修改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十九、将第二十八条中的“第三十九条”修改为“第四十一条”。

  二十、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自治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全区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二十一、将第三十条第(一)项中的“统筹地区”修改为“相关”;将第(二)项修改为:“(二)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原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二十二、删去第三十一条。

  二十三、将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并将其中的“统筹地区”修改为“设区的市”。

  二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六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条文序号根据本决定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全面预算会议纪要(推荐4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
办公文秘2019-06-08
全面预算会议纪要(推荐4篇)

公司入职员工聘用合同【优秀4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
办公文秘2017-08-01
公司入职员工聘用合同【优秀4篇】

电控工程师岗位职责【优选6篇】

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岗位职责,岗位职责包括岗位职务范围、实现岗位目标的责任、岗位环境、岗位任职资格及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制定岗位职责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控工程师岗位职...
办公文秘2016-08-01
电控工程师岗位职责【优选6篇】

淘宝美工岗位职责说明书【最新3篇】

淘宝美工 淘宝美工是淘宝网店网站页面的美化工作者的统称。 淘宝美工岗位职责 1、负责淘宝店铺、网站的美工设计,图片处理,要求对户外用品有一定敏感度,能用简介文案表达产品的卖点; 2、熟悉网页焦点理论,...
办公文秘2018-03-03
淘宝美工岗位职责说明书【最新3篇】

销售物流岗位职责(精选6篇)

销售物流岗位职责(通用8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岗位职责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岗位职责主要强调的是在工作范围内所应尽的责任。岗位职责到底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销售物流岗位职责,欢迎大...
办公文秘2019-03-06
销售物流岗位职责(精选6篇)

工作助理岗位职责【经典6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岗位职责频频出现,制定岗位职责可以有效规范操作行为。制定岗位职责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助理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工作...
办公文秘2011-02-03
工作助理岗位职责【经典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