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精彩3篇】
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 篇一
私挖滥采是指在未经允许或违反规定的情况下,私自进行采矿活动,对环境和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私挖滥采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打击私挖滥采是非常必要的。我认为,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和惩罚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和惩罚力度。私挖滥采是一种非法行为,违反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加强对采矿活动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制止私挖滥采行为。对于违法者,应该依法追究责任,严惩不贷。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大对私挖滥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处罚力度,使其成为高风险和高成本的行为,从而有效遏制私挖滥采的发生。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私挖滥采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对环境和资源的无知和漠视。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开展环保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环境保护知识,让大家了解私挖滥采的危害和后果。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公民积极参与环保行动,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只有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私挖滥采的问题。
最后,政府还应该加强合作与协调,形成多元治理格局。私挖滥采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解决。政府应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同时,政府还可以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到打击私挖滥采中来,形成多元治理格局。只有形成多元治理格局,才能更好地解决私挖滥采问题。
综上所述,打击私挖滥采是非常必要的。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和惩罚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只有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努力,才能有效打击私挖滥采,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和资源。
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 篇二
私挖滥采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行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打击私挖滥采是非常必要的。我认为,要想彻底解决私挖滥采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并鼓励和支持合法的采矿活动。
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目前,我国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采矿活动,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政府应该加大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私挖滥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私挖滥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依法追究责任,严惩不贷。只有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才能有效打击私挖滥采行为。
其次,要鼓励和支持合法的采矿活动。私挖滥采的背后往往是因为没有合法的途径获取资源。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合法采矿活动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合法采矿机会。同时,政府还可以加强对合法采矿活动的监管,建立健全的采矿权管理体系,确保采矿活动符合环保和资源管理的要求。只有鼓励和支持合法的采矿活动,才能有效解决私挖滥采问题。
最后,要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私挖滥采的问题往往与公众的环保意识不足有关。政府应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开展环保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环境保护知识,让大家了解私挖滥采的危害和后果。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公民积极参与环保行动,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只有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私挖滥采问题。
综上所述,打击私挖滥采是非常必要的。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鼓励和支持合法的采矿活动,同时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只有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努力,才能有效打击私挖滥采,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和资源。
打击私挖滥采之我见 篇三
近年来,随着煤炭市场价格的暴涨,在利益的驱动下,凡地下有煤资源的村庄,一些不法分子不分白天黑夜,男女老幼,大肆盗采国家资源,部分地区出现了“夫妻井、老板矿、后门井、关系矿”,致使一些地方矿业秩序极度混乱。生态环境遭到严惩破坏。对此,我所配合当地政府多次组织矿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了一些非常有力的打击措施。如:专业队伍昼夜巡查;主要交通路口设哨卡;支村两委联防等。XX年10月份以来,共炸毁填埋私开坑口个
;没收非法开采工具件;查让非法采矿人员名;查扣运输非法煤产品车辆辆;收缴罚款元。打击取谛私开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受煤炭市场暴利等多方面因素,辖区内私开矿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现象严重,私挖滥采愈演愈烈。作为一名基层国土所所长,上述现象令我痛心不已,通过总结多年来矿政管理经验,仔细分析当前社会经济状况。认为彻底取谛私开矿势在必行,但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提高认识。领导被比作“火车头”,“火车全凭车头带”,领导重视与否,直接关系着下属和群众的态度,领导如果能亲临现场,身先士卒,将极大地鼓舞执法者的士气,起到表率作用。地方政府领导应打消私开矿的发展能繁荣地方经济的错误思想,要坚定取缔私开矿时刻不能放松的决心,还应深刻认识到取缔私开矿需要全社会参与,需要全民参战,决非个别部门可以解决的问题。
二、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明确责任。在过去的整治活动中,县、镇两级政府也组织成立了由公检法、国土资源、电力等部门组成的专项领导组,但真正在执法过程中尽职尽责,奋勇当先的只有国土资源系统的执法人员,部分村民暴力抗法、围攻谩骂执法人员时有发生,部分村干部,党员也参与私挖乱采,到目前为止,都没有被依法追究其责任,气焰十分嚣张,因此我认为:综合协调各执法、执纪部门,使之成为浑然一体的执法整体,优势互补共同努力,在强大的执法力量面前,私开矿自然无让处藏身,否之,加大执法力度永远是一句空话。
三、广泛发动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任何事情,都应该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工作才能顺利开展,我们在取缔私开矿的同时,还应大搞普法宣传,实地以案说法,使广大干、群充分学习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其实质精神,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同时鼓励群众监督。参与制止私挖滥采行动,积极举报违法事实,争取让村民在政策感召下,主动拆除设备,填实井口。
四、保证力度,执法到位,加强责任追究制。在以往的工作中,由于我们执法执纪工作的疲软,农村黑势力的作祟,使得私挖滥采行为猖獗,屡禁不止,如果不能确保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到位,就不能期望取得实效,对那些顶风作案,民愤甚大,屡教不改的私开矿矿主必须严惩不怠,情节严重者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那些“后门井、关系矿”更不能有庇护之心,否则将功亏一溃。对我们执法队伍中出现和欺报、瞒报,通风报信者同样要深追细究,不能姑息。我相信,在如此密不通风的恢恢法网当中,私开矿必将彻底灭绝。
但是,要实现矿业秩序的长治久安,绝非易事,除了抓好关键环节,还应从这几方面努力:1、建立县、乡、村环环紧扣的查处私开矿工作机制;2、对已发现的私开矿深挖细追,追究责任,并建立坑口监护责任制,但重在落实;3、整顿矿产品流通领域,彻底铲除私开矿生存的土壤;4、坚持即时取缔和搞好防范相结合,严防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