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经典6篇)
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 篇一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在项目采购过程中越来越注重合同的签署。然而,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项目采购合同可能会暂时未能签署。本篇文章将探讨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的原因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的原因可能有多种。一方面,双方可能存在谈判的分歧。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可能对于价格、交付时间、质量要求等方面存在意见不合,导致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另一方面,可能存在法律法规的限制或者合同条款的不完善。有时候,政府的政策变化或者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的调整可能会对合同的签署产生影响。此外,合同中的条款可能存在不完善或者不明确之处,也可能导致合同暂未签署。
面对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的情况,企业可以采取一些解决方案。首先,双方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可以就存在的分歧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寻求共识。双方可以通过灵活调整合同条款、降低价格或者提供其他的优惠条件来解决分歧。其次,企业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协助。例如,可以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对合同进行审查和修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此外,企业还可以寻求政府或者相关行业组织的支持和指导,了解法律法规的变化和限制。
在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保持积极的态度和耐心。合同的签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和沟通。双方需要相互理解和妥协,以达成最终的合作协议。企业也需密切关注市场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和合同条款。同时,企业还需要在合同签署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对供应商的背景调查、风险评估和合同条款的制定等。
综上所述,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但企业可以通过深入的谈判、寻求第三方的协助和保持积极的态度来解决这一问题。在合同签署之前,企业还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和沟通,才能最终达成合作协议,实现项目采购的顺利进行。
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 篇二
在项目采购过程中,合同的签署是至关重要的一步。然而,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项目采购合同可能会暂时未能签署。本篇文章将探讨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的原因以及应对策略。
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的原因可能有多种。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双方谈判的分歧。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可能对于价格、交付时间、质量要求等方面存在意见不合,导致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或者合同条款的不完善。有时候,政府的政策变化或者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的调整可能会对合同的签署产生影响。此外,合同中的条款可能存在不完善或者不明确之处,也可能导致合同暂未签署。
面对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的情况,企业可以采取一些应对策略。首先,双方可以进一步进行深入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可以就存在的分歧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寻求共识。双方可以通过灵活调整合同条款、降低价格或者提供其他的优惠条件来解决分歧。其次,企业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协助。例如,可以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对合同进行审查和修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此外,企业还可以寻求相关行业组织的支持和指导,了解法律法规的变化和限制。
在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保持耐心和积极的态度。合同的签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和沟通。双方需要相互理解和妥协,以达成最终的合作协议。企业也需密切关注市场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和合同条款。同时,企业还需要在合同签署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对供应商的背景调查、风险评估和合同条款的制定等。
综上所述,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但企业可以通过深入的谈判、寻求第三方的协助和保持积极的态度来解决这一问题。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和沟通,才能最终达成合作协议,实现项目采购的顺利进行。在合同签署之前,企业还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 篇三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煤炭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甲方出资委托乙方负责陕西煤炭的合同签订、煤源组织、质量监督、车皮计划申报、装车发运等事项。
煤炭采购标准:热值=5300大卡,硫=1%,挥发份=20%,水份=10%。
煤炭采购数量:依甲方需要而定,每月不低于一个火车专列。
煤炭采购价格见乙方与煤炭供应方合同,随行就市。
1、甲方负责提供煤炭合同签订、铁路发运等需要的相关证书及复印件。
2、甲方委派专人常驻陕西负责煤炭款的支付结算、质量监督等日常事务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煤场化验结果指定货物装运,如化验结果煤炭热值达到=5250大卡,必须装车发运。
4、乙方负责煤源的采购、车皮计划的申报及铁路与煤炭供应单位的关系协调。
甲方在每月20日前根据需要提交采购计划,并全额预付煤款到乙方指定帐号。
甲方按发运量预付给乙方车皮计划申报费用,结算后多退少补。甲方以发运站的铁路轨道衡为依据,按煤场大样取样化验结果为准(化验结果达到甲方要求),全额支付铁路运费、车皮计划代办费、杂费等相关费用,并支付给乙方10元/吨的委托采购费用。
甲方不承担乙方煤源组织、铁路发运等相关环节的所有业务费用。
1、煤炭质量以煤场大样取样化验结果为标准,如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装车,所产生的车皮计划费用及业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水份超过标准,其超过部分核减实际吨位。
2、为保证乙方已申报的车皮计划不落空,甲方应根据申报车皮数量先期支付给乙方车皮计划费。具体金额为10万元/列。
3、如煤炭质量达到甲方采购标准,因甲方自身原因而未发运,甲方承担铁路车皮计划申报费用并另行赔付乙方委托采购工资及业务费用10万元。
4、为保护乙方的客户资源不受损失,甲方预存10万元人民币以违约金形式到乙方帐号,但乙方必须出具收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作为甲方赔偿给乙方的违约金。
1)出现第四项第三款情况;
2)甲方避开乙方单自行与煤炭供应方和铁路联系业务,其预存10万元以违约金形式赔偿给乙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8月 日
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 篇四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与上海华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的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服务器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购货物数量及价格(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第二条 交货日期与交货方式
2.1 甲方必须在年 月 日前,将乙方定购之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
点,即,并指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同进行部署,安装和调试,交货日期以乙方签收为准;
2.2 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经双方确
认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三条 验收和服务标准
3.1 验收标准:交货后 3.2 如果验收合格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在该期限内,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更换或退货处理。 3.3 服务标准: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划账方式支付总货款的 30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验收合格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从设备签收单签收之日起6个月之内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整)。
附公司账户: 公司名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货物故障处理
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齐备的货物的产品说明、合格证、保修单,并在交货时向甲方解释相关的保修条款。
6.2 在相关保修期内的货物若出现质量问题,若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以外的故障,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因缔约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反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从应付款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货,每迟延一日,按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对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拒绝对方建议。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
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签署后生效。
11.3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方 甲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指定联络人: 签订日期:
乙方(需方): 地址: 电话: 指定联络人: 签订日期:
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 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在重庆市范围内推荐甲方与 集团客户签订正式合约事宜,经双方合作开展,达成如下协议:
一、推介业务的内容:
引见与促成甲方与 进行设备(电脑)采购。
二、服务方式:
向 有限公司推荐甲方,由甲方按照 集团的要求制作规范的服务方案,负责具体业务洽谈,乙方参与全过程的重要商务洽谈工作。甲方或甲方以书面方式认可的第三方(该第三方需经 集团确认)与 集团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时,乙方的工作完成,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作代理工作费用。
三、服务费用:
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协助甲方完成业务,甲方应当向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工作费用。
2、代理工作费用标准:按照单台的代理工作费。该代理费按照甲方向 集团公司实际销售电脑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台数据实结算。
3、支付方式
甲方按照与 有限公司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付款比例结合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总额计算并支付。
以上代理费用,划入以下乙方指定账户:
户 名:
账 号:
四、乙方须向甲方出具收据。
五、协议的生效与失效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法人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后自动失效。
六、协议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如有争议,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项目采购合同暂未签署 篇六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第三条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甲方指定)。
第四条交货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交货方式: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交货时间开始供货,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收确认。(签收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质量标准及异议期限:
1、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和国家(行业)的相关质量标准执行,确保所供材料的质量。
2、甲方在收到货物后若有异议须在10日内以书面提出,如属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验收方法: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送货,货到现场后,在现场车上或场地堆放后由甲方按物品的特性及行业惯例进行验收。如甲方认为乙方送货的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不符的,则可以随时抽检,如数量超过误差范围的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则必须向甲方赔偿即以少一赔十计算,如散体运输货物,抽检方数误差≤____%,亦可视为正常交货。
第八条损耗责任:乙方货物在未经甲方验收前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第九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交付首付款壹拾肆万元整(________元),余款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十一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30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三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