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论文(经典6篇)
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论文 篇一
社会保障是一个国家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对于经济增长有着重要的影响。本文将探讨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并分析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机制。
首先,社会保障水平对经济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社会保障能够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增强民众的消费能力,从而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当人们有足够的社会保障保障,他们更愿意花费更多的钱购买商品和服务,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此外,社会保障还可以减少家庭的风险承受能力,使人们更加安心地从事创业和创新活动,推动经济的发展。
其次,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还有着间接的影响。社会保障可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如教育、医疗等,提高人民的素质和技能水平,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创新和技术进步。同时,社会保障也能够缓解贫困和不平等现象,减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然而,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并非简单的单向因果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经济增长也会促进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经济的发展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为社会保障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同时,经济增长也可以提高人民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进而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需求和能力。因此,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的关系。
总之,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社会保障的提高可以促进经济增长,而经济增长也可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因此,国家应该注重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为经济增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也应该加强经济发展,为社会保障的提高提供更多的资源。只有在社会保障和经济增长相互促进的基础上,国家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论文 篇二
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研究的热点之一。本文将从经济学的角度探讨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并分析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
首先,社会保障水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可以通过消费需求的增加实现。社会保障能够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增强其消费能力。当人们的收入稳定且有保障时,他们更愿意花费更多的钱购买商品和服务,从而刺激市场需求的增加,推动经济的增长。此外,社会保障还可以减少家庭的风险承受能力,使人们更加安心地从事创业和创新活动,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
其次,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还可以通过人力资本的提高实现。社会保障可以提供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提高人民的素质和技能水平,进而促进经济的创新和技术进步。高素质的劳动力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结构的变化,提高生产效率,推动经济的增长。
然而,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并非一定存在正向关系。在一些情况下,过高的社会保障水平可能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过高的社会保障开支可能导致财政压力加大,增加财政赤字和债务负担,进而抑制经济的发展。此外,过高的社会保障水平也可能减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造成劳动力供给不足,影响经济的生产和创新能力。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社会保障的提高可以通过增加消费需求和提高人力资本来促进经济增长。然而,过高的社会保障水平也可能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时,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可持续性,以实现社会保障和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论文 篇三
摘要:社会保障水平是在一段时间内,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民众所能享受社会福利保障的程度的高低。我国经济发展起步晚,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较晚且并不健全,基本停留在初步阶段。社会保障对经济增长存在着积极和负面双重影响。建立水平适度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步伐和在改革的基础上,进行适度控制。
关键词:社会保障水平;经济发展;关系
一、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
1.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水平就是在一段时间内,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社会民众所能享受社会福利保障程度的高低,通常包括员工薪资待遇水平、社会管理制度水平、各种基金发展水平等。它有一定的特点即具有刚性和动态性,而且社会保障体系在实际中的具体实施时有一个适度性,不能过度超过经济的发展速度。同时它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例如经济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因为经济的发展会给社会保障体系的供给来源提供最基本的保障,而且一个国家的政治结构也会影响社会保障水平,比如西方国家选举他们大多是多党派轮流执政,为了获得选民的支持,他们就需要执政党提出更多的满足民意的需求,而社会保障就代表了民众最迫切的需求,所以被选举人会着重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2.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
我国的经济发展起步晚,整体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较晚且并不健全,基本停留在初步阶段。比如,人们存在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一方面虽然公民的平均工资有所增长,最低工资限度一直是在不断上调的,但与此同时物价的上涨,特别是住房带来的金融泡沫和教育成本的提高,使得很多家庭进入了选择困难期;计划生育制度的实施,导致现在的80后和90后都要面临两个人赡养“421模式”的巨大生活压力,国家却没有健全的制度来缓解这种社会矛盾。在看病方面很多公民表示“病不起”,一个轻微的感冒到医院去做个检查、买药就要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期间还经常会附加很多检测项目,更别说什么大病了。在就业方面,很多大学生而临“毕业就失业”的尴尬局面,同时产生一个现象“啃老族”,这都反映了一定的社会问题。加之现在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布,人才竞争和“不能输在起跑线上”观点致使教育成本不断上升;最后由于经济的发展和老龄化的压力,养老问题摆上了亟待解决的日程上。综上,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社会各方而的保障制度不相匹配。
二、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1.社会保障水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1)积极影响。社会保障水平能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在我国社会保障分为两层含义,即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第一层就是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人们进行保险保障,使他们能够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这实际上免除了人们生活无着落的恐惧和后顾之忧,如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消除了社会不安定的因素,起到了定国安民促发展的作用。而第二层主要是在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之上的生存发展,社会保障在建立初期是本着维护社会稳定,是社会的基本稳定器,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障不断完善,不再简单的追求基本的保障,而是开始追求活的有尊严,比如养老保险不仅仅是为了缓解养老问题,更多也是为了老年生活的依然有意义。
(2)社会保障水平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一方面,社会保险的保障项目和给付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的民主程度相适应。如果社会保险保障项目太多,给付水平超出人们最基本生活需要,由于社会保障具有刚性的特点,会造成社会保障水平只能上而不能下的局面,因此社会保障必然会对经济增长起消极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保障机构的“慷慨解囊”,会导致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产生过分依赖社会、依靠国家的思想。特别是易助长企业事业的短视行为,而缺乏长远观念,忽视长远利益。劳动者的人工成本的提高也给企业的生产成本带来了不少压力,现在企业频频呼吁的“降费”就是社保不断完善带来的一个问题,然而由于经济完善使得人民对生活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
2.经济增长对社会保障水平的影响
第一,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社会保障项目的完整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低,则社会保障体系只能包括一些最基本的项目,这时社会保障供求平衡的立足点在人的生存线上。如果经济发展水平高,则社会保障项目就会较多、系统性较高。
第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障的给付标准。如果经济发展水平低,社会保障项目的供给程度就会低一些;如果经济发展水平高,则社会保障各种项目给付的程度就会相对较高一些。
第三,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社会保障客体的覆盖范围的大小。经济发展水平低,社会保障涵盖的范围就会小一些。如果经济发展水平高,则社会保障涵盖的范围就会大一些。
三、建立水平适度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水平是一个质与量相统一的概念,所以社会保障水平并非是越高越好。社会保障支出增长速度主要取决于国民收入及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过高和过低的社会保障水平对经济发展都起不到推动作用,反而会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从本质上说,他要与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相适应,既要保证社会稳定,又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同时还要提高效率,促进社会进步。我国在建立适度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途径主要有:
1.必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步伐
(1)完善养老保障机制。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农村养老问题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养老敬老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家庭养老一直是农村最主要的养老形式。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家庭结构日趋简单,人口日渐减少,保障功能日趋下降。只有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真正使得老年人安度晚年、老有所养,才能给我国农村社会带来稳定。
(2)推行和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比较适合我国农村的基本情况,应该下大力进行推广。针对农村医疗条件差的问题,可以在农村医疗体系中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医疗环境得到稳步提高,而且我们还应该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医疗资源的均衡发展和调配。在合作医疗制度比较成熟、医疗环境获得改善后,可以考虑与城镇医疗保险并轨,从而可以很好的减少看病难的问题。
(3)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在农村就更以行政法规为主,这就导致立法不到位,甚至大部分群众根本不知法、不懂法。为此,这就迫切需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2.在改革的基础上,进行适度控制
继续加强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力度,对城市社会保障水平增长进行适度的控制。城市的社会保障水平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中存在者很大的差距。各类企业承担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费用,为企业的公平竞争提供条件。在城市里,社会保障水平高的主要是国有企业,而非国有企业很多都没有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或是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社会保障的缴费基数经很多专家估测已经是合理水平,但是由于法律和监管的疏忽,很多企业并没有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所以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要一视同仁,采取统一标准缴纳社会保障费用。消除不同行业之间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也有利于调动各企业劳动人员的积极性。这时,就需要各个部门的有效监控,当缴费主体按规定执行,缴费额就会上升,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参考文献:
[1]翟建强.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探讨[J].保障论坛,2013(07).
[2]穆怀中.社会保障水平经济效应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01(06).
[3]国务院研究室.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
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论文 篇四
一、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统计体系
社会保障统计是为了满足社会成员最低生活需求的法定保障。从我国国情出发,建立起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以及社会互助、个人储蓄、商业保险等。其中社会保险构成社会保障统计体系的核心,社会救济构成社会保障统计体系的最低层次,社会福利构成是社会保障统计的最高层次,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商业保险则属于社会保障统计的必要补充。通过多层次的社会保障统计体系的建立,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统计监督考核机制,采用灵活的绩效薪酬结构
目前企事业单位统计管理体制中,激励不足是一个突出问题,很多单位都在积极探索突出激励的薪酬分配方式。社会保障部门针对企事业单位的这一现实问题,探索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保证具有真正经营才能的人占据经营者岗位,抑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行为,使业绩与薪酬相匹配。劳动单一回报的薪酬早已被以人为本的人性化、以对员工参与和潜能开发为目标的薪酬管理所代替,这也是现代社会保障统计管理的新要求。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是最大的财富,薪酬管理作为企事业单位管理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激励的办法和手段,其最终目的就是将职工的工资结构建立在薪酬、信任、工资分类和工作业绩的原则上。以薪酬管理作为带动社会保障统计管理的基础,提高企事业的经济效益。
三、拓宽社会保障统计覆盖面,多方筹集基金
社会保障要由过去只局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职工,进一步向集体、乡镇、私营、个体以及三资企业职工扩展,不论属于何种所有制性质和经济类型的职工都应属于社会保障统计的范畴,拓宽社会保障覆盖面。同时改变过去基金筹集渠道单一的状况,多渠道筹集基金,要由过去的社会保障基金由企业、国家承担,变为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以增强职工个人的保障责任感;同时可借鉴经验,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手段,使社会保障基金获得稳定可靠的来源,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地得到积累和增加。
四、加强社会保障统计的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社会保障统计管理也应依法进行。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统计管理体制是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各主管部门制定一些政策和文件加以指导,属于行政管理。由于缺少统一的法制管理,往往导致社会保障统计管理混乱,随意性很强,对一些违纪违规行为难以处罚。因此,随着社会保障统计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加强,必须制定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制体系,使社会保障统计工作实现依法管理。
五、建立社会保障统计信息库,推进信息化管理
随着现有职工人数的增多,纸质化管理已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应建立以社会保障为主的统计信息库,实行网络化管理,把职工的年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在职岗位等基本情况逐项汇总录入;把下岗再就业人员、各大院校毕业生的详细信息整理、归类,实行微机化管理。如遇到企业用人、事业单位招聘等就业机会时,择优推荐。这样可以大大地提高社会保障统计的工作效率。
社会保障统计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基础和前提。做好统计工作能更好地促进社会保障服务职能的发展,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在工作中应不断分析、研究、掌握统计这一科学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社保各项统计制度,强化统计管理,为拓展社会保障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充分发挥统计在社会保障各项管理工作中的职能。
作者:汤鸿雁 单位: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论文 篇五
一、社会保障中的内容
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当中最为关键的部分,社会保险的概念是指以国家为主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运用社会力量,通过立法手段向劳动者及其雇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社会保险的种类有许多,主要有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
2.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的对象是社会上低收入者与弱势群体,通过直接给予这部分群体经济上的支持,以满足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社会救助的形式同样都许多:包括住房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灾害救助制度,贫困救助制度等等。
3.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面向社会全体公民,提供良好的,免费的服务。社会福利从实质上说应该是一种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一种津贴。
4.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针对的对象比较特殊,对象大多是国家或社会上那些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等。社会抚恤的本身就是一项较为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针对的对象十分狭隘,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对象是为整个国家及社会有所付出,牺牲的,具有特殊的地位。因此社会优抚的待遇往往是比较高级别的。
5.社会互助
社会互助更加能体现一座城市在社会保障上的“温度”,因为社会互助是针对那些有生活困难社会成员,并由公民自愿帮扶形成的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指的是社会组织和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活动。他是一种自愿的、非营利性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社会的捐款、自愿捐款,政府救助资金来源是税收和其他方面的支持。社会互助的主要形式有: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慈善救济的民间公益组织;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自发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互助组织等。
二、社会保障对城市经济发展的作用
1.维持社会稳定,为城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个完整,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于维持社会稳定的效果是不言而喻的,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让居民充分享受更有安全感的城市生活,居民在获得了更好的生活满足感后,将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犯罪率。整个城市呈现出安定和谐的.局面,在这样的整体环境中,将能够更好地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土壤”。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取向在于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让社会能够安定有序。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的责任是将公平与互济为主题,更好地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现代社会中,随着现代民主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人们更加注重自身的权益,人们内心的自由与平等的意识不断增强,这就对社会公平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们不仅仅关注公平本身,开始更加关注整个社会公平的进程。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正好契合广大群众内心的需求,符合每一个社会人的内心价值取向,通过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制度将每一个人的生活保证在一个规定好了的标准之中,能够有效地消除存在于整个社会当中的极端情绪,对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能够有效地缓和社会上的矛盾,尤其是在现在这样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快速转型的阶段,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维持好社会基本结构的稳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以及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价值将得到进一步的升华,可以理解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必须是和生产力同样的以制度为保证的尊重。
2.促进城市居民消费,拉动城市经济快速增长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是近年来,随着出口锐减,投资下降,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只剩下消费这一项。因此促进城市居民消费,对拉动内需与整个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国在制定经济政策中明确指出将扩大内需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要想让社会群众大胆放心地消费,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解决广大社会群体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能够享受相对应的有保障服务。这就需要一套完整的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对于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3.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幸福感,吸引人口定居
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思想是为了让社会群体的生活质量控制在一个设定好的标准之上,在满足了这些群体的生活方面的需求后,整个城市居民的生活幸福感将会大大提升,这对于广大群众来说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打个比方,广大群众更加愿意到大城市去生活,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大城市能够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能够提供更为丰富的社会福利,由此,吸引了大量的人口来到这些大城市,这些流动人口的到来对于整个城市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没有这些人口带来的生产力,城市的经济发展与城市的整体建设不可能这么快完成的。
4.缩小城市居民收入差距
上文论述到,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价值就是在于给予广大群众最直接的公平与正义,让全体社会群众能够享受到一个规定好了的标准之上的生活。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内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收入差距问题,这些收入差距的存在让整个社会结构十分不稳定,为了避免出现不想出现的局面,必须要有一套完整有效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去缩小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尽管社会保障制度在缩小城市收入差距上的能力与税收相比十分薄弱,但是社会保障体系能够在缩小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础上为广大社会群众提供一系列的最低保障的生活服务,这是不能通过税收做到的。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议
1.采取多种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尽力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缺乏为了更好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于社会保障制度投入的资金足够大,但是如果社会保障需要的资金全部由政府掏腰包,政府在财政支出上的压力会十分的大,因此,政府应当广开社会保障资金的财源,大力鼓动社会中的非政府组织,包括企业以及公益组织充分地参与到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活动中来,尽可能地减少财政支出压力,尽可能地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的缺乏,尽可能地让社会保障基金的投入稳定在一个高标准的水平之上。政府部门应积极寻求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利用社会资本的力量,来填补空洞的社保基金账户,逐步减少社保基金运营的风险。我国商业保险是落后于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的,因此,未来所有的系统设计应考虑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协调、相互促进,确保商业保险补充社会保险缺乏的社会保障功能。也可以争取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的贷款、援助,建立教育、卫生保健、职业培训等社会保障项目,甚至可以将国际保险基金引入国内市场,通过多渠道融资发展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2.实现多层次社会保障,加强社会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必须从多个方面展开。同时社会保障的制度应当讲求高效率,即通过最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来实现最大化的社会保障效果。社会保障制度的设立必须经过严谨的论证分析,规范的试点调研才能广泛地展开,考虑到社会保障制度对于整体社会结构的稳定作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必须严谨、科学。社会保障制度具有资源再分配的功能,社会保障提供的福利必须是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能够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障水平的确定应根据国民经济的综合发展水平、社会资源供应能力、政府的财政平衡等多方面的因素来考虑。
3.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实现保值增值
实现高质量的社会保障,必须依赖于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要保障社会保障资金的稳定投入,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在于设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基金。但是由于社会保险基金在投资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为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稳定投入,这就决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操作必须是高质量,高标准的,同时需要一套完整有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来帮助基金的保值增值,只有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才能确保在相当长的一个时间区间内社会保障的力度和效果能够有效控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与之相匹配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也十分重要,因为,只有通过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来剪短基金的整体运作,才能全面地控制社会保险资金的流动与运作,也能够从源头上避免出现社会保险基金流失的情况。
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论文 篇六
摘要:法律随着当今社会的需求运运而生,由于当今现代国家需要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所以经济法也随之产生。经济法是我国国内法律体系的基本概念,它自身就是属于体制化结构。本篇文章从经济法体系的最初的建立着手,就社会保障法的归属,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关键词:社会保障法;经济法;法律体系
一、对社会保障法和经济法的基本认识。
社会保障法是当今现代一门无人不晓的法律,它最初起源于欧洲地区工业先进的国家,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了一百多年了。然而经济法的产生,却是在二十世纪时期最为关键的发展期间。经济法是社会市场经济潜在矛盾的势必产生的物质,是国家机器职能进展的必须经历的过程,同样也是法律对于经济关系整改的历史进展的逻辑成果。
二、社会保障法与经济法的共性。
我们在经济法与社会保障法的诞生的条件以及范畴的形容之中能够知道,这两种法律全是在“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这两个历程中演生的。这两个法律与民法中着重契约自由与各个物体之间的平等,重点维护个体权益不同,与行政法主要用于国家管理,着重保护国家的利益也不同,这两个法律看重的是全社会整体的权益,使弱势人群得到相应的保护从而达成社会的整体公平。
(一)以社会利益为本位。
利益是什么,利益便是以生产基础作为基垫从而得到的社会内容以及特征的需求,它是人类所需的社会转变,所有利益的后面全都藏匿着固定的社会关系。之后产生的三元法律的结构里面,个人利益、国家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共这三者一起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利益结构。在这之中,社会保障法把追求社会利益当做首要目的,和国家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国家之所以设立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就是为追求国家人民生活大部分都得到安全的保证,不再因为生活资源的缺少而面临危机,并且得到一种健康的、快乐的生活。
社会保障法把社会的广大人民做为获得利益的一方,展现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本位。经济法的整改对象即使与社会保障法不一样,但是经济法同样是把社会公益做为本位的。经济法是把市场经济作为基垫的经济体制前提下,把整改以及完善市场机构里面的失灵问题作为目的的社会公共干扰的法律举措。重点维护和帮扶经济较弱的人群,这种之中,作为当今现代经济法关键法律的反垄断法的重点的规范管制的对象是大型企业,就是为了要保护中小企业的权益,以此来维持市场有充足的竞争人群,让市场机制产生全部的作用。
(二)以社会公平为价值追求。
达成社会公平的根本之源是人类对于平等的渴望,可是在现实的生活里面,完全的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法律为了能够达成社会公平,就需要如此设立。社会保障法是经过对国家人民财产收入实行分配以及再分配从而实现社会公平的社会保护的运行,是国家人民财产收入的一种转移,就是从财产收入高的人群转移到财产收入低的人群,从健康的人群转移到非健康的人群,从家庭压力小的人群转移到家庭压力大的人群。这种转移是以社会公平为基垫的。
所以,社会保障法就是为了达成人们的幸福生活而设立的法律,不仅保证了人类在任何意外风险产生时候的最为基本的生活,同时又保证了社会广大人群一起分享社会进展的成果,让人们一起走向文明的道路。然而经济法主要使用下面几种方法在经济领域达成社会公平的:第一,实行反垄断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来抑制大型企业的一些垄断手段,使中小企业以及另外的合法竞争人群得到合理的竞争,保护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第二,为社会人群增加就业机会,达成高效率就业,使物价不受波动,使钱财收入不高的人群不必经受通货膨胀带来的烦扰;第三就是要实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保障消费人群的权益。
三、社会保障法与经济法的相异性。
(一)调整对象的差异。
社会保障法与经济法在整改的对象方面所保存的差别如下:第一,主体上,和经济法着重国家功能不一样,社会保障法更加关注社会在里面所产生的影响。一些发达国家社会保障的数据说明:政府实行经济政治方法来干扰调整经济运营历程的影响不是无限的,不能够全部的肩负起社会保障的职责。第二,对于在内容上,社会保障法仅仅是与社会公民社会保障权益的法律,公司与社会公民根据相关的法制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社会公民在与法律要求相符的状况下能够申请从国家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然而,经济法的范围就更加的大了,包含反垄断法与限制竞争法等许多方面的法律。
(二)价值取向的差异。
对公平的渴望是社会保障法的价值的主要反映。最终结果的公平一直都是社会保障法的最为明显的特点。社会保障制度之所以设立就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以此来补偿市场分配所产生的缺点。大部分表现为:
1、改善了的社会保障法律条规能够使机会更加的公平。因为它是对于全体社会人员的,不论哪个社会人员一旦和法律相关的要求相符,就会被纳进社会保障范围,所以,对任何一个社会保障计划符合要求里面的社会人员来讲。这便是好处。保证机会的公平公正。
2、改善的社会保障法律条规能够对起点和过程公平起到一定的作用。因为社会保障法为所有社会人员保证了基本的生活,所以社会人员就不会由于天生的不足或是某些因素而步入困境,使得起点与过程不公平。经济法的价值是什么,经济法的价值就是指经济法进行规范以及整改中谋求的目的。经济法的价值观又是什么呢?经济法的价值观就是对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给出价值判定以及合适的一种准则。尽管经济法同样谋求社会公平,可是按照它在法律体系里面和另外组织在整改工作上面分工,经济性以及社会性是正确了解经济法的价值的方向特证的重要方面。对于此,和社会保障法的着重社会的公平与稳定比较,经济法更加注重的是社会整体运营的如何。这其中包含了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等等。
四、经济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联。
(一)经济法与社会保障法之衔接与联系。
经济法和社会保障法相同的地方,简略的表示就是社会性的整改视觉角度,公共利益以及社会本位的优先的概念等一些方面。经济法和社会保障法之间密切联系,社会保障金钱的筹备就需要经济法主体实行相应的强制型策略。同时,社会保障法达成了对与经济法活动主体的经济验算以及生产经营的间接性的整改。经济法和社会保障法之间的差异关键表现在特定的目标以及整改的社会的关系之上,经济法着重经济的稳定以及和协进展,社会保障法就着重于社会性结果。
(二)关于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
对经济法体系和社会保障法的探寻讨论在于经济法和社会法两者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上,对经济法和社会法两者之间的关系,当前有以下四种:
1、经济法包含了社会法;觉得经济法体系包含了市场主体规制法、宏观调控法以及社会分配法等等。
2、社会法包含了经济法;觉得社会法包括了经济法、社会保障法等等。
3、社会法包含经济法里面的一部分;觉得社会法的所包括的是: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等等。
4、经济法和社会法两者共同存在;觉得经济法和社会法两者都是在传统社会转变到现代社会巨大的社会转型进程里面所诞生的两个独立存在的法部门。
(三)关于社会保障法的归属。
经济法和社会法一起担任着社会整合的法律职能。经济法的作用与社会法的作用不一样它是直接带动经济发展的,是在内部产生效果的。然而,社会法的作用就是一种间接的作用,社会法就是主要消除一些社会性的难题,如失业等。缓解社会的矛盾,为市场经济和谐有效的发展建立美好的社会氛围;利用一些相关的公共事业是人民的素质得到提升,加强市场经济主体的竞争实力,以此来带动经济的进步,因此,社会法的作用重要是在外部产生作用。尽管这两种法律息息相关,可是社会法的主旨以及整改对象和经济法不同,所以,跟着社会保障法制度的设立与不停改善,独立性就渐渐的突出。从法律组织的区分来说,社会保障法不适合归到经济法体系,这就是经济方面与社会管理方面两个不同方面的问题,表示了不一样的立法标准。
参考文献:
[1]漆思剑,张建成,薛江武.正本溯源: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辨析[J].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2(02):13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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