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优秀3篇】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 篇一
《利维坦》是英国政治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的代表作,被誉为现代政治思想的奠基之作。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出了自己的政治哲学观点,探讨了人类社会的本质、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以及政治秩序的建立。本文将对《利维坦》的政治思想进行评价。
首先,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出了一种以自利为基础的人性观。他认为人性本质上自私自利,追求权力和利益的最大化。这种人性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社会的现实情况。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争斗,这种争斗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社会的混乱和动荡。霍布斯通过对人性的深刻洞察,揭示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政治秩序的重要性。
其次,霍布斯提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他认为人们为了逃避无政府状态,自愿将自己的权力和自由交给一个绝对的主权者,即利维坦。这个主权者拥有无限的权力,既可以制定法律,维持社会秩序,又可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霍布斯的这一理论基础在当时的英国社会背景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当时的英国正处于内战和政治动荡之中,人们渴望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维护社会秩序。
然而,霍布斯的政治思想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他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和合作性。人类不仅有自私自利的一面,也有合作和互助的一面。社会秩序的建立不仅仅依赖于强权的存在,还需要人们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其次,霍布斯的政治观念过于悲观,他对人性的评价过于负面,忽视了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人们不仅有自私的一面,还有追求正义与公平的一面,这种追求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综上所述,《利维坦》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哲学著作。霍布斯通过对人性的分析和社会秩序的探讨,揭示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政治秩序的重要性。然而,他的政治思想也存在一些问题,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和合作性,以及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在评价《利维坦》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和探讨其他政治思想的观点,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建设现代社会。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 篇二
《利维坦》是英国政治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的代表作,被誉为现代政治思想的奠基之作。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出了一种以绝对主权为基础的政治理论,探讨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政治秩序的建立。本文将对《利维坦》的政治思想进行评价。
首先,霍布斯的政治思想强调了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他认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于人们的自愿交换自由和权力。人们为了逃避无政府状态,自愿将自己的权力和自由交给一个绝对的主权者,即利维坦。这个主权者拥有无限的权力,既可以制定法律,维持社会秩序,又可以保护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霍布斯通过这一理论基础,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提供了一种理论解释。
其次,霍布斯的政治思想强调了政治秩序的建立。他认为政治秩序的建立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在《利维坦》中,霍布斯提出了一种以自利为基础的人性观,认为人性本质上自私自利,追求权力和利益的最大化。为了避免人们之间的争斗和混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制定法律、维持社会秩序。霍布斯通过这一理论基础,为政治秩序的建立提供了一种理论指导。
然而,霍布斯的政治思想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他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和合作性。人类不仅有自私自利的一面,也有合作和互助的一面。社会秩序的建立不仅仅依赖于强权的存在,还需要人们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其次,霍布斯的政治观念过于悲观,他对人性的评价过于负面,忽视了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人们不仅有自私的一面,还有追求正义与公平的一面,这种追求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综上所述,《利维坦》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的政治哲学著作。霍布斯通过对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政治秩序的建立的探讨,为现代政治思想提供了一种理论基础。然而,他的政治思想也存在一些问题,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和合作性,以及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在评价《利维坦》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思考和探讨其他政治思想的观点,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建设现代社会。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 篇三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
《利维坦》政治思想评价 摘 要 霍布斯的《利维坦》中主要谈及自然法、社会契约和国家的产生以及主权者的权利和臣民的自由三个方面的内容, 对其思想进行了介绍与评价。关键词 自然法 社会契约 臣民自由
托马斯·霍布斯,是英国政治学家、哲学家,是近代第一个在自然法基础上系统发展了国家契约学说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他的《利维坦》是一部体系完备、内容翔实、论证严密的学术著作,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产生过广泛和深远的影响,该书被誉为可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相媲美。霍布斯生活于政治、宗教激烈斗争的革命年代。他在政治上倡导社会契约论,认为人性本恶,在自然状态中人们彼此敌视,出于理性而缔约立国,把包括财产所有权在内的全部权利交与一个主权者。这种“君权人授”学说适应资产阶级反封建需要,但他又提出绝对主权论,即主权不在于其归属,而在于其不可分割地持有,因此霍布斯被认为是“王权至上”的君主专制拥护者。
首先,“利维坦”是《圣经》中提到的一种力大无比的海兽名称。霍布斯借用这个名称命名本书,旨在比喻一个强大的国家。这本书的中心内容是依据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论述国家的起源和本质,论证资产阶级的君主专制主义和中央集权主义。但作者认为,国家是一种“人造物体”,是模仿“自然人”而创造出来的。因此,作者在论述国家之前,先对人本身作了说明。他认为,人和其他“自然物体”一样服从统一的机械运动规律。他正是依据这种机械论的观点,去解释人的生理活动、心理活动、道德现象,并进一步说明国家。霍布斯在第一部分“论人类”,主要阐述国家学说的理论基础,即机械唯物主义和人性论。他认为最大的善是保全生命,最大的恶是死亡。由此,他断言人的本性是自我保存,趋乐避害,永无休止地追求个人利益。自我保存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根本法则和动力。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主要谈及自然法、社会契约和国家的产生以及主权者的权利和臣民的自由这三个方面的内容。下面从这三个方面谈一下理解与体会。
1 自然状态与自然法
在霍布斯的理解中,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无休止地追求个人利益、追求权力。整个政治哲学就是要从这种自私的竞争中推导出道德和社会秩序来。这与亚里士多德的古典政治学设立崇高的政治理想是完全不同的。霍布斯考虑的是从人的现实出发,也就是从人的自然天性中来考虑政治生活的目标和特性。因此,他提出了“自然状态”的理论,每个人生来“对每一个事物都具有权利,甚至对彼此的身体也是这样”。这种自然的平等给人以同等实现目的的希望,每个人都寻求生存和自我保护。
但是,每个人都希望获取同一个东西而又不能同时获得时,便会导致与他人的竞争。在人们的生活中,导致人们争斗的还不止竞争;出于安全考虑,人们会相互猜疑;出于维护荣誉和名声,也会同他人发生冲突。由此,霍布斯得出一个结论,如果没有一个共同的权力让大家共同服从,则人的自然状态就是一种战争状态。人们不可能长久处于这种状态,势必要摆脱这种人人自危的状况。为此霍布斯指出,只有组织社会和建立国家,才能得到和平和文明。人们要用一种更为方便易行的方法来保持和平。理性必须说明自我保护的基本欲望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地得到实现。只有接受大家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才能避免战争,确保和平。这种和平条件也就是霍布斯所说的“自然法”。
“自然法”被认为是理性所颁布的命令,它禁止人们去做损毁自己生命或剥夺保全自己生命手段的事情,也禁止人们不去做自己认为最有利生命保全的事情。自然法的基础在人自身的.理性,他将寻求形成国家以保全自己,而自然法则提供了形成国家的条件。一方面,人是自私的,以自我为中心,自我关怀;但另一方面,理性即自然法,它可以指向规则,可以处理各种力量的组合,创造人为的物体,即国家。以自然法来理性地控制人的自然本能,这种追求的结果就是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