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论文(通用6篇)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论文 篇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行业成为了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然而,由于其特殊性和复杂性,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文旨在探讨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周期较长,项目开发和销售周期可能需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这就要求会计核算需要具备较高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以及对长期债务和资产的持续跟踪和评估。其次,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动性较强,资金的来源和运用需要精确把握,以避免资金链断裂和经营风险。此外,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还需要考虑到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成本和销售收入等因素的特殊性。
然而,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问题。由于土地使用权的特殊性,其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争议。有的企业将土地使用权列为固定资产,而有的企业则将其列为无形资产。这导致了企业会计报表的比较和分析存在一定的困难。其次是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问题。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如土地成本、建筑材料成本、工程施工成本等。然而,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在核算房地产开发成本时存在一定的不规范和不准确。最后是销售收入的确认问题。由于房地产项目的销售通常是分期进行的,如何合理确认销售收入成为了一个难题。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解决方案。首先,明确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依据土地使用权的特殊性将其列为无形资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摊销。其次,加强对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管理,建立科学的核算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对成本的监控和控制。最后,制定合理的销售收入确认制度,明确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和方法,并加强对销售合同的审核和管理。
综上所述,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是一个较为复杂和特殊的问题,需要充分考虑其特点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定科学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加强管理,可以有效解决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论文 篇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然而,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在这一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复杂性和长周期性,企业经营者往往对项目的具体情况了解更多,而投资者和财务人员对项目的信息获取有限。这就导致了会计信息的不对称,影响了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其次,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还面临着资产估值的难题。由于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资产的估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这就给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了一定的困扰。此外,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还需要考虑到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成本和销售收入等因素的特殊性。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解决方案。首先,加强房地产企业的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可以通过定期发布财务报告、召开投资者沟通会等方式,向投资者和财务人员提供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其次,建立科学的资产估值方法和制度,减少估值的不确定性。可以采用市场价值法、收益法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对房地产资产进行全面和准确的估值。最后,加强对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成本和销售收入等因素的会计核算管理,建立科学的会计核算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对相关事项的监控和控制。
综上所述,房地产企业的会计核算面临着信息不对称、资产估值不确定等问题。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建立科学的资产估值方法和加强对相关因素的会计核算管理,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论文 篇三
摘要
:“营改增”政策在我国实施多年,实践证明,这种方式对我国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对建筑企业而言,财务管理十分复杂,只有适应财务管理策略,才能确保其积极发展。笔者就“营改增”给现代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分析了具体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
:营改增;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
一、“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改变了税费的抵扣形式
营改增改变了以往的企业税收抵扣方式,采用增值税发票抵扣后,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用于税收抵扣项目,从而大大降到了企业的缴税额,降低了其负债率。以往的会计核算是将建筑工程造价与利润列入营业税范围内,存在重复缴税现象。而随着营改增的出现,增值税变成了价外税,但是企业要重视增值税发票的获得,一些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忽视了增值税的作用,反而增加了企业的税收缴纳,影响学习效果。
(二)对会计人员的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
以往的会计管理制度与现代制度不同,“营改增”优化了会计职能,要求企业会计从业人员正确了解会计账目,正确核算企业项目,使其抵扣方式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企业还应组织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更深刻的了解会计核算,掌握会计核算的方法,降低企业的成本。尤其是对建筑企业而言,涉及项目之多,涉及范围之广,都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效果和发展造成影响。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企业应顺应这一政策。
(三)影响了企业现金流的分配
随着“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我国企业的现金流分配发生了变化,建筑企业也不例外,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经济效益与成本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这是由于营业税的计算方式发生变化。在以往的营业税征收中,多采用预交制度,并且根据企业营业额统计缴纳,导致很多企业的资金短缺,无法满足继续经营的需求。按照进度百分比来缴纳税费将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影响。资金无法跟上必然影响施工效率。营改增改变了税收模式,增加了缴税样式,可以按照企业需求根据百分比来确定收入,并且开具相关的发票,这使得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另外,“营改增”对于企业的税收抵扣进项税额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一般采用确认收入与抵扣当地的进项税额,确保现金流量的增加。最后,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并不是独立存在的,会计核算核算人员应与企业采购人员、技术人员联系,掌握最新的市场动态,对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在企业所需材料的购进上,财务部门应对资金支出进行把控。在满足质量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考虑价格问题,选择具有优势的材料完成施工,促进建筑企业的发展。
二、“营改增”政策后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策略
上文我们分析了营改增政策给我国企业税收、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在这一背景下,企业应采取必要的应对策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会计管理制度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传统的财务管理漏洞明显的体现出来。要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高效性,要对其进行制度的完善,建立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体系,对增值税的相关科目和要求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制定与之相对应的会计管理制度,并且将责任进行划分与细化。对以往财务管理的可行性进行分析,经过敲定后对其进行修改,监督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由会计主管和财务总监对可行性进行研究,及时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强化。
(二)优化方式,确保会计核算的高效性
要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效率,适应营改增的政策的发展,就要从对以往的财务管理方式进行优化,首先,企业管理核算一个从整体上转移到单独性管理上。组织企业人员对营改增理念和流程进行学习,确保员工的专业性,在日后的工作中做到以政策为前提,减少企业赋税。另外,企业应及时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更快的了解机制的改变,第一时间对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三)积极应对,适应经济市场发展
企业要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营改增的政策特点,改善企业的管理方式,面对压力也充分利用优势。营改增所涉及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政策,其目的是降低企业税收,减少企业压力。但是如果企业的政策不能与之相对应,企业产品质量不能满足要求,就会造成相反的效果。因此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应尊重营改增政策,并且充分利用,积极应对,及时了解市场的变化机制。
三、总结
总之,我们已经实现了企业的“营改增”策略,这对于建筑业的发展来说具有积极意义,能够减少企业的税收。当然,这一政策也给企业带来了新的任务和挑战,传统的会计核算政策与现代政策不符,要求企业进行改革,只有根据需求进行必要的调整,才能与之相适应。可见,我国企业正处于转型期,转型成功需要企业内部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刘茹.探讨“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J].管理观察,2015(01).
[2]何美霞.浅议“营改增”对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及其完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5(03).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论文 篇四
摘要
:在出租业务会计核算的程序和方法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在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规定,但是从实施的效果以及业界的反应来看,并没有达到一种非常理想的效果。初步来看,是由于法律条文的普适性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并没有很强的针对性。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展出租业务需要有一个较长的周期,在这个周期的前期,主要是以投入为主,在会计报表上体现出来的利润往往是负数。但是还会出现另一种情况,在出租业务开发后期,随着业务链的稳定以及投入金额比例的降低,利润往往出现大幅增长。本文针对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出租业务会计核算时所遇见的问题进行研究,并且确定了研究目标、范围以及研究方法,并提出了可行性较高的建议。
关键词
:房地产;出租业务;会计核算
一、出租业务会计核算的现状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状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业务主要以写字楼的出租为主,该写字楼是四月三十日之前的物业所出租。按照5%的比例来征收房租费和车位费,并且不予以抵扣;按照6%的比例来征收物业费。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整栋大厦的物业管理交由第三方来承包;第三方物业公司会在每个月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具物业管理费发票。此外,诸如大厦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也不能抵扣。
(二)出租业务收入金额及时间点会计核算当今世界是一个多元化的世界,充满着机遇和挑战,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是看准了商机。
1.企业开发的房屋和土地不仅有对外出售或者转让的功能,还有对外出租的功能,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出租业务。房屋和土地出租经营业务收入,它的具体表现是将房屋和土地的使用权暂时转让,从而获得应有的租金收益。租金收入应按照出租合同、协议规定日期收取租金后作为当期经营收入的实现。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确定出租的房屋或土地的租金和收入租金的时间,作为出租产品收入的实现时间和经营收入的确认。
2.有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不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作为收入的确认点,而是以收到租金的时间作为收入的确认点。收到资金时,贷记“预收账款——出租产品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按照双方签订的出租合同的要求,如果承租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租金,企业就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入确定的条件,符合全部条件的,就应该按照相应程序即按照拖欠租金处理,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出租产品租金收入”科目,当收到拖欠的租金时,冲减“应收账款”科目。不符合收入确认的规定条件,不核算出租产品租金收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新建房屋交付使用之前,应该和承租方签订相关协议,此时获得的预租资金按照“预收账款”来处理,等到房屋最终完成建设工作,再办理正式租约手续。
二、房地产开发公司出租房屋的计税方法
根据《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明确规定,假设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对其使用简易计税的方法;假设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对其使用的计税方法,要根据取得不动产的时间来决定,具体来说要按照以下方法: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属于“老不动产”,可以选择使用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同的简易计税的方法,而在2016年5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不动产属于“新不动产”,应该在出租的时候采用一般计税的方法。当通过不同的计税方法进行会计核算时,应该按照不同的标准确认收入实现,如果某项房屋建筑物需要预售,应该按照不低于预售15%的利率来计算将要获得的利润。按照这种方法,会出现下列情况:会计没有将收益进行确认,但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会计已经将收益进行确认,但是企业还没有缴纳所得税,诸如此类的时间、操作不能统一的现象。房地产老项目,也就是所说的“老不动产”,指的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开工的房地产工程。按照租售相同、税收公平的原则来讲,如何界定“新不动产”与“旧不动产”,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已出售房屋与出租房屋,界定标准是相同的。
三、出租房租金收入核算存在的问题
与土地出让收入类似,通过出租房屋使得企业增加的利润并不占多数,但是它拥有收入的隐蔽性。举个例子来说,新建商品房在没有卖出之前,属于存货,而将这些存货出租,可以收回一定数量的收入资金,然而,这一部分资金很多情况下并没有入账。反观,一些专门为出租而建的商品房,在租金的收入具体数额以及租金的入账时点,通常是由开发商来操纵,而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陷入了一种被动的境地,为租金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四、办公楼出租业务与新会计准则中的投资性房地产业务
(一)新会计准则中的增设科目
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设为新会计准则中的增加科目,何为“投资性房地产”?它指的是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是这两个特点都具备的从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二)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已经通过租赁的方式转让了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经出租了的建筑物。其中,通过租赁的方式转让了的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企业以转让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出租了的建筑物是指该建筑物的产权归企业所有。
(三)企业会计中的融资租赁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只要满足下列五种情形之一,就可以被认定是融资租赁。第一,当租赁合同期满之后,承租人变为房屋建筑物的主人,拥有所有权。第二,承租人有权利购买所租赁的房屋建筑物,所定购买价预计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第三,在很大一部分上,租赁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由租赁期所占用。第四,从出租人的角度来看,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第五,如果所租赁的房屋土地建筑物很特殊,如不重新改制,则合法的使用者只有承租人。根据税法条文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业务分成三种不同的形式,即临时租赁、经营性租赁以及融资租赁,这三种不同的形式的所得税待遇也各有各的不同。
五、收取办公楼租金的会计处理及预收租金的会计处理
(一)将自用的办公楼按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等转出借:投资性房地产(原值)贷:固定资产(原值)借:累计折旧(办公楼累计折旧)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办公楼累计折旧)
(二)按期(月)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借:管理费用(折旧)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三)取得的租金收入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
(四)提取税金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城建税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五)结转租金
收入、成本、税金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贷: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支出
(六)上缴税金借:应交税金-城建税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参考文献:
[1]王洪涛.《浅析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问题》.[J]郑州至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6.
[2]张艳辉.《租赁业务的会计核算探讨》.[J].上海玄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15).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论文 篇五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房地产行业也面临新的起点和突破,房地产行业与人们生活具有紧密联系,其发展情况直接影响到国计民生。2016年的5月份以来,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推出的营改增政策,与此同时,将房地产行业的营改增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彻底改变传统营业税的制度,开始进行增值税的缴纳工作。本文主要对当前形势下,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所产生的影响展开分析。
关键词
:营改增;房地产;营业税;增值税
一、营改增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房产市场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下,任何企业所购置的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都可以进行相应的抵扣。比如,房地产企业购置商业地产或产业地产等需要缴纳11%的增值税,并且可以在相应的时间段内进行抵扣。这能够提高房地产企业对土地资源的投资,活跃房地产交易市场现状。其次,对于二手房的销售,营改增政策也做了一些调整,大大降低个人转让二手房所需要承受的费用。同时,对于房产证满两年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进一步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对企业内部财务的影响
在营改增政策落实以后,对房地产企业的内部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相比以往的工作来看,财务部门对票据的审核力度明显增强,并对企业的纳税制度与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严格的规范。同时,企业更加重视本单位工作人员与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纳税的意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水平,更需要相关的人员及时的关注国家对于税收的新政策等,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企业增加纳税的意识与对纳税的积极管理,另外还可以团结企业提高降低税务的有效管理目标。
(三)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营业税重复增收的现象发生。在房地产企业经营中,成本主要有土地成本、材料成本及建安成本组成部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材料及建安成本已经经历过一次税负支出,可是在进行营业税额的征收过程中,在营改增制度实施之前,材料成本及建安成本需要重复缴纳营业税,从而造成企业税费的重复征收。在营改增政策执行后,增值税的征收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增值额进行判断的,材料成本和建安成本进行税额可以根据建设中所产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进行抵扣。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的应对策略
(一)重视人才的培养
在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的影响下,应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营改增相关政策的了解,切实发挥出营改增所具有的经济效益,让财务人员可以从日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方面落实营改增政策。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进行落实:第一,重视本单位中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两者之间相互关联,共同承担税务的责任,还需要企业加大对员工的再教育、培训的力度,不断的规范企业的规章制度。第二,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种类对二级会计科目进行细化与区分,这样可以使企业的账目更加的清晰,有利于增值税的详细区分于记录。通过以上措施,建立完善的增值税会计核算体系,充分发挥出财务人员所具有的效益,提高收入、成本、费用的价税分离,并做好相应的税务核算。
(二)重视税务筹划的工作
在上面工作的基础上,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做好财务部门与企业管理人员及采购销售人员的沟通,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建立切实可行的财税控制机制。具体的措施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在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过程中,选择信用好、价格优、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确保能够得到完整的增值税进项发票,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其次,建立科学的进度计划和成本费用制度,在收到增值税发票的时候还要对时间进行有效的控制,注意申报出现延期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的控制企业税务风险,切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积极应对,适应经济市场发展
企业要持可持续发展理念,根据营改增的政策特点,改善企业的管理方式,面对压力也充分利用优势。营改增所涉及的是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政策,其目的是降低企业税收,减少企业压力。但是如果企业的政策不能与之相对应,企业产品质量不能满足要求,就会造成相反的效果。因此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应尊重营改增政策,并且充分利用,积极应对,及时了解市场的变化机制。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广泛推行后对房地产行业带来很大影响,企业在财务处理方面工作难度提高,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应该找出正确的方法,积极应对财务税收管理工作,确保房地产企业能够顺利的度过营改增时期。
参考文献:
[1]王威威.“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中国商论,2016,(36):135-136.
[2]郑琳莉.探讨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的影响及解决对策[J].财会学习,2017,(09):142-143.
[3]朱旭丹.浅析“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的影响及筹划对策[J].全国商情,2016,(10):68-69.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论文 篇六
【摘要】
文章通过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殊性,对新会计准则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
房地产 开发企业 会计核算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殊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一类经营土地和商品房,资金投入量大、投资时间长、投资风险偏高的企业,主要具有如下特点:从生产经营角度而言,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是开发周期长、环节多,表现在会计核算上,成本的结转期以开发项目的建没周期为准;二是开发投入大,风险高,这就要求要在会计核算上做好谋划,精打细算,以配合项目开发成功。另外,从产品角度而言,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具有高价值性,销售往往采用预售和分期付款销售的办法,在会计核算时,收入的确认同一般生产企业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同时房地产企业业绩波动较大,信息披露容易不足,若运用一般的公司业绩评价指标,则可能误导投资者,这些特点都导致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殊性。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科目设置复杂
对比《企业会计准则一投资性房地产》和原有的会计准则,而在此前财政部颁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中,第九点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的开始产品有单独的解释。这些规定对于这类资产,应当设置 “出租开发产品”科目,并在其下设置“出租产品”和“出租产品摊销”二个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开发完成用于出租经营的土地和房屋的实际成本以及出租产品摊销的价值,企业在期末编制报表时对于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规定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内列示,对于以出租为目的的出租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规定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中列示。
2、借款费用中挂账现象严重
房地产开发企业往来余额通常较大。借款费用中用挂预付、应转收入挂预收现象较为普遍。且长年挂账。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都采取预售的营销方式。由于转让、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现行房地产开发会计制度规定经营收入实现的规定存在差异。部分企业为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通常将预收的售房款长期挂“预收账款”科目或以单位之间往来款的名义挂在“应付账款”科目,而实际情况又大体分为两类:一是利用其所属的售楼中心,进行日常售房收入,除部分上缴财务入账外。其他收入沉淀在售楼中心。隐匿收入;二是采取委托其他单位销售房屋,将预售款或销售款长期挂在受托方账户。
3、收入确认相对随意
房地产的开发周期比较长,少则一年,多则数年,开发产品至完工须经过若干个开发阶段:规划设计-可行性论证-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三通一平-建筑安装-配套工程-绿化环境。房地产产品往往采用预售、分期付款销售等多种销售方式,会计实务中的关键问题在于确认哪个环节为收入一些房地产企业就利用收入和成本不配比、建设周期长来调节利润。以达到少缴或延迟缴税的目的。部分房地产企业将预收房款作为“借资款”。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部分房地产企业采用“体外循环”方式,将售房收入存放在其他公司账上。再假借其他事项往来转回资金, 隐瞒收入;还有很多工程已完工。房屋已售出,但是迟迟不进行竣工决算和会计核算等等。
4、会计信息风险披露不足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面临多种风险,包括政策风险、项目开发风险、土地风险、工程质量风险等。这种高风险性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对于其他企业必须更充分地揭示风险。200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1号――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的第三条中要求企业披露质量保证金的核算方法:第八条中规定发行人为商品房承购人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的,应披露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并说明风险程度。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三点:第一,证监会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质量保证金并要求披露其核算方法:第二,证监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的附注中披露的风险仅限于抵押贷款的担保风险:第三,目前我国会计制度中并没有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质量保证金提取的相关规定。从上市公司披露的实际看,对质量保证金问题基本上未加披露。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的措施
1、优化会计科目的设置
其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开发项目多少,规模大小及内部管理需要来进行成本核算,比如在企业内部单位不实行独立核算的情况下,可不单设开发间接费用账。在成本项目栏内增设管理费用和利息栏,因管理费用和利息是间接费用的主要内容,为简化核算,还可取消开发成本一级账,将房屋开发、土地开发、配套设施开发和代建工程开发直接设为一级账,再按项目分设明细。在实务中,可按核算对象设立成本卡片,连续记载项目从立项至验收的全部成本费用,作为开发成本明细台账,年末只把本年度已竣工结转项目建案归档。另按一级账户设立多栏式汇总明细账,按年节转。成本卡片分为两部分,台头部分和账表部分,台头列示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如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建筑面积、预计投资及变更情况等。正文部分为通常的多栏式明细账,连续记载成本开支情况。
2、合理处理借款费用
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对此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依据此项规定,房地产商品是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购建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应将其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开发成本。不仅如此,新准则还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新准则中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不仅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而且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为此笔者建议对借款费用核算应充分考虑配比原则。借款费用要在减去存款利息或临时投资带来的收益后,按实际占用资金计算计入房地产项目成本。先将未完工的且成本累计发生额大于本项目预收款的各房地产项目确定为分摊借款费用的成本对象。
3、完善收入确认
作为房地产进行核算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一是企业能够取得与该项房地产相关的租金收入或增值收益;二是该项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三是作为房地产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应能单独计量和出售,即该房地产的产权可单独划转和交割。企业还可采用排除法确认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即使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母公司以经营租赁方式向子公司出租房地产,该项房地产应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但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作为企业集团的自用房地产。除此之外,企业持有的房地产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4、提高信息披露含量
一是增加土地储备量及成本构成的信息。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土地成本的比例一般占有较大的比重,能否拥有土地储备以及土地储备的成本状况,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开发企业未来的发展,故需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土地储备量及取得成本情况。二是增加分项目现金流量信息的披露。建议以企业每一开发项目为基本单位,披露其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包括销售房地产收到的现金、购买工程物资以及支付工资等所支付的现金,以此提高其现金流量信息的有用性。三是重视质量保证金及风险的披露。房地产开发行业的高风险性应在会计信息披露环节得到充分的揭示。
【参考文献】
[1] 饶倩妮: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初探[J].决策与信息?财经观察,2007(1).
[2] 郜月:新会计准则体系下投资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概算[J].河南科技,2007(2).
[3] 张雪、李鑫: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问题浅探[J].财政监督,2006(10).
[4] 王朋才: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转换的会计核算[J].财会通讯,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