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经典3篇】
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 篇一
离婚是一种常见且复杂的家庭变故,对于夫妻双方来说,离婚后需要解决很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回迁户口的手续。回迁户口是指离婚后,配偶可以选择回到原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这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种重新开始的机会。
首先,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是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院调解达成共识,确定是否需要回迁户口。如果双方都同意回迁户口,那么接下来就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其次,回迁户口的手续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首先是离婚证书,这是证明夫妻已经离婚的重要文件;其次是身份证,作为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还需要提供户口本以及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材料。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在办理回迁户口手续时,需要填写一些申请表格,如户口迁移申请表等。此外,还需要提供一些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等。填写完申请表格后,需要将材料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办理回迁户口手续了。
办理回迁户口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的办理周期可能会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办理回迁户口手续需要几个工作日到几个月不等。在等待的过程中,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办理进度,以便及时了解自己的户口迁移情况。
最后,办理回迁户口手续完成后,可以按照新户口所在地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居住证、就业证等。同时,还需要将新户口信息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以确保后续的生活和工作顺利进行。
总之,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是一项繁琐但必要的程序。在办理时,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办理周期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只要按照程序进行,就能够成功办理回迁户口手续。离婚后回迁户口,为离婚者提供了重新开始的机会,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和未来。
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 篇二
离婚是一种常见的家庭变故,对于双方来说,离婚后需要解决很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回迁户口的手续。回迁户口是指离婚后,配偶可以选择回到原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对于很多人来说,回迁户口是重新开始的机会,因此办理回迁户口手续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是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院调解达成共识,确定是否需要回迁户口。如果双方都同意回迁户口,那么接下来就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其次,回迁户口的手续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首先是离婚证书,这是证明夫妻已经离婚的重要文件;其次是身份证,作为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还需要提供户口本以及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材料。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可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
在办理回迁户口手续时,需要填写一些申请表格,如户口迁移申请表等。此外,还需要提供一些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等。填写完申请表格后,需要将材料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办理回迁户口手续了。
办理回迁户口手续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的办理周期可能会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办理回迁户口手续需要几个工作日到几个月不等。在等待的过程中,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办理进度,以便及时了解自己的户口迁移情况。
最后,办理回迁户口手续完成后,可以按照新户口所在地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居住证、就业证等。同时,还需要将新户口信息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以确保后续的生活和工作顺利进行。
总之,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是一项繁琐但必要的程序。在办理时,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进行办理。办理周期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只要按照程序进行,就能够成功办理回迁户口手续。离婚后回迁户口,为离婚者提供了重新开始的机会,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重新规划自己的生活和未来。
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 篇三
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 张某的户籍是农业人口,2005年与邻县的李某结婚后把户口迁到了他家处。2007年8月,他们因感情不和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现在张某想把户口迁回娘家,请问,张某应如 离婚后回迁户口的手续张某的户籍是农业人口,2005年与邻县的李某结婚后把户口迁到了他家处。2007年8月,他们因感情不和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现在张某想把户口迁回娘家,请问,张某应如何办理户口回迁手续?
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首先,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因为张某在娘家落户就要在娘家参与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其他利益的分配,要分享原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因此张某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
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
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在取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准许迁入的证明后,张某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应持相关材料到张某娘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因此,张某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拟落户的张某娘家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拟迁入落户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