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经典6篇)
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一
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公司最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并探讨其对公司和员工的影响。
首先,最新的人事管理制度强调了公正和透明。在过去,公司的人事管理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导致员工的不满和不稳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司决定实施新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公正的选拔和晋升机制,以及公开透明的薪酬制度。这样一来,员工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公司也能够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
其次,最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公司意识到员工是最重要的资产,只有不断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才能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因此,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发展路径,为每个员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公司还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学习,为员工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第三,最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注重员工的幸福感和工作满意度。公司认识到员工的幸福感和工作满意度对于公司的整体业绩和员工的绩效至关重要。因此,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升员工的幸福感,例如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改善工作环境,以及提供丰富多样的员工福利。通过这些措施,公司希望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绩效。
最后,最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注重员工的参与和反馈。公司认为,只有让员工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才能够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公司建立了员工参与的机制,例如员工代表会议和员工满意度调查等,以便员工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也重视员工的反馈,定期与员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员工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总之,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公司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公正和透明的选拔和晋升机制,员工能够更好地发展自己的职业生涯;通过培训和发展计划,员工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通过提高员工的幸福感和工作满意度,公司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通过员工的参与和反馈,公司能够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相信随着最新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能够进一步提升竞争力,实现更好的发展。
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二
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公司和员工都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和挑战。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最新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首先,最新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涉及到公司内部的各个部门和岗位,需要全员的参与和配合。然而,由于各部门和岗位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和需求,员工对于新制度的接受程度和配合意愿可能存在差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开展培训和宣讲会,解释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员工参与的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满足员工的需求和解决问题。
其次,最新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可能会引发一些员工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一方面,由于新制度可能会对员工的职位和薪酬等方面产生影响,一部分员工可能会感到不满和不安。另一方面,新制度的实施可能会引发一些员工的抵触情绪,他们可能对新制度产生怀疑和不信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司需要加强沟通和信息传递,向员工详细解释新制度的内容和目的,消除员工的疑虑和顾虑。同时,公司还可以通过激励措施,例如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调整薪酬和福利等,来增加员工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第三,最新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公司和员工共同努力,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在新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公司需要与员工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员工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公司还需要加强内部的合作和团队建设,促进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协作和共同进步。通过这些努力,公司和员工能够共同应对新制度带来的挑战,实现共赢和共同发展。
最后,最新的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持续的监督和评估。只有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不断的监督和评估,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确保新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行。公司可以建立专门的人事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和评估的指标和流程,定期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通过这种方式,公司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总之,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可能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但通过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努力,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通过加强沟通和信息传递,解释新制度的内容和目的;通过增加员工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消除员工的不满和抵触情绪;通过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促进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通过持续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相信随着最新人事管理制度的实施,公司将能够实现更好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发展。
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经理
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四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
(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
(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
(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
(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
第六条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
第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八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九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
第十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
第十三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八)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
第十五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保证
第十六条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七条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第十九条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一)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拖欠账款不清者。
第二十条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
告破产者。
(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二十二条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四章工作
第二十三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五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六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
第五章待遇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员工待遇分为: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
(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 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五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符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通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内容
(一)、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接受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必须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最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篇六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