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优秀6篇】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卫生健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变得越发重要。本文将介绍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制度,以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保障公众的卫生健康。
一、岗位职责
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所辖区域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共场所、餐饮场所、医疗机构等卫生条件符合相关标准。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检查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包括卫生设施的完善程度、垃圾清理情况等;
2. 检查餐饮场所的卫生状况,包括食材的储存和加工、餐具的消毒等;
3. 检查医疗机构的卫生条件,包括医疗器械的消毒、病区的清洁等;
4. 接受公众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5. 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
二、工作规范
为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效果和公正性,需遵守以下规范:
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 严禁收受贿赂,保持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3. 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涉及公众和相关单位的信息;
4. 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学习和更新卫生监督知识。
三、工作流程
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
1.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所辖区域的情况和工作重点,制定年度和季度的工作计划;
2. 巡查检查:按照工作计划,对公共场所、餐饮场所、医疗机构等进行巡查检查,并记录相关情况;
3. 整改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并跟踪整改情况;
4. 处理投诉:接受公众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5. 统计报告:定期统计工作情况,编制工作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四、工作保障
为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顺利进行,需提供以下保障:
1. 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水平;
2. 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检查仪器、办公设备等;
3. 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用于开展卫生宣传和巡查检查等工作;
4. 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
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公众的卫生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工作效能,为公众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同时,公众也应增强卫生意识,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共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 篇二
卫生监督协管员是卫生监管部门的重要力量,其工作对于保障公众的卫生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效果,建立科学的工作制度是必不可少的。本文将介绍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以确保其有效履行职责。
一、制度建设的目的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的建设旨在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督管理水平。通过制度建设,可以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制度内容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岗位职责: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包括巡查检查、整改指导、处理投诉等;
2. 工作规范:规定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包括依法履职、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等;
3. 工作流程: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流程,包括工作计划制定、巡查检查、整改指导、投诉处理等环节;
4. 工作保障: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的顺利进行,包括提供培训、配备工具和设备、提供经费支持等;
5. 考核评估: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奖惩。
三、制度实施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的实施需要以下步骤:
1. 制定制度: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并进行广泛征求意见;
2. 培训宣传: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制度和要求;
3. 落实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员应按照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4.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效果;
5. 优化完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果。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效果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工作水平和责任心。同时,公众也应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 篇三
一、禁止以权谋私、索拿卡要、收受贿赂;
二、禁止工作时故意刁难、拖延或者不作为;
三、禁止无法定依据的收费;
四、禁止与被监督单位建立任何形式的经济关系;
五、禁止接受管理相对人安排的任何休闲娱乐活动;
六、禁止执行任务时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宴请;
七、禁止泄露监督工作机密及被监督单位的商业技术机密;
八、禁止参与有损卫生监督协管员形象的活动。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 篇四
(一)负责本乡镇、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 篇五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具
体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协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三、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设臵卫生监督协管室,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室”牌子,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由市卫生局从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乡镇卫生院自村卫生室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
四、卫生监督协管具体职责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
3、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卫生监督信息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市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督导考核工作。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划拨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补助经费。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双重管理,其中卫生监督业务工作由市卫生监督所统一考核管理,人事、工资、福利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 篇六
一、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二、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指导行政相对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合格证明”。同时,负责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三、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进行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四、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行政相对人,应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交由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
五、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七、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八、督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并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九、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