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理制度合同【实用6篇】
自来水管理制度合同 篇一
自来水管理制度合同是为了规范自来水供应和使用环节,保障水质安全和供水服务质量而制定的合同。本合同旨在明确供水公司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供水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一、供水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供水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供水计划,并及时向用户公布供水时间和方式。
2. 供水公司有义务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设备。
3. 供水公司有权对用户的用水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用水行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4. 供水公司有义务定期检测自来水水质,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 用户有权按照供水公司公布的供水时间和方式进行用水。
2. 用户有义务按照供水公司规定的用水量进行用水,不得私自改变用水计量设备。
3. 用户有权要求供水公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4. 用户有义务对自来水设施进行合理使用和维护,如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供水公司。
三、违约责任
1. 若供水公司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供水服务,用户有权要求供水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
2. 若用户未按照合同规定使用自来水,如私自改变用水计量设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供水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水、罚款等。
四、争议解决
1. 供水公司和用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五、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2.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自来水管理制度合同 篇二
自来水管理制度合同是为了规范自来水供应和使用环节,保障水质安全和供水服务质量而制定的合同。本合同旨在明确供水公司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供水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一、供水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 供水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供水计划,并及时向用户公布供水时间和方式。供水公司应确保供水计划的合理性和稳定性,避免供水不足或浪费现象的发生。
2. 供水公司有义务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如发现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 供水公司有权对用户的用水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用水行为,如超量用水或偷盗水源,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如停水、罚款等。
4. 供水公司有义务定期检测自来水水质,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如发现水质超标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用户做出相应说明和解释。
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 用户有权按照供水公司公布的供水时间和方式进行用水。用户应遵守供水公司的用水计划,不得私自改变用水时间或方式。
2. 用户有义务按照供水公司规定的用水量进行用水,不得超量用水或浪费水资源。用户应合理利用自来水,避免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3. 用户有权要求供水公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如发现设施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供水公司,并配合维修工作。
4. 用户有义务对自来水设施进行合理使用和维护,如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供水公司,避免进一步的损坏或水质污染。
三、违约责任
1. 若供水公司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供水服务,用户有权要求供水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
2. 若用户未按照合同规定使用自来水,如私自改变用水计量设备或有其他违规行为,供水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水、罚款等。
四、争议解决
1. 供水公司和用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五、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2.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自来水管理制度合同 篇三
为维护公司整体经济利益,规范城市供水安装工程建设行为,发挥公司综合效益,促进公司经济、社会效益全面发展,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各部门、各科室以及新东水厂、新北水厂和新南水厂,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的供水安装工程,主要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的居民小区、公共设施、大型民用建筑和社会公用事业等各类供水管网建设和安装工程。
三、公司所属的安装公司具体负责城区范围内(包括新东、新北及新南所辖范围)的所有居民小区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大型民用建筑工程以及社会事业工程的供水管网建设。
四、新东水厂、新北水厂和新南水厂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居民用水立户、水表出户和管线维修、抢修等供水管铺设和水表安装工程以及工程预算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单位的单项工程、企业或小区建设的临时施工用水安装工程。
五、公司技术科负责所有工程的合同起草、管线设计、材料配置、勘察、放线、预算等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安装公司或水厂做好施工组织、工程质量把关和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
六、安装公司或水厂在施工前应向技术科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技术科根据安装公司或水厂提交的施工方案负责技术审核和材料核算,并将审核意见报送施工分管经理及主管经理,经分管经理和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后,由技术科将材料清单送供应科,由供应科按经理审批的意见填写出库单,予以发料,技术科适时发出开工指令。
七、大型工程,由技术科根据施工要求,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分管经理组织施工部门和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会审,技术科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八、工程结束后,由安装公司或水厂绘制竣工图,编制竣工决算和材料决算,经技术科审核整理后建档并将材料决算报财务科备案。财务科负责对竣工工程进行成本核算,将材料出库单与材料决算资料进行核对,保证材料出库与使用一致(材料消耗在定额规定范围内)。施工部门按合同约定,督促出资方资金结算到位。
九、任何员工严禁以公司的名义私自承揽供水安装工程损害公司集体利益,严禁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一经发现,公司有权收回该项目工程,前期工程投入由个人自负;情节较轻的,立即停职接受公司处罚;情节较重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的,由公司上报主管机关处理;由于侵犯公司利益,严重损害公司的荣誉,已够成渎职或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自来水管理制度合同 篇四
一、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科室公务用车,由科室负责人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办公室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派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公司领导或各科室到有关部门、工地办事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外单位借车,需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非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办公室报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由财科科统一购买,办公室统一管理,轿车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
八、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财务科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各项费用缴纳,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或驾驶;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自来水管理制度合同 篇五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半天以内的(含半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内的(含1天),由分管经理批准;2天以上的,报经理批准。副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全年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的,取消年终奖资格。
五、当月迟到、早退3次以下者,每次扣发20元工资,超过3次以上者另扣发100元工资,并依次类推,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达40次者,取消年终奖资格。
六、旷工1天者,扣发100元,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300元,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的实发工资,每月旷工3天以上15天以下者,除扣发当月的实发工资外,取消其年终奖和年终返还的一次性绩效工资,其处罚金返还给本科室分配,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予以除名。
七、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玩游戏、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日内严格执行中午禁酒令,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并依次类推。被上级部门查处的,中层干部立即免职,普通职工停发工资,回家待岗三个月。领导班子成员报局党委处理,并取消年终奖及年终返还的一次性绩效工资,同时取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八、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九、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十、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办公室对各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自来水管理制度合同 篇六
1、管道维修人员应佩戴上岗证,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交通安全马夹。
2、在主要干道或繁华地段抢修工地应设置安全护栏、告示牌,根据管道破坏情况注明抢修时间,恢复供水时间,夜间施工时设置警示灯。
3、发现或接到报漏,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止水,止水后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修不超过36小时。
4、维修人员要做好维修日志,要详细记录何时出发、抢修地点、哪些人参加、维修概况、何时结束返回,要做到日记月汇总,以便于量化考核和汇报。
5、维修人员要做好材料使用日志,要详细记录维修地点材料使用情况,原则上是以旧换新,自然消耗的.记录上要说明情况。
6、接到用户其他方面的用水咨询或水压不足,不明原因的停水等情况,应急速派人查看,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用户。
7、抢修人员完工后应及时向热线电话及用户反馈告之。
8、在处理问题接受用户咨询时,应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文明用语,不得随意与用户发生争端。